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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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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7〕9号)要求,综合赣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赣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2059;邮箱:zfbxxgk@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6年,全市各、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六大攻坚战”,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国家、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印发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立即做出指示,要求各各部门认真掌握,结合我市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立即下发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细化落实方案,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上将国家、省、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要求分期进行刊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抓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结合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整改要求,聚焦公众关注的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再次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存在的空白栏目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栏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上传、更新信息,努力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积极运用检查、评议等方式加强督查,每月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拓展公开方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一是积极应用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应用纳入“赣州发布厅”的政务微博,主动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公众关注的政务信息。二是积极应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发新闻稿等各种方式予以解读或正面引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干部解放思想主题、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中国(赣州)第三届家具产业博览会、环保章江行活动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

(四)及时权威发声,推进政策措施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一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设置了专栏,同步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重要会议、领导活动和专家、媒体对国家重要政策法规的解读、评论文章,通过转载解读,促进国家政策法规在各地各部门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和政策解读专家库,充分应用新媒体、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回应。积极应用《赣南日报》、《赣州晚报》、客家赣州网、赣州发布、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对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宣传。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专家、媒体对我市《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旅游投资和促进旅游消费的意见》、《赣州市扶持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赣州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和宣传报道。三是建立多种形式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网络问政,组织35个市政府部门在线与网民沟通互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解决民困、化解矛盾,通过互动宣传,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2016年,共处理回复网民提问346件。通过组织政府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交流,宣传解读政策。先后组织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农粮局等部门开展在线访谈,对加快推动赣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织好“全国一张网”让信用成为宝贵财富、以发展蔬菜产业为主的访谈(政策、热点、信息)等方面工作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6万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26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9.83万条,其中市本级1.31万条,县(市、区)级58.52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及动态调整。我市于2015年3月同步启动市县两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2016年6月底,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51个市政府部门依法保留行政权力4595项,4个省直驻市单位保留239项;各县(市、区)相继于7月底前公布本级权力清单;9月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正式对外公布,共梳理公布责任事项39002项、追责情形44186种;各县(市、区)责任清单相继于10月底前公布到位。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均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均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清单(未建设网站的除外)。我市还下发了《赣州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赣市府办发〔2016〕1号)和《关于做好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赣市审改办法〔2016〕13号),对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提出16条举措,明确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方式及处罚措施。

2、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2016年,实现市本级各交易项目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依法公告1950次,其中工程类1332次、政府采购类468次、产权交易类103次、土地交易类47次,较好地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二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土地)交易的工作流程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

3、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赣州教育网及时公布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教师招聘、教坛新秀评选、教科研课题申报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中考、高考、学校招生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和工作动态。通过赣州教育网主动公开信息8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政策法规类16条、部门文件48个、各类招考培训信息83条、教育工作动态706条;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省、市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60多条;现场受理公民、法人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给予了答复,处理率100%;在赣州教育官网和政务微博上及时公布了中考成绩公布时间、成绩查询网址连接及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及相关信息;及时公布了分数段,制作印发《2016年中考政策宣传问答》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详细了解教育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信息,受到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普遍好评。二是推进了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上政务公开专栏、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渠道公开信息376条,其中文件64相关文件解读12工作进展信息219公示公告81;及时公开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概况及专家介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成功处置20162我国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患者确诊病例,并及时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避免了不真实信息的传播三是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赣州信息港设立“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宣传专栏,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大力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增进了老百姓对12333电话咨询热线的了解,咨询话量迅速提高。四是推进扶贫信息公开。我市在建档立卡环节,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村严格按照“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将贫困人口识别情况在人口集中地点公示,县级要在本县主要媒体公告,同时要留有记录、图片,确保群众知情权,确保督查可追溯。对扶贫资金项目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扶贫项目制定公示牌,写明项目名称、投入资金资金来源。

4、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社会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等信息公开力度。在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民政网等媒体公开了2016年度救助标准。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其中,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的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320元。全市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9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8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80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农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15元。在赣州民政网公布了全市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咨询电话,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赣州分厅公布了社会救助受理流程、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申请等办事指南,公布了《赣州市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赣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等社会救助政策。二是打造“阳光救助”,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强势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专项整治,通过对低保申请对象“三榜公示”、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居民的民主评议权利,加大救助对象公开力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重点解决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和“漏保”等现象。重点核查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情况,努力提高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三是完善低保政策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于20169月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单(册)以及网站、报纸、电视报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确保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基层民政干部还利用入户调查、走访慰问等时机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将低保政策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救助政策的公众知晓度。

    5、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在赣州市环保网站设立环境质量发布平台,实时发布每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汇总发布当月城市空气质量(含优良天数、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次要污染等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2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大力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在赣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并统计公开季度排污费征收情况。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0件,其中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75件。二是突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收到信访转办件31批次147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按照要求全部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集中公开。主动做好督察期间舆情引导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正面宣传,邀请、配合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记者对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河长制、治理废弃稀土矿等环保工作进行了报道。依法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结束后,研究出台了8个整改方案,根据要求依法在市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加强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我市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中,针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转发事故通报,及时沟通、联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我市工作进展,及时编发《安全生产大排查简报》报送分发至各相关单位,及时出台并在网站公示《赣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赣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关于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四是推进了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编制了《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市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并成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同时公布了监督方式。2016年以来,市国资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例,已按程序回复。五是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市公用信息平台尚未建成之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公布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安排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在赣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赣州)进行公示六是加强气象、疫病(情)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食品安全的监测、预警,着力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及时将农粮、林业、食药监等部门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

6、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社会透明度,做到能够公开的有关项目信息全部公开,实现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及互认共享2016年,我市通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赣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等公开各类项目核准备案42条,各类项目核准类文件45 条,各类项目招投标类文件105条;通过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库网发布项目动态55条。二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将推广PPP模式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建章立制、完善举措,精选项目、推进示范。2016年,我市共发布项目10个,总投资77.43亿元,并一一明确了政府参与方式、PPP模式、进展情况、工作计划安排及联系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三公”经费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4期,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包括市政府发号文21篇、字号文47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23篇、字号文14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4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干部解放思想、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中国(赣州)第三届家具产业博览会、环保章江行活动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广播电视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6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0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40件,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3件、网上申请109件、信函申请24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公共服务、公共交通、房屋土地征迁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50件(章贡区5件,赣县区1件,上犹县2件,南康区2件,大余县4件,龙南县2件,全南县3件,安远县2件,寻乌县12件,兴国县12件,石城县1件,宁都县4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39件、信函申请8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收储、住房保障、规划建设、民政救助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全市190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10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予以公开;有3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依法依规进行了部分公开;有2件属于“不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有49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有3件所申请信息不存在;有2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两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6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6年,我市共有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其中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调解处理而终止。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4件,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申请人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市直和县(市、区)之间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工作不平衡,少数单位不能连续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不够。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无法互联互通,监督管理难度大,信息资源共享性不高。三是信息公开创新性不够大部分单位有效应用新媒体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能力不强,仍以传统平台、媒体为主要公开渠道。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目标,突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创新公开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化公开,注重实效,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有效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深入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公开平台集约建设,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增强信息传播实效。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互动功能,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载体建设,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开展在线访谈、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