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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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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13号)要求,综合赣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行政机关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赣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11日至20121231日。报告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上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1078;邮箱:zfbxxgk@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推进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12月,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等机构组织开展的“2012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活动中,我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测评的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6,荣获政府透明度领先奖

(一)抓好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直以来,赣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均有专门的领导小组来主抓此项工作,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抽调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基本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个到位。各级、各部门均能按照上级的要求,配备一名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和网络保持了正常运转。为抓好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安排的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布置,要求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当作大事、要事来抓,稳妥推进,规范运行,务求实效。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县(市、区)政府也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点和职责,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抓好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我市根据《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新闻发布、社会评议、内容保障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长效开展。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市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规范化检查。安排人员每天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在编发的《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中通报;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则召开专题调度会,现场演示,督促各级、各单位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先后组织社会评议员到定南、安远、信丰、兴国等地和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检查,指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督促整改。

(三)抓好督促检查,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实行月通报制度。市、县政府组织专人和社会评议员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则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并以短信形式通报单位主要领导。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不定期组织社会评议员到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进行现场评议。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上开辟社会评议专栏,及时刊登社会评议员有关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意见。年底组织评议员对所有县(市、区)、市直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向全市通报。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12年初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组织开展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培训,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还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进行审查和搜索,发现违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

(四)抓好公开形式,着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围绕便民实用,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着重抓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公共场所、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绝大多数县(市)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公开触摸查询平台和政府信息查阅室。市政府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建立了网络问政和在线访谈平台开展政民互动,积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目前,已有35个部门开展网络问政,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解决民困、化解矛盾,对网民投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和回复。2012年全年召开了9场在线访谈。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先后围绕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推进公共权力透明阳光运行、构建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等工作开展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抓好业务培训,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2012年,市、县两级政府牵头组织举办20余场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专门邀请了专业人士授课,年内对市、县各部门和信息中心的经办人员普遍轮训了一遍。二是以会代训解决存在的问题。201210月举办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培训班上,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就如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题讲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点、方法和形式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推进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和理论基础。三是深入一线现场指导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办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基层单位检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指出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远程指导培训。市本级、定南、南康等县(市)通过建立工作QQ群,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远程交流和指导,并制作电子演示文档、文件资料分发给经办人员,开展网上学习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8万条,同比增长  11.5%。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3万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44.11万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中市本级1.86万条,县(市、区)级42.25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出台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我市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参加了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并做出了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赣市府办字2012139号),提出了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措施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全市上下形成了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近年来我市财政总预算和执行情况均实现了公开,2012年市本级所有94个部门(34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上报市人代会审查,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2013年将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是部门(单位)。市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稳步开展。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公开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房管理办法》、《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州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及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信息。及时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项目信息、分配信息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了中心城区前六批廉租房申请公告信息、中签名单、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等信息。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安办和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各监管部门细化了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范围,明确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工作。2012年统筹发布了食品安全信息58条。依法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公开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公开。稳妥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快速响应。如20124月份,赣县工商部门根据群众反映查处了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稳定的问题卤猪耳事件,并及时公开发布了案件查处情况和全市非法加工卤猪耳朵排查情况,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主要污染减排总量控制工作信息公开。公布了《赣州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推进环境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对所有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均在网站上予以公示,2012年,市环保局共审批项目67个,验收项目20个。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赣州市环保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加强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公开。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我市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强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公开,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内容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2012年,我市已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380多条,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招标方案核准文件121件,发布中标公示330多条。启动了第四、第五批次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工作,共计在市发改委网站等媒体公示企业1272家,通过审核已发放名录证书企业902家;已公布3批次共计26家违规企业,有效震慑了招投标企业违法违规活动。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度,参照《赣州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将双公示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在进行中标公示时除公示招标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等内容外,必须同时公示中标单位项目管理组成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执业(上岗证)号等相关内容;在进行合同备案时,将施工阶段公示内容作为合同备案内容之一。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生产安全信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风险预警、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如2012916日大广高速龙南境内在建隧道塌方事件,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全程公开了省、市组织救援和事件处置信息,此次事件因救援方案好、被困人员避险好、施工组织好、应急保障好、新闻报道好、指挥协调好而成功处置,获得了社会好评。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征地拆迁工作进展、补偿、安置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2年,中心城区下发《听证告知书》50份,组织征地听证会13场,公开发布征地公告信息269件。提高了征地拆迁的透明度。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2012年共发布有关物价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信息411条,其中法规类文件94条,政务动态131条,统计数据122条,其他类信息64条。建立完善了赣州物价信息网,网上受理咨询310件,投诉426余件,已处理702件,办结及满意率为95.3%。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将价格座谈会、价格政策告诫会、价格听证会等价格活动,及时地、全面地、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根据国家成品油调价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5次;及时发布召开下调我市城区天然气价格的公告,并将下调天然气价格的相关文件主动公开;对调整了收费标准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手机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的县(市、区)和绝大部分的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6期,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包括市政府令1篇,市政府发号文15篇,字号文44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19篇,字号文35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6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5场。同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还举办在线访谈9场,主要发布内容包括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振兴发展赣南苏区赣州公安在行动、抢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契机提升外贸水平、推进公共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凝心聚力振兴赣南苏区卫生、构建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等工作。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4874件、电子目录4874条。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中国赣州网。

6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2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1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27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113件,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8件,信函申请5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公共服务、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94件(章贡区6件、赣县12件、上犹县2件、崇义县2件、大余县5件、信丰县4件、龙南县2件、全南县3件、定南县2件、安远县4件、于都县14件、兴国县18件、瑞金市2件、会昌县9件、石城县3件、宁都县6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4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87件,信函申请2件,传真申请1件,内容涉及房地产、林业、国土、企业改制、交通管理及道路、社保、医保、闲置土地再利用、三公消费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127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07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7件属于部分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有13件因内容涉密或内容不明确不予公开答复。县(市、区)级94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73件已公开答复,8件属于部分公开答复的内容,不予公开”2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2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2年,我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重视,发布信息不够全面、规范、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或经办人员队伍不稳定,素质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根据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着眼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方面信息。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通过网络论坛、微博、手机短信等即时发布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强配齐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