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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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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申请占用城市道路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审批表》; ③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须提交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和规划红线图(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占用人行道进行门店装修的,需提交占用人行道平面图、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因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提交市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确认举行该活动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同时提交场地位置图、现场实景照片和设置效果图(均为原件); ④法人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费用减免相关文件或规定。 ⑵申请挖掘城市道路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开挖城市道路许可审批表》; ③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设计图纸(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④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原件1份); ⑤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进行挖掘的,提供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⑥申请改建人行道的,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原件1份); ⑦进行地质钻探的,提供由业主签发的委托进行地质钻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⑧法人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⑨费用减免相关文件或规定。 (3)申请在城市道路和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填写《赣州市道路和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⑥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⑦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⑧法人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⑨费用减免相关文件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