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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陈强诉你单位欠工资一案(赣经开劳人仲字[2021]第018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赔偿。你单位多次拒收开庭通知书,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本委定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09时30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员:聂红玲、书记员:徐文华;开庭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联系人:徐文华,电话:8376557),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本公告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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