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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户科技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获财政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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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本级财政拨付科技协同创新补助资金640万元,对近几年全市新认定的20户科技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分别给予财政奖补。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2018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赣州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认定以自主创新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分别给予财政奖补。经梳理,近几年我市共有20户科技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符合补助条件,市本级财政按照政策文件分别给予财政奖补,共拨付科技协同创新补助资金640万元。

近年来,赣州市本级财政围绕赣州区域性科研中心建设及“六大攻坚战”发展战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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