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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2013年老年人高龄补贴扩面提标部分市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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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扩面提标和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20)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3]11号)精神,为支持各县(市、区)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按照市老龄委提供的各县(市、区)发放人数和市级补助标准,市财政局下达各县(市、区)2013年下半年老年人高龄补贴扩面提标部分市级补助资金1216.07万元。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补助资金,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