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财经信息>专项经费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访问量: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校舍建筑面积、D级危房面积和校舍迁移避险面积、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面积,以及对赣州市原中央苏区县倾斜等因素,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13】7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1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且人口稠密地区公办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校舍D级危房重建及学校迁移避险校舍建设。本次下达指标列2013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请列入“1100221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教财字【2012】57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强化管理,扎实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二、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使用安排和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选择建设项目,并认真进行审核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市教育局、财政局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区)2013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学校投资计划表(附件2)以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邮箱:w3515@126.com)两种形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方可动用资金,逾期不报或申报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放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资金调整至其他县(市、区)。

三、2013年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经当地布局调整中予以保留的,并已纳入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未纳入规划和其他类别的学校不得安排。

四、资金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已鉴定的校舍抗震不达标面积、校舍D级危房面积和学校迁移避险面积进行测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学校原有危房面积的30%,不准任意扩大,资金只能用于消除安全不留缺口,确保改造一所、安全达标一所。

五、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本着“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要求,严禁搞豪华工程和超标准建设。要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项目的建筑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六、各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将管理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校舍使用安全。对未列入2013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项目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七、各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管理,确保项目改造一所,安全达标一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情况表

   2、江西省2013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投资计划表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教育局

              

                                          2013 年8月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