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5〕1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转发<赣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赣市发〔2024〕5号)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扎实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一、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序号 |
地方性法规草案名称 |
牵头起草 单位 |
配合起草 单位 |
报送市政府审查时间(审查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
报送要求 |
1 |
赣州市献血条例 |
市卫生健康委 |
|
2025年3月20日前 |
起草单位报送草案送审稿时,要随文报送对应的条文解读本和参考资料汇编,条文解读应当列明条文释义、上位法依据、立法借鉴等内容,并精确到草案的每一款、项。 |
2 |
赣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市委政法委 |
市司法局 |
2025年4月30日前 |
|
3 |
赣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9月30日前 |
二、重点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序号 |
地方性法规草案名称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
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
市司法局 |
2 |
赣州市城镇排水管理条例 |
市城管局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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