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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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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发改地区字〔2021158


寻乌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省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地区〔202137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并按照项目审批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实施要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并确保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情况,如期按质按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制定日常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监管方式和要求,建立、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级政府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县发改部门应强化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组织自查、复核检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压实两个责任,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稽察。对于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所在县,将在今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倾斜;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按月调度

本次投资计划下达的具体项目,将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调度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县发改部门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督促项目单位每月5日前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对于自查和调度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我委。我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预期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详见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综合信用承诺书

2.赣州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表

3.赣州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28


附件1

综合信用承诺书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履行报建手续。

二、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三、承担的项目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积极配合稽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此承诺书扫描件在签署后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数据填报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座机:_______________

项目单位(法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2

赣州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年度建设内容

拟开工时间

拟竣工时间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合计(1项)

 

 

 

 

合计

4,200

 

2,500

 

 

 

中央预算内投资

 

 

2,500

 

 

 

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

4,200

 

 

 

 

1

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新建0.06万吨/日污水处理站1座、0.03万吨/日污水处理站1座,铺设污水管网15.5公里,清理底泥10万立方米,建设生态护坡约15.6公里。

土建施工

2021

2021

合计

4,200

 

2,500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古叶松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志沂

中央预算内投资

 

 

2,500

其他地方财政性资金

4,200

 


附件3

赣州市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

下达地方或单位

寻乌县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2500万元

总体目标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09万吨/日、污水管网15.5公里、生态护岸15.6公里,清理底泥10万立方米。

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建设污水处理能力

0.09万吨/

建设污水管网长度

15.5公里

建设生态护岸长度

15.6公里

清理底泥量

10万立方米

效益指标

带动其他投资

1700万元

满意度指标

地方满意度

≥8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70%

总投资完成率

≥8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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