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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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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49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抓好2024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粮食安全观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发动,毫不动摇抓紧抓实头等大事

1.深入动员部署。坚决贯彻国之大者和头等大事战略要求,树牢新粮食安全观保持政治定力,迅速组织发动,层层部署推进通过各种方式持续传导保障粮食安全的强烈信号。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紧扣农时做好优质品种推介、农资储备、面积和主体落实、播种育秧、翻耕整地、田间管理等各项农事压茬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2.全面完成任务。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是硬任务(见附件1),必须不打折扣全面完成。各地要全面开展任务与耕地匹配度调查,根据水田和旱地面积等实情广泛听取乡村民意、征求意见建议,合理分配早中晚稻、旱粮等粮食作物面积任务,确保种得上、相匹配。全面落实线长制、点长制责任,重点在种植条件好的区域,打造高产优质种植区。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提前合理规划烟叶、白莲等经济作物种植布局,引导花生归位旱地种植。

    3.着力培育大户。积极组织“走出去”招引,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抓好土地流转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外引内培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力争全市50亩以上种粮主体1.1万户、种植面积占比50%以上。充分发挥“大托管”优势,引导大户以全面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为导向,利用专业生产和规模经营优势,引入优良品种、智能装备、先进技术等要素,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推动集约化生产和效益提升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户主会、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强农惠农政策,动员更多的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4.备足备齐农资。组织开展农资储备情况摸底调查,对照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做好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调剂调配市场供需、价格监测、商业化储备等工作,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对早稻生产种子调配有困难的,由市里统一协调解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畅通流通供应渠道,优化“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各类农资及时有效供应。

二、全力稳面增产,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5.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积极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用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开展耕种情况排查,强化动态监测,大力开展抛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粮食生产重金属含量超标。继续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管护,3月底前完成37.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任务,并全部投入早稻生产。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推进灌区渠系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6.大力推广优质良种。顺应稻米加工、集中烘干、统防统治、托管服务等新要求,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推广种植1-2个粮油优势品种,推进品种更新换代,构建稻米优势产区,确保全市良种覆盖率98%以上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全局,合理安排种植茬口,“稻稻油”区推广早稻生育期110天、晚稻生育期115天左右的高产优质品种。加强传统特色稻、薯类、豆类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抓好宁都、兴国、信丰、南康等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力争全市水稻制种面积10万亩以上。

7.全力提升单产水平。全面落实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要求,大力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集成推广稻油轮作高效栽培、水稻“三控”、“早籼晚粳”、抗倒绿色节本增效等技术配套融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和良制,全力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每个县(市、区)建立10个以上百亩田、5个以上千亩方,打造一批吨粮片和高产片,示范推动大面积提升单产,力争全市水稻主推技术到位率96%以上,粮食单产提高10公斤以上。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理念,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全过程。重点加强对“旱改水”种植以及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的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避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8.推行全程机械化生产聚焦水稻机插、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实施水稻机插、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引进一流农机企业入驻中国(赣南)农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构建农机装备制造(华南)副中心遴选推介赣南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市级实行重点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鼓励各县(市、区)对育秧、机插等环节给予作业补助,对粮油烘干中心建设给予用地、项目、金融等支持。持续推动“两个中心”市场化规范运营,全面推行机育秧、机插(抛)、机防、机收、机烘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力争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率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9%以上

    9.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扩大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试点,实现试点乡镇全覆盖,力争全市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持续优化“一引领、两委托、三助力”模式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依托“田管家”信息平台以县为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发放电子证照。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分别稳定在1万家1.8万家、5000家以上。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订单生产等模式,努力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

10.科学防灾减灾抗灾。树牢“抗灾夺丰收”理念,坚持防灾、减灾、抗灾三位一体,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引导农民主动防灾减灾避灾,强化防灾技术指导服务,科学应对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核实和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和资金支持强化县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绝收。

11.优化流通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优化粮食收购服务,切实发挥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效益,提供上门收粮服务的多元社会收购主体按标准给予粮食收购运输补贴,方便农民就近就地顺畅售粮。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乱扣水杂等违法行为。规范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快赣粮集团“退城进郊”二期工程和南康、瑞金、会昌等中心库建设力争全年建成高标准粮仓仓容14万吨以上。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化智能出入库、粮情测控、视频监控三大系统,加强“智慧粮库”系统运用和维护,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把住生产、机收、消费各个关口,持续推动粮食全产业链节粮减损。

12.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拓展“粮头食尾”产业链条,推动粮食产业链生产端、加工端、销售端、流通端、供应端协同发展。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打造赣南硒米及“中国好粮油”“江西好粮油”品牌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产销衔接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赣南优质粮食产品加强与京东、阿里等电商销售平台合作,推动线上线下销售。支持优质粮油产品认定“圳品”品牌,引导稻米产品进入高端商超和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三、坚决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13.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国之大者”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流通的浓厚氛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乡、村三级党政主官分别抓好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县、乡挂点领导分别抓好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建立专门台账,树立示范标识。

14.强化政策扶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鼓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不少于30%用于粮食生产。紧扣当前粮食生产存在的突出短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县级奖补政策,重点扶持粮油烘干加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大托管”等环节。加大粮食生产信贷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财农信贷通”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信贷质效。积极争取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扩大到所有县(市、区)推进财政补贴型农险“提质、扩面、增品”,继续实施省级农业巨灾保险试点项目,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挖掘农业保险保单的增信融资功能,大力推广“农保贷”业务。

    15.建立健全台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依法依规开展粮食统计调查,严把粮食数据质量关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客观如实反映我市粮食作物生产情况进一步加大市农业生产台账系统推广运用力度,组织开展实地核验核实,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县乡村早稻、中稻、晚稻及旱粮台账,分别于520日、720日、9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台账式样见附件3)。

16.加强督查考核。市级将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机插烘干、大户培育等重点,进一步完善抽查核查、调度督导、通报约谈以及“四不两直”交叉检查工作法,随机抽取若干个村,聘请第三方对早稻、中晚稻种植面积情况进行飞测航拍,督促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调查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并视情况由市委、市政府或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报约谈。各地要相应成立导组,巡回一线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更加科学地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乡村全面振兴行动等考核评价,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附件:1.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分配

      2.2024赣州市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3.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20242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粮食播种面积

粮食总产量

水稻

红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旱粮合计

其中:大豆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赣州市

763.87

266.54

607.21

230.3

208.90

73.17

176.08

69.88

222.23

87.25

156.66

36.24

29.47

5.13

章贡区

6.19

2.39

4.31

1.79

1.77

0.65

0.66

0.3

1.88

0.84

1.88

0.6

0.4

0.07

南康区

52.59

20.09

43.72

17.76

17.78

6.59

7.04

3.12

18.9

8.05

8.87

2.33

1.83

0.32

赣县区

56.78

18.81

46.8

16.56

16.55

5.64

12.64

4.61

17.61

6.31

9.98

2.25

1.69

0.38

信丰县

72.74

24.80

57.77

21.10

19.48

6.94

17.57

6.41

20.72

7.75

14.97

3.7

3

0.48

大余县

21.07

7.92

17.74

7.22

5.97

2.24

5.43

2.34

6.34

2.64

3.33

0.7

0.39

0.06

上犹县

21.40

8.58

16.88

7.23

6.40

2.38

3.69

1.71

6.79

3.14

4.52

1.35

0.67

0.18

崇义县

11.38

4.54

9.72

4.14

1.04

0.41

7.57

3.26

1.11

0.47

1.66

0.4

0.46

0.08

安远县

34.35

10.75

27.95

9.21

9.32

3.13

8.72

2.86

9.91

3.22

6.4

1.54

1.2

0.19

定南县

15.67

5.58

11.73

4.89

4.73

1.66

1.94

0.89

5.06

2.34

3.94

0.69

0.8

0.13

全南县

17.41

6.77

12

5.33

4.09

1.47

3.56

1.73

4.35

2.13

5.41

1.44

0.8

0.14

宁都县

110.30

40.14

87.28

34.73

26.53

8.79

32.43

13.79

28.32

12.15

23.02

5.41

3.1

0.5

于都县

75.23

23.82

60.64

20.82

23.30

7.49

12.59

4.51

24.75

8.82

14.59

3

3.5

0.58

兴国县

85.46

27.62

69.13

24.42

26.36

8.76

14.71

5.62

28.06

10.04

16.33

3.2

3

0.5

会昌县

46.19

16.79

40.08

15.48

13.71

5.23

11.76

4.6

14.61

5.65

6.11

1.31

0.82

0.14

寻乌县

20.55

6.84

13.93

5.19

4.98

1.96

3.65

1.34

5.3

1.89

6.62

1.65

1.6

0.28

石城县

37.14

12.36

28.41

10.62

5.42

2

17.22

6.47

5.77

2.15

8.73

1.74

1.67

0.27

瑞金市

53.41

19.60

40.63

16.77

13.96

5.14

11.83

5.12

14.84

6.51

12.78

2.83

2.77

0.51

龙南市

18.65

6.30

14.6

5.35

5.64

1.96

2.98

1.15

5.98

2.24

4.05

0.95

1.19

0.21

赣州蓉江新区

3.19

1.23

1.85

0.80

0.90

0.35

0.04

0.02

0.91

0.43

1.34

0.43

0.26

0.05

赣州经开区

4.17

1.61

2.04

0.89

0.97

0.38

0.05

0.03

1.02

0.48

2.13

0.72

0.32

0.06

*属章贡区

0.62

0.23

0.36

0.16

0.18

0.07

0

0

0.18

0.09

0.26

0.07

0.05

0.01

*属南康区

3.55

1.38

1.68

0.73

0.79

0.31

0.05

0.03

0.84

0.39

1.87

0.65

0.27

0.05


附件2

2024年赣州市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单位:户、万亩

县(市、区)

早稻大户数

早稻大户种植面积

粮食大户数

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

赣州市

5000

105

11000

382

章贡区

52

0.90

114

3.1

南康区

508

8.93

1118

26.3

赣县区

366

8.32

805

28.39

信丰县

626

9.79

1377

36.37

大余县

220

3.00

484

10.54

上犹县

210

3.06

462

10.7

崇义县

88

0.52

194

5.69

安远县

223

4.65

491

17.23

定南县

116

2.70

255

7.94

全南县

127

2.06

279

8.71

宁都县

186

13.30

409

55.25

于都县

519

11.68

1142

37.37

兴国县

729

13.21

1604

42.73

县(市、区)

早稻大户数

早稻大户种植面积

粮食大户数

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

会昌县

267

6.86

587

23.1

寻乌县

88

2.50

194

10.28

石城县

296

2.73

650

18.57

瑞金市

178

7.01

392

26.71

龙南市

130

2.84

286

9.33

赣州蓉江新区

28

0.45

62

1.6

赣州经开区

43

0.49

95

2.09

注:1.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当年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旱粮等作物中,有一类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均可认定为种植大户。

    2.各县(市、区)指导性计划根据粮食面积、耕地和水田条件、现有大户基础、种植习惯等因素确定。


附件3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县级台账汇总表)

(市、区)政府(盖章)

                                                           单位:亩

(镇、场)名称

耕地
总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乡(镇、场)

......

填表人签名:                                                                                                    月    

备注:早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520日前上报;中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720日前上报;晚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920日前上报。已种植旱粮指截止填报时累计种植面积。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乡级台账汇总表)

(镇、场)政府(盖章)

                   单位:亩

村名称

耕地
总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村

......

填表人签名:                           (镇、场)政府负责人签名:                               月    日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村级台账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农户

(合作社、公司)名

手机号码

耕地
总面积

(农户确权或流转经营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

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村小组1

农户1

农户2

......

村小组2

农户1

农户2

.....

……

填表人签名: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月    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221日印发

赣市府办字〔20249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抓好2024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粮食安全观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发动,毫不动摇抓紧抓实头等大事

1.深入动员部署。坚决贯彻国之大者和头等大事战略要求,树牢新粮食安全观保持政治定力,迅速组织发动,层层部署推进通过各种方式持续传导保障粮食安全的强烈信号。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紧扣农时做好优质品种推介、农资储备、面积和主体落实、播种育秧、翻耕整地、田间管理等各项农事压茬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2.全面完成任务。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是硬任务(见附件1),必须不打折扣全面完成。各地要全面开展任务与耕地匹配度调查,根据水田和旱地面积等实情广泛听取乡村民意、征求意见建议,合理分配早中晚稻、旱粮等粮食作物面积任务,确保种得上、相匹配。全面落实线长制、点长制责任,重点在种植条件好的区域,打造高产优质种植区。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提前合理规划烟叶、白莲等经济作物种植布局,引导花生归位旱地种植。

    3.着力培育大户。积极组织“走出去”招引,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抓好土地流转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外引内培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力争全市50亩以上种粮主体1.1万户、种植面积占比50%以上。充分发挥“大托管”优势,引导大户以全面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为导向,利用专业生产和规模经营优势,引入优良品种、智能装备、先进技术等要素,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推动集约化生产和效益提升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户主会、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强农惠农政策,动员更多的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4.备足备齐农资。组织开展农资储备情况摸底调查,对照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做好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调剂调配市场供需、价格监测、商业化储备等工作,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对早稻生产种子调配有困难的,由市里统一协调解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畅通流通供应渠道,优化“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各类农资及时有效供应。

二、全力稳面增产,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5.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积极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用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开展耕种情况排查,强化动态监测,大力开展抛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粮食生产重金属含量超标。继续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管护,3月底前完成37.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任务,并全部投入早稻生产。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推进灌区渠系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6.大力推广优质良种。顺应稻米加工、集中烘干、统防统治、托管服务等新要求,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推广种植1-2个粮油优势品种,推进品种更新换代,构建稻米优势产区,确保全市良种覆盖率98%以上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全局,合理安排种植茬口,“稻稻油”区推广早稻生育期110天、晚稻生育期115天左右的高产优质品种。加强传统特色稻、薯类、豆类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抓好宁都、兴国、信丰、南康等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力争全市水稻制种面积10万亩以上。

7.全力提升单产水平。全面落实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要求,大力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集成推广稻油轮作高效栽培、水稻“三控”、“早籼晚粳”、抗倒绿色节本增效等技术配套融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和良制,全力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每个县(市、区)建立10个以上百亩田、5个以上千亩方,打造一批吨粮片和高产片,示范推动大面积提升单产,力争全市水稻主推技术到位率96%以上,粮食单产提高10公斤以上。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理念,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全过程。重点加强对“旱改水”种植以及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的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避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8.推行全程机械化生产聚焦水稻机插、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实施水稻机插、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引进一流农机企业入驻中国(赣南)农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构建农机装备制造(华南)副中心遴选推介赣南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市级实行重点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鼓励各县(市、区)对育秧、机插等环节给予作业补助,对粮油烘干中心建设给予用地、项目、金融等支持。持续推动“两个中心”市场化规范运营,全面推行机育秧、机插(抛)、机防、机收、机烘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力争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率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9%以上

    9.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扩大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试点,实现试点乡镇全覆盖,力争全市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持续优化“一引领、两委托、三助力”模式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依托“田管家”信息平台以县为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发放电子证照。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分别稳定在1万家1.8万家、5000家以上。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订单生产等模式,努力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

10.科学防灾减灾抗灾。树牢“抗灾夺丰收”理念,坚持防灾、减灾、抗灾三位一体,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引导农民主动防灾减灾避灾,强化防灾技术指导服务,科学应对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核实和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和资金支持强化县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绝收。

11.优化流通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优化粮食收购服务,切实发挥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效益,提供上门收粮服务的多元社会收购主体按标准给予粮食收购运输补贴,方便农民就近就地顺畅售粮。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乱扣水杂等违法行为。规范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快赣粮集团“退城进郊”二期工程和南康、瑞金、会昌等中心库建设力争全年建成高标准粮仓仓容14万吨以上。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化智能出入库、粮情测控、视频监控三大系统,加强“智慧粮库”系统运用和维护,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把住生产、机收、消费各个关口,持续推动粮食全产业链节粮减损。

12.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拓展“粮头食尾”产业链条,推动粮食产业链生产端、加工端、销售端、流通端、供应端协同发展。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打造赣南硒米及“中国好粮油”“江西好粮油”品牌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产销衔接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赣南优质粮食产品加强与京东、阿里等电商销售平台合作,推动线上线下销售。支持优质粮油产品认定“圳品”品牌,引导稻米产品进入高端商超和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三、坚决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13.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国之大者”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流通的浓厚氛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乡、村三级党政主官分别抓好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县、乡挂点领导分别抓好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建立专门台账,树立示范标识。

14.强化政策扶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鼓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不少于30%用于粮食生产。紧扣当前粮食生产存在的突出短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县级奖补政策,重点扶持粮油烘干加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大托管”等环节。加大粮食生产信贷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财农信贷通”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信贷质效。积极争取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扩大到所有县(市、区)推进财政补贴型农险“提质、扩面、增品”,继续实施省级农业巨灾保险试点项目,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挖掘农业保险保单的增信融资功能,大力推广“农保贷”业务。

    15.建立健全台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依法依规开展粮食统计调查,严把粮食数据质量关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客观如实反映我市粮食作物生产情况进一步加大市农业生产台账系统推广运用力度,组织开展实地核验核实,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县乡村早稻、中稻、晚稻及旱粮台账,分别于520日、720日、9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台账式样见附件3)。

16.加强督查考核。市级将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机插烘干、大户培育等重点,进一步完善抽查核查、调度督导、通报约谈以及“四不两直”交叉检查工作法,随机抽取若干个村,聘请第三方对早稻、中晚稻种植面积情况进行飞测航拍,督促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调查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并视情况由市委、市政府或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报约谈。各地要相应成立导组,巡回一线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更加科学地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乡村全面振兴行动等考核评价,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附件:1.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分配

      2.2024赣州市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3.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20242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粮食播种面积

粮食总产量

水稻

红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旱粮合计

其中:大豆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万亩

万吨

赣州市

763.87

266.54

607.21

230.3

208.90

73.17

176.08

69.88

222.23

87.25

156.66

36.24

29.47

5.13

章贡区

6.19

2.39

4.31

1.79

1.77

0.65

0.66

0.3

1.88

0.84

1.88

0.6

0.4

0.07

南康区

52.59

20.09

43.72

17.76

17.78

6.59

7.04

3.12

18.9

8.05

8.87

2.33

1.83

0.32

赣县区

56.78

18.81

46.8

16.56

16.55

5.64

12.64

4.61

17.61

6.31

9.98

2.25

1.69

0.38

信丰县

72.74

24.80

57.77

21.10

19.48

6.94

17.57

6.41

20.72

7.75

14.97

3.7

3

0.48

大余县

21.07

7.92

17.74

7.22

5.97

2.24

5.43

2.34

6.34

2.64

3.33

0.7

0.39

0.06

上犹县

21.40

8.58

16.88

7.23

6.40

2.38

3.69

1.71

6.79

3.14

4.52

1.35

0.67

0.18

崇义县

11.38

4.54

9.72

4.14

1.04

0.41

7.57

3.26

1.11

0.47

1.66

0.4

0.46

0.08

安远县

34.35

10.75

27.95

9.21

9.32

3.13

8.72

2.86

9.91

3.22

6.4

1.54

1.2

0.19

定南县

15.67

5.58

11.73

4.89

4.73

1.66

1.94

0.89

5.06

2.34

3.94

0.69

0.8

0.13

全南县

17.41

6.77

12

5.33

4.09

1.47

3.56

1.73

4.35

2.13

5.41

1.44

0.8

0.14

宁都县

110.30

40.14

87.28

34.73

26.53

8.79

32.43

13.79

28.32

12.15

23.02

5.41

3.1

0.5

于都县

75.23

23.82

60.64

20.82

23.30

7.49

12.59

4.51

24.75

8.82

14.59

3

3.5

0.58

兴国县

85.46

27.62

69.13

24.42

26.36

8.76

14.71

5.62

28.06

10.04

16.33

3.2

3

0.5

会昌县

46.19

16.79

40.08

15.48

13.71

5.23

11.76

4.6

14.61

5.65

6.11

1.31

0.82

0.14

寻乌县

20.55

6.84

13.93

5.19

4.98

1.96

3.65

1.34

5.3

1.89

6.62

1.65

1.6

0.28

石城县

37.14

12.36

28.41

10.62

5.42

2

17.22

6.47

5.77

2.15

8.73

1.74

1.67

0.27

瑞金市

53.41

19.60

40.63

16.77

13.96

5.14

11.83

5.12

14.84

6.51

12.78

2.83

2.77

0.51

龙南市

18.65

6.30

14.6

5.35

5.64

1.96

2.98

1.15

5.98

2.24

4.05

0.95

1.19

0.21

赣州蓉江新区

3.19

1.23

1.85

0.80

0.90

0.35

0.04

0.02

0.91

0.43

1.34

0.43

0.26

0.05

赣州经开区

4.17

1.61

2.04

0.89

0.97

0.38

0.05

0.03

1.02

0.48

2.13

0.72

0.32

0.06

*属章贡区

0.62

0.23

0.36

0.16

0.18

0.07

0

0

0.18

0.09

0.26

0.07

0.05

0.01

*属南康区

3.55

1.38

1.68

0.73

0.79

0.31

0.05

0.03

0.84

0.39

1.87

0.65

0.27

0.05


附件2

2024年赣州市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单位:户、万亩

县(市、区)

早稻大户数

早稻大户种植面积

粮食大户数

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

赣州市

5000

105

11000

382

章贡区

52

0.90

114

3.1

南康区

508

8.93

1118

26.3

赣县区

366

8.32

805

28.39

信丰县

626

9.79

1377

36.37

大余县

220

3.00

484

10.54

上犹县

210

3.06

462

10.7

崇义县

88

0.52

194

5.69

安远县

223

4.65

491

17.23

定南县

116

2.70

255

7.94

全南县

127

2.06

279

8.71

宁都县

186

13.30

409

55.25

于都县

519

11.68

1142

37.37

兴国县

729

13.21

1604

42.73

县(市、区)

早稻大户数

早稻大户种植面积

粮食大户数

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

会昌县

267

6.86

587

23.1

寻乌县

88

2.50

194

10.28

石城县

296

2.73

650

18.57

瑞金市

178

7.01

392

26.71

龙南市

130

2.84

286

9.33

赣州蓉江新区

28

0.45

62

1.6

赣州经开区

43

0.49

95

2.09

注:1.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当年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旱粮等作物中,有一类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均可认定为种植大户。

    2.各县(市、区)指导性计划根据粮食面积、耕地和水田条件、现有大户基础、种植习惯等因素确定。


附件3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县级台账汇总表)

(市、区)政府(盖章)

                                                           单位:亩

(镇、场)名称

耕地
总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乡(镇、场)

......

填表人签名:                                                                                                    月    

备注:早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520日前上报;中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720日前上报;晚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920日前上报。已种植旱粮指截止填报时累计种植面积。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乡级台账汇总表)

(镇、场)政府(盖章)

                   单位:亩

村名称

耕地
总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村

......

填表人签名:                           (镇、场)政府负责人签名:                               月    日


2024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村级台账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农户

(合作社、公司)名

手机号码

耕地
总面积

(农户确权或流转经营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

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村小组1

农户1

农户2

......

村小组2

农户1

农户2

.....

……

填表人签名: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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