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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市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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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3〕60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度全市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林长制市级责任单位: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持续深化林长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护绿、管绿、增绿、用绿、活绿五篇文章,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根据《赣州市林长制考核办法(修订)》(赣市府办发〔2022〕16号)、《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市级评分办法》(赣市林长办字〔2023〕1号)精神,市林长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经2023年市级总河湖长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按得分高低依次为:信丰县、上犹县、寻乌县、章贡区、崇义县、定南县;

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县(市、区)按得分高低依次为:大余县、石城县、龙南市、于都县、南康区、安远县、宁都县、赣州经开区、会昌县、瑞金市、全南县、赣州蓉江新区、兴国县、赣县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够。全市松科类林分占比较大,森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森林火灾火警时有发生。2022年10月17日至18日,赣县区、兴国县等多地突发森林火灾,赣县区因五云镇火灾过火面积大、持续时间长被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挂牌督办。二是森林资源管理压力持续绷紧。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对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监管不到位,违法侵占林地、采伐林木问题时有发生。瑞金市、龙南市源头管理机制不健全,专职护林员管理不到位,巡护达标率较低。宁都县、会昌县、瑞金市、于都县、赣县区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数较多,占全市违法图斑数的53.8%。三是森林资源绿色发展活力不够。全市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森林生态效益发挥不足。全南县、兴国县、宁都县等地低质低效林改造推进力度不够,年度改造任务未完成。林下经济发展思路不够清晰、谋划不够有力,森林药材产业发展重点不够明确,竹产业等产品附加值不高,林业产业总体效益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3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总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对照考核发现问题和不足,查漏项、补短板、强弱势,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全力争取林长制国务院督查激励,为筑牢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屏障,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注入更强的绿色动力。

一要进一步压实林长制责任。要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常态化落实林长巡林、总林长发令、“四单一函”等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履职,统筹推进责任区域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范围和领域,探索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凝聚各部门合力推深做实林长制。强化乡级林长制工作机构建设,充实稳定乡级林长办工作力量,加强乡级执法人员配备,建立护林员履职不力岗位退出机制,推动乡村林长制责任落实落细。

二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增强森林自身抵御灾害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保林等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管理,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健全森林资源源头监管机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三要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质效。高标准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全力抓好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稳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加快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竹产业、森林药材、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创新推动湿地资源运营、林权收储、林业碳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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