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关于印发加快赣州国际陆港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赣市府办字〔2023〕49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加快赣州国际陆港国家进口贸易促进

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赣州国际陆港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赣州国际陆港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商贸函〔2022〕5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赣州国际陆港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抢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进口贸易创新能力,培育交易模式灵活、服务功能齐全、监管制度创新、特色鲜明的示范区,为提升全市外贸竞争新优势、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围绕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两大功能,在货物进口监管、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适应进口贸易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

创新发展、有序规范。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推动进口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重点突破、做大规模。以“1+5+N”主导产业的设备、产品进口为突破,带动赣州进口贸易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以优质消费品进口为突破,助力赣州区域型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赣州国际陆港、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四区融合”发展优势,推动进口监管制度、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领域创新,不断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汽车、肉类、快消品和原材料等进口贸易集散中心,使进口更好服务全市“1+5+N”产业发展,更好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加快开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新局面,打造全市进口贸易新增长极。力争到2025年,全市进口年均增长率达到25%,进口贸易企业数达到500家,进口贸易总额达到4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助推产业优化升级

1.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重点围绕现代家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大型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全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扩大服务贸易进口。强化与德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外铁路企业的合作,重点扩大与全市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研发设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进口,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增加文化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体育服务、中介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进口,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投促中心〕

3.完善进口供应链服务。推进重点进口行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支持一批进口贸易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完善“口岸+进口市场+专业平台”产业链体系,打造中东欧、中俄、中亚等专业市场和平台。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推进“供应链+服务品牌”建设,打造供应链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二)创新发展市场业态,促进消费提档升级

4.做大跨境电商进口。依托综保区开展“1210”保税进口新模式,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中欧(亚)班列+海外仓”等进口新业态,推动实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全覆盖和全业态全链条服务。构建跨境电商产业合作交流平台,集聚沿海沿边国际客户资源,并与内陆地区广阔市场对接,快速扩大跨境贸易规模。〔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5.做优“跨境电商+新零售”。加快建设消费专区电商体验中心、品牌中心仓,实行保税备货,引进国内外中高端消费品牌首店、品牌体验店等入驻,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分销网络,让消费者享受限额内免关税的政策红利,提升消费体验,形成全球知名品牌区域消费中心、消费体验中心。〔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6.提升快消优品进口。扩大对奶粉、美妆、酒类、果浆、果汁、食品保健、母婴用品、服装家纺、家居用品等优质日用消费品的进口,以RCEP国家和中欧沿线国家为重点目标市场,形成进口品类优势。〔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7.创新进口消费场景。发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拓展进口商品消费场景。〔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大宗品类进口,打造全国一流口岸

8.打造国际木材集散中心。借助进口木材指定口岸优势,打造国际进口木材贸易博览会品牌,完善国际木材电子交易平台,吸引全球木材贸易商入驻,构建国际木材供应链新格局,把赣州打造成为全国进口木材集散地。〔责任单位:南康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

9.打造进口汽车展示交易中心。推动汽车进口管理模式创新,发展平行进口汽车保税存储、改装、展示、交易业态,做大进口汽车规模。稳步推进国际汽车小镇规划建设,积极发展进口汽车与二手车展销、内贸汽车集散分拨、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检测、维修等“一站式”服务,增加平行进口汽车的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打造进口肉类分拨中心。发挥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功能,重点支持肉类、水产品等优质冷链食品进口,尽快实现冷冻肉类直接通关入境并形成常态化运营。加快引进肉类相关进口、贸易、加工、销售业态,完善产业链条,鼓励优质供应链企业拓展进口消费品货源渠道,加大对金砖国家、RCEP成员国的进口开拓。〔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赣州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增值保税服务,做大特色保税加工

11.创新“保税+”进口业务。完善综保区优惠政策,发展“保税研发+智造”业务,结合全市“1+5+N”产业需求,发展专业领域保税研发中心、设备融资租赁。培育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提升进口售后服务。重点推进保税存储、展示交易、加工、维修等业务发展,丰富保税进口业务。〔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赣州海关〕

12.发展高附加值保税加工业务。依托综保区重点引进中高端电子信息保税加工、汽车贸易服务和冷链物流仓储加工等产业项目,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制造维修业务。争取移植海南增值加工免关税政策。〔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赣州海关〕

13.开展食品预制菜供应业务。积极开发适合消费者消费习惯和市场需求的食品品类和系列,支持企业拓展预制菜进出口加工、分销渠道,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做大做强赣州预制菜产业品牌,将赣州打造成为预制菜样板城市。〔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赣州海关〕

(五)创新进口物流通道,巩固商品营销优势

14.扩展进口贸易运输新通道。依托赣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优势,畅通重点进口来源地、重点进口产品的运输通道,重点打通赣州与日本、韩国、泰国、俄罗斯等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RCEP成员国等贸易重点地区的进口运输通道,争取开通黄金机场国际货运航线。〔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

15.拓展多品类专业化运输新模式。持续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冷链产业“供、储、运、销、配”全链条无缝衔接,促进赣南食品产业和冷链物流行业转型升级。结合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需求,开通运营冷链、新能源汽车等多品类专列,确保重点产品进口运输通道顺畅。鼓励进口企业与国际港航运输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降低运输价格波动以保障进口安全与稳定。〔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深化国内外港口合作。不断深化与德国威廉港、中欧商贸物流园区战略合作,精准开行点对点中欧班列,争取与东南亚港口开展战略合作,常态化开行中老班列、中越铁海班列,进一步畅通东南亚物流及贸易通道。进一步深化与深圳港、厦门港、广州港等沿海港口群,以及满洲里、二连浩特、霍尔果斯等沿边口岸港口合作,复制推广“组合港”、“一港通”模式,培育打造精品班列线路,建设便捷高效的国际物流网络。〔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17.创建国际市场采购和营销体系。全面构建外贸转型升级的国际营销体系,推动跨境电商、保税加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形成体系化的国际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市税务局〕

(六)实施服务要素融合,优化进口营商环境

18.创新口岸监管。完善与海关的合作机制,提升“通关+物流”设施能级,联动沿边沿海口岸推进铁路快通、港区联动等快速通关模式,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常态化和中欧班列铁路提(运)单物权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关税保证保险改革、综合查验改革,推动境内外维修、集中汇总纳税等新监管模式。〔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赣州海关、南铁赣州车务段〕

19.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开展查验“并联”作业模式,实施大宗商品舱单归并、电子支付等查验措施,实施金属矿产品“关税保证保险”“先放后验”等查验措施,实现货物中转与进出口报关的无缝对接。推动跨境电商监管形成进口制度优势,争取实施日用消费品进口“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清单内的商品在通关入境时实行“免证清关”和减税管理。〔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20.创新进口业务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对接,创新融资产品,不断扩大进口信贷、贸易融资、信用证、进口押汇、电子汇总征税保函等贸易金融产品规模,帮助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获得融资支持。深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引进大型供应链金融企业,为进口客户提供全产业链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提升便利化服务能力。开展保税研发、一般纳税人试点、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贸易新方式,推进离岸贸易方式创新,培育离岸贸易展贸业态。搭建示范区服务贸易协会、服务贸易智库平台,完善“一带一路”巡回法庭。建立进口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相关进口来源地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国际航线、港口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赣州邮政分公司〕

22.培育进口市场主体活力。建立进口贸易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提升进口贸易人力资源水平和创新能力。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四大中心建设,打造进口示范高地

23.打造国际货物集散中心。加快赣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挥赣州国际陆港口岸功能优势,进一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闽东南等世界级港口群合作协同,推动班列开行由“点对点”向“枢纽对枢纽”转变,逐步形成“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高效集疏运体系。〔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南铁赣州车务段〕

24.打造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好赣州RCEP创新服务中心,深化RCEP国家机制对接,高质量建设赣州国际贸易中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革命老区对外开放新高地。〔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赣州海关〕

25.打造跨境电商集聚中心。深化赣州跨境电商综试区与匈牙利中欧物流商贸合作园区“双区联动”合作,高质量开行“赣州-布达佩斯”跨境电商班列,打造“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融合发展新模式。依托“深赣欧”班列,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物流枢纽,拓展“一带一路”、RCEP贸易区海外仓布局,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完善跨境电商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集拼业务,建设跨境电商孵化产业园、出口商品选品中心,促进跨境电商产业积聚。〔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商务局、南铁赣州车务段〕

26.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消费中心。依托赣州地处赣粤闽湘边际区域中心优势,发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以及选品中心集聚效应,引进优质进口商品,培育进口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打造区域消费新地标。〔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八)夯实进口贸易基础,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27.用好用活展会平台资源。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承接国内外优质进口资源。高水平举办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国际进口木材交易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对接引进粤港澳大湾区知名会展企业落地赣州。借助广交会、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国内外重大展会活动,加强宣传推介、提升赣州会展城市品牌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贸促会、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打造数字国际陆港。完善赣州国际陆港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陆港班列管理系统、场站作业管理系统、跨境电商企业综合服务系统平台,实现赣州国际陆港智慧化数字化运营。推进进口贸易信息展示平台建设,聚合境外各供应商产品信息,提供公开高效的进口贸易指南信息,搭建线上进口贸易洽谈、交易服务平台,为国内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线上进口通道。〔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工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支、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市税务局、南铁赣州车务段〕

29.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核心引擎。充分利用先行先试政策,探索赣州国际陆港“四区融合”发展,推动赣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RCEP等全球经济贸易体系,打造成为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引擎。〔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商务局、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重点领域的改革试点推进计划。

(二)强化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建设各类贸易促进功能平台和重点配套服务项目,强化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智慧陆港一体化平台建设等财政专项扶持,发挥好财政政策对进口贸易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三)完善统计体系。建立示范区统计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完善统计方法,及时对示范区外贸、投资、产业、消费等领域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更全面系统解决发展问题和制定政策,并按要求定期上报相关统计信息。

(四)强化总结评估。建立示范区监督考核机制和综合评价机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强化责任领导,确保取得实效。适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评估,累积建设经验,找到发展突破点,必要时适当调整工作目标与相关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国家级展会等重要平台开展宣传推介,放大示范区创新引领作用。

抄送:省商务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5月16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