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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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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32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310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赣州市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精神,加快提升蔬菜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着力建设蔬菜强市,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发展目标

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按照“巩固提升、稳健扩面、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管并重扩规模、强基地,错位发展提品质、育菜农,稳内拓外保市场、增效益,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加快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构筑新一轮蔬菜产业发展竞争新优势。力争2023年,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改造提升老旧基地5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2000户,全市80%的大棚设施亩产值达到3万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

1.建立市、县、乡三级定期走访制度。乡镇每月对本区域内蔬菜基地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蔬菜基地进行巡查,建立问题基地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市级每季度随机抽选一批基地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基地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挂点督办。

2.实施老旧基地提档升级行动。按照涝能排、旱能灌、路通畅、棚适用的标准,推进大棚设施标准化改造完善引水设施、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支持创建一批标准菜园分步推进棚膜更新,选用防尘防藻耐农药、二次透光率高、流滴消雾时间长的棚膜,降低更换频率,年内全面完成“三沿六区”等尘灰较大区域破损老旧棚膜更新换代。

3.全面清理失管失效大棚设施。对设施陈旧、质量低下、损毁严重且无法恢复生产功能的大棚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新建发展实用型的顶部竖式通风新棚型。因选址不科学,难以正常生产的大棚基地,及时拆除并异地重建,恢复种植功能。

4.实施蔬菜基地“沃土”工程。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配方施肥等技术,合理施用生物菌肥,改善土壤结构和根际环境,增加土地肥力,力争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公斤以上。推动夏季高温闷棚、土壤化学消毒、秸秆回田、黄蓝板等技术措施落地,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指导蔬菜基地制定年度生产种植计划,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推进精耕细作。

5.推行大棚四周“三包”制度加强基地环境整治,压实种植经营主体履行大棚四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生产容貌的管护责任,及时清理园区及周边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维护水、电、路等设施设备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推进基地清洁化生产

6.巩固空棚撂荒问题整治成果。坚持动态跟踪,全面排查现有基地运营质量,按照“一基地一专班、一基地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每个问题基地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大棚分级评星机制,对运营质量较差的基地实行挂牌管理,限期督办整改,实地验收合格后予以摘牌。

(二)稳健扩大产业规模

7.持续优化品种布局。坚持走错位发展道路,持续做强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主攻专一品种推进生产标准化、集群化,发展专业村组和重点乡镇,加快形成优势主产区。“三南”立足自身优势,重点发展直供“大湾区”高端叶类菜;其他县(市、区)突出自给保供,丰富产品品类,兼顾发展反季和应季蔬菜。

8.积极推行“大棚上山”。用好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大棚蔬菜基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树立系统集成开发理念,推行山地特色建棚模式,做到生态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开发利用同设计、同时施工,引领规范有序发展

9.建设优质食材基地。抢抓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新机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生产供应基地。推动科学选址、规范建园,更加注重棚膜、卡槽、卡簧、天沟、落水管等配件质量和施工工艺,严把基地建设质量关

10.培育新型职业菜农。把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到村、到人,上门入户调查农户发展意愿,择优落实大棚种植户。适时组团赴山东寿光等成熟产区,开展蔬菜人才引进推介活动着重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让周边农户跟着学、跟着种,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加大职业菜农扶持力度,提供“保姆式”服务,选树一批菜农致富典型。

11.加强产业利益联结。鼓励依法利用碎片土地、房前屋后空闲地,发展一批小户基地,按照每户10亩左右标准落实大棚承包户,推进千家万户参与蔬菜种植。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扶持发展一批专门从事农资供应、市场销售的龙头企业,发挥合作社抱团自治作用,引导菜农有效对接市场,实时掌握生产两端信息,防止盲目生产

(三)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12.提升良种繁育能力。依托赣南科学院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和“两中心一基地”平台,建立蔬菜种质资源保护和繁育中心。做大做强宁都瑞克斯旺于都北方农业等育苗企业,提高赣东南蔬菜种质资源保护与育苗中心繁育统供能力。突出越冬长茬茄果类越夏短茬瓜类等品种,全年筛选测试蔬菜新品种200个以上

13.推进全程技术服务。树立“亩产效益论英雄”的发展导向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加快普及高效实用栽培技术,全年培训菜农2万人次以上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技术员常驻基地蹲点指导,年内实现设施蔬菜基地全覆盖。加强技术员培养和考核,推动技术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菜农的种植水平相挂钩。

14.推动产业延链强链。结合产业分布,布局建设一批田头冷库等采后处理设施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效益积极培育种苗繁育、农资定制、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以及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种植险、价格险、大棚和棚膜险等险种覆盖面,探索开发“预制菜综合保险”,不断健全全链风险防范机制

15.唱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契机,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粤港澳大湾区“圳品”认证以赣南富硒蔬菜为引领,推进“一县一品”蔬菜品牌培育计划,做大做强“宁都辣椒”“兴国芦笋”“会昌贝贝南瓜”“全南高山蔬菜”等地方特色品牌。举办“赣南蔬菜进湾区”系列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

16.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扩大本地蔬菜在中心城区华东城、中农批等批发市场占有率。瞄准粤港澳大湾区等邻近区域市场,主攻越冬长茬、越夏短茬高价位茬口,积极开拓外埠市场。深入对接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等流通主体,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建立长期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

三、支持政策

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资金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如下:

(一)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7000/亩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5000/亩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二)支持开发未利用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的,在现有新建大棚设施市级奖补标准上,再增加3000/亩的补助

(三)支持老旧基地换膜。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1000/亩进行奖补。

(四)支持发展职业菜农。10亩左右的家庭型职业菜农土壤改良、购买商品苗等生产资料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扶持发展小户经营,推进精耕细作。

(五)支持采后设施建设。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支持蔬菜品牌建设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的蔬菜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年内获得“圳品”认证的,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七)支持开展技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服务。

市级财政按照《赣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市财农字〔202147号)要求,将蔬菜产业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切块支持各地发展蔬菜产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验收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另行制定印发。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蔬菜产业扶持政策,着重在现有基地巩固提升、职业菜农培育、品牌打造与市场流通、技术服务体系构建等环节进行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县长工程”继续把蔬菜产业作为县(市、区)长一把手工程来抓靠前指挥、认真谋划、加强调度,保持产业发展的定力和韧劲。对标任务要求,抓紧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组织、政策、用地、服务等要素保障,支撑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浓厚发展氛围。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比学赶超。凝聚各县(市、区)部门合力,配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水利、金融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压紧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督促做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基地日常监管等工作,总结宣传推介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三)突出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要实行项目库管理,将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对项目库中已安排的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不予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强化督促考核。将蔬菜产业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市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抽核蔬菜基地运营状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视情通报或约谈。因工作原因造成撂荒性空棚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3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计划

附件

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计划

县别

现有基地巩固提升

新建设施蔬菜基地

职业菜农培育

大棚设施基地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亩)

其中:基地换膜(亩)

新(扩)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亩)

新建规模露地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亩)

新培育职业菜农(户)

线下技术培训(人次)

信丰县

6500

3500

2100

1800

200

2000

兴国县

5500

2000

2100

1800

160

1600

宁都县

5000

3500

3000

1800

200

2000

于都县

6900

2000

2000

1800

200

2000

瑞金市

3700

2500

1500

1500

160

1600

会昌县

4200

3500

1500

1500

160

1600

章贡区

200

100

200

400

40

400

南康区

1800

1000

1000

1500

80

800

赣县区

1800

1500

1200

1500

80

800

大余县

1200

1000

600

800

80

800

上犹县

1800

1600

500

800

80

800

崇义县

1200

1000

500

800

80

800

安远县

2000

1600

800

1000

80

800

龙南市

2000

1500

500

300

80

800

全南县

1200

1000

500

500

80

800

定南县

600

200

500

800

80

800

寻乌县

2500

1500

800

400

80

800

石城县

1900

1000

700

1000

80

800

合计

50000

30000

20000

20000

2000

20000

说明: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主要根据各地现有基地规模,重点考虑2020年及以前建设的存量基地规模和基地建设整体标准化水平进行指导分配。新建设施蔬菜基地,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现有基地规模和产业发展基础进行指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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