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9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赣州市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中心城区供水保障能力,加快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工作,有序推动中心城区远期供水工程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3月底前完成贡江水源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各项分析报告编制,2023年6月底前完成贡江水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论证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安排
(一)开展贡江水源可行性研究工作。开展贡江水源水质、水量、通航分析以及流域范围内污染源摸排等工作,同步收集汇总上犹江水源相关数据,并对两处潜在水源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开展上犹江、贡江两处潜在水源地水质调查和流域范围内污染源摸排,及时划定并公布水源地保护区,并完善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开展上犹江、龙华江、章水、章江、桃江、平江、贡江等章贡两江及主要支流水资源分析。更新上犹江引水工程水体悬移质及底泥中重金属形态迁移释放规律实验研究等报告数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公用集团,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政府〕
(二)编制和论证贡江水源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贡江水源方案进行全面比对分析,组织第三方机构完成贡江水源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论证。〔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适时研究或调整供水专项规划。贡江水源方案经论证可行且经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启动供水专项规划等规划修编工作,并同步开展相关取水制水设施建设的项目立项、环评、规划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开展水源地流域范围污染源摸排整治。根据水源地布局,由各属地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流域范围污染源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摸排,开展污染源集中治理,加快推进流域沿线控源截污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对口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公用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政公用集团,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贡江水源研究的日常组织、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各有关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等工作;各牵头部门(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快完成牵头的相关工作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和资料;相关县(区)政府要配合做好数据收集和流域内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水源地及流域生态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做好项目咨询论证及前期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集团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附件: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主要任务清单
附件
中心城区贡江水源研究主要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要研究范围 |
主要研究内容 |
备注 |
1 |
上犹江、贡江潜在水源地水质调查报告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市水利局,南康区、赣县区、上犹县、崇义县政府 |
2023年3月底 |
现状已有水厂取水水源地(二水厂取水口章江水轮泵站、三水厂取水口、龙华水厂取水口、赣县汶潭水厂及洋塘水厂取水口)、上犹江(上犹县现状取水口和规划取水口)、陡水水库规划取水口(原可研报告窑下水源三个取水口库杈内、营前水汇入口、营前水汇入口下游;陡水水库大坝位置)、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 |
1.现状分析:近五年逐月水质分析报告;最差水质出现月份,原因分析。 2.规划分析:上犹江及贡江规划水源未来水质分析(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各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现状华能电厂自用20万吨/日取水、规划拟建的茅店水利枢纽工程等,建水力模型进行水质预判分析)。 |
|
2 |
上犹江、贡江潜在水源流域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报告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赣县区、南康区、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政府 |
2023年3月底 |
现状已有水厂取水水源地(二水厂取水口章江水轮泵站、三水厂取水口、龙华水厂取水口、赣县汶潭水厂及洋塘水厂取水口)、上犹江(上犹县现状取水口和规划取水口)、陡水水库规划取水口(原可研报告窑下水源三个取水口库杈内、营前水汇入口、营前水汇入口下游;陡水水库大坝位置)、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 |
1.现状分析:现状污染源水质、水量排查分析(包括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2.规划分析:根据赣州及取水口上游县市区的城市规划及产业规划,分析潜在污染源及污染影响趋势。 |
|
3 |
更新上犹江引水工程水体悬移质及底泥中重金属形态迁移释放规律实验研究 |
市住建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上犹县、崇义县政府 |
2023年3月底 |
上犹江陡水水库规划取水口底泥影响区域 |
根据陡水水库的水动力模型,进行陡水水库底泥的重金属释放影响实验分析。 |
|
4 |
上犹江、龙华江、章水、章江、桃江、平江、贡江等章贡两江及主要支流水资源分析报告 |
市水利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市生态环境局,南康区、赣县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于都县、兴国县政府 |
2023年3月底 |
上犹江(包含陡水水库、南湖水库、罗边水库、龙华江)、章水、章江、桃江、平江、贡江等章贡两江及主要支流 |
1.研究范围各水体不同保证率下可取水量分析; 2.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建坝可行性分析,并进行建坝后对河道功能影响预测分析(如防洪、通航、现状下游水厂取水等); 3.贡江规划水厂取水口不同保证率下可取水量分析;茅店水利枢纽建设对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不同保证率下取水影响分析。 4.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取水后对下游现状华能电厂取水、赣县水厂取水影响分析。 5.水库及江河引水工程水资源价格分析。 |
|
5 |
贡江取水综合研究报告 |
市住建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底 |
现状已有水厂取水水源地(二水厂取水口章江水轮泵站、三水厂取水口、龙华水厂取水口、赣县汶潭水厂及洋塘水厂取水口)、上犹江(上犹县现状取水口和规划取水口)、陡水水库规划取水口(原可研报告窑下水源三个取水口库杈内、营前水汇入口、营前水汇入口下游;陡水水库大坝位置)、贡江水厂取水口(拟建) |
贡江取水可行性分析专题报告、上犹江引水可行性分析专题报告、新增水源保护区对城市发展影响专题报告、远期水源方案综合分析建议。 |
|
6 |
修编《赣州市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等规划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市政公用集团 |
2023年底前 |
中心城区、上犹县 |
根据综合研究报告修编相关规划 |
如经论证确有必要,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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