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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规划引领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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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244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规划引领助推城市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规划引领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424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规划引领助推城市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紧紧围绕“三大战略 八大行动”,以着力打造新时代“第一等”的城市功能品质为主要目标,统筹全域、突出市区,聚焦最高、对标最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建立科学合理、责权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增强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权威性和落地性,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以高品质城市承载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丽家园的更高向往与追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引领。贯彻落实国家意志,严守国家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统筹发展与保护,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全局中找准定位和比较优势。

——坚持体现区域担当。主动对标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切实把提升城市能级和承载力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核心环节来抓,不断放大中心城区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引领带动全域整体转型、协同联动、全面发展。

——坚持强化规划统筹。强化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在统筹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纲领性、基础性作用,牢固树立规划“一盘棋”思想,在市级统筹的框架内发挥各区建设主战场的作用,推动城市科学规划、从容建设、有序开发。

——坚持推动改革创新。始终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有效破除影响城市发展的瓶颈制约,不断提高国土空间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城市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城市的改革动力、创新活力、文化引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破解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先推进显示度高、获得感明显的重大民生项目,不断优化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和宜居宜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紧紧抓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机遇期,主动适应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打造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Ⅰ型大城市的目标任务,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构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的赣州都市区。到2035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作用更加突出,城市能级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城市特色风貌更加鲜明,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擘画城市蓝图

1.全面转变发展理念。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把“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确保耕地保护任务精准落图、落位。按照建设I型大城市的要求,划定好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为赣州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集中成片优质耕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2.保护山水人文格局。彰显山水城市特色,编制完成《赣州市“百里滨江生态绿廊”详细设计》,推进“五江十岸”城市滨水空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进一步加强滨江沿线建设行为的管控和河道蓝线管理,推进滨水公共空间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上犹县政府〕做好马祖岩、通天岩、阳明文化公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等保护与利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找准城市坐标定位。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各个重大国家战略在赣州落地实施,不断提升赣州在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论证提炼城市战略定位、城市职能和城市性质,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强化赣州区域中心城市职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4.推进组团融合发展。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推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多中心发展。对已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重大项目落地和实际建设需求做好控规编制和修编工作。重点谋划高铁新区、蓉江新区、三江口片区等重点片区控规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加速五区一体化发展,新(续)建7条快速路、16条城市主干道,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市发投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

5.推动上犹、信丰融城发展。加快推进城西大道西延至上犹、赣州南经信丰新田至安远版石高速、赣丰线唐江至上犹段拓宽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研究论证105国道南康至信丰段提升为快速路或新建中心城区至信丰西牛快速路可行性加密中心城区到上犹、信丰等方向的快速通道,提高中心城区往上犹、信丰的通达效率,加速推进同城化步伐,做强赣州都市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发展中心,上犹县、信丰县政府〕

(二)提升城市能级

1.做好产业用地保障。做好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赣粤产业合作试验区、赣州国际陆港、赣州综合保税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南康现代家居城、综合物流园等发展平台的实施规划,加强土地储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推进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扩区调区,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增强园区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划定工业区块线,确保工业用地实行“退一补一”、总量不减。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持续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确保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城市枢纽功能。推进革命老区交通强国试点,整合综合交通枢纽资源,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外辐射能力和影响力。推进长赣高铁建设,进一步增强赣州西站区域铁路客运枢纽功能。建成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赣州港五云综合枢纽码头,加快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开工G105中心城区改线二期等项目,推进厦蓉高速赣州机场互通建设,加快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区域设施水平。以城市群的视野,站在都市圈的高度,广泛引导优质资源向中心城区集聚,推动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科研创新六个区域性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启动修编城市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完善教育设施布局。推进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推动赣南医学院等高校转设升级,整合职教资源建好赣州职教园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加快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全民健身中心、现代会展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能级和承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4.推动人口人才集聚。制定实施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增强中心城区人口人才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高品质建设蓉江新区,持续推进蓉江三路以东起步区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蓉江新区管委会〕优化高铁新区开发布局,加快邻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合凤岗片区、综合保税区等城市功能区发展,集聚产业和人口,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新城。〔责任单位:赣州经开区管委会〕高标准规划建设三江口片区,统筹河套老城区城市更新和水东、水西、储潭组团开发,加快实施水西老街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赣州城市新名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区、赣县区政府〕积极稳妥推进上犹撤县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上犹县政府〕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解决好引进人才、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责任单位: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塑造城市特色

1.筑牢城市生态网络。保护利用好中心城区自然山水格局,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禀赋,筑牢城市生态本底。优化城市风道、水道、绿道和蓝道,统筹推进公园、绿地、景观、慢行道等设施建设,拓展城市生态休闲空间。利用好中心城区的中央绿廊、“三潭”、峰山等重要生态节点,打造城市绿心、百里滨江生态绿廊和高品质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好城市古树名木,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优化城市“微生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实施好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城市设计导则,加强对城市形态、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的引导管控,精心做好城市重要地区、重要节点、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城市设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运用好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内容纳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严格落实没有城市设计不出让土地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强化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方案审查,指导建设单位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注入更多地方文化元素。聘请高水平专家参与方案评审,重要方案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复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肌理,出台《赣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推动《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保护,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巩固历史建筑测绘成果,推进历史建筑认定、挂牌保护、修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发展需要,推进姚衙前、七里镇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提升和活化利用,改造一批老旧建筑,鼓励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改造样板,逐步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旅投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

4.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向城郊乡村延伸,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升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增强城市农产品就近保障能力,凸显乡村地区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705个重点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农村住房管控,持续抓好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启动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新选择2630个左右村点开展整治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安装农村路灯5万盏,完成农村改厕1.2万户、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城市功能

1.构建社区生活圈。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微改造”,围绕建设好“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养老、家政、体育等设施落地落位和服务能力提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七位”问题,适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或专题研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移交要求纳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属地统筹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设施,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改造河套老城区天然气老旧管网约110公里、新建中心城区市政中压管线约70公里。开工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工程(一期),建设杨梅渡大桥至白塔污水处理厂章江左岸污水主干管(水西段)、续建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改造章江新区雨污管网,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水管网在线监测。新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市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

3.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建立完备且覆盖率高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五区公交一体化水平,研究推动上犹县纳入中心城区公交体系。完善城市组团间公交网络,发展社区公交和定制公交,完善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的公交换乘设施,加快黄金大道田心公交枢纽、新能源科技汽车城公交枢纽等项目建设。优化智慧公交平台,2022年新增及优化公交线路6条,力争2025年底中心城区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升到25%以上。合理投放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提升慢行交通便捷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五)强化规划权威

1.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坚持开门编制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公开公示、规划听证、专家评审等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召开专场咨询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校专家意见建议,为编制高品质规划奠定广泛坚实基础。严格执行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提高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市级规划协会组织建设,推动规划协会建设向县级延伸,打造规划“重要窗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保障全市的发展底线和公共利益。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5年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开展规划体检评估。落实中心城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张网”,统一规划编制、统一规划审批管理,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3.规范规划调整机制。规范规划调整程序,未经市、县政府批准不得启动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从严控制用地性质不兼容、提高开发强度、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出让土地等规划调整情形。规划调整要经过严格论证,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强制性内容调整需按程序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重大规划调整向市、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严禁以集体讨论决定方式修改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

4.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严格规划区管控,对未批先建、破坏生态进行违法建设、乱占耕地建房、侵占生态保护红线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拆除并处罚到位。强化规划批后监管和规划执法督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5.建立规划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全域覆盖、动态更新、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作为实施各类城市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和规划实施情况全部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强化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全程留痕,构建一套可动态跟踪、可持续维护、符合赣州发展特色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统筹引领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和横向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域统筹,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狠抓推进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衔接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安排,形成项目支撑体系。要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统筹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谋划申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规划计划盘子,市、区用地计划向城市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倾斜。各级政府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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