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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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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字〔202215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

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38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

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市本级供销合作社企业发展,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社有企业经营体系,打造新时代服务三农骨干龙头企业,结合实际,现就组建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供销集团)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部署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为主线,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全面整合市本级社有资产组建市供销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新型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推进产业升级、培育供销品牌,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全市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思路及步骤

(一)基本思路

认缴设立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后,通过资产划转、合并重组等方式将市本级社有企业资产注入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同时以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按业务分类或板块设立三个或三个以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达到法律规定的集团组建基本条件。

(二)工作步骤

序号

工作项目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1

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

20222月

2

立项

起草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批。

20222月

3

成立母公司

认缴注册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完善公司组织架构。

20223

4

清产核资

市供销联社直属企业资产、业务、人员等进行全面梳理,清产核资。

20226

5

缴纳注册资本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资产划转、合并重组等方式将市本级社有资产注入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

20226

6

设立子公司

注册成立赣州市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与现有赣州市供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并成为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市供销集团组建。

20226

三、集团公司基本情况及治理结构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暂定):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经营业务汽油、煤油、柴油批发销售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品牌服务、企业后勤管理、中西餐制售、食材配送、中央厨房、城乡物流服务、电子商务、物业管理、资产运营管理与咨询、投资并购、基金、农村金融

二)组织结构

市供销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1.总支市供销集团设立总支,在市供销联社党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发挥党组织公司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握集团改革发展方向。

2.股东:市供销联社市供销集团的唯一股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权力。

3.执行董事(董事会)市供销集团组建初期实行执行董事负责制,待集团发展壮大后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是市供销集团的决策,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对市供销联社负责,受市供销联社,对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4.监事(监事会)市供销集团组建初期单设监事,待集团发展壮大后设立监事会,监事(监事会)是市供销集团的监督,对执行董事(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

5.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是市供销集团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市供销集团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集团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市供销联社党组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任免。原则上集团执行董事由市供销联社副主任兼任,由市供销联社党组按程序报批。

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三)管理体制

市供销集团为市供销联社全资企业,由市供销联社管理。参照国家和省供销集团管理模式,实行政企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立,坚持市场化运作,不设行政级别。

1.薪酬管理。供销集团实行现代企业薪酬考核制度。经批准在供销集团兼(任)职的供销社机关人员,在兼(任)职期间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及其他货币性收入。供销集团薪酬方案和职工工资总额,由集团制定,报市供销审批后施行原则上保持现有工资总额标准,后期视集团发展情况,实行与项目、收益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

2.财务管理。供销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理顺财务关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算、重大投融资、审计、资产处置等各项管理机制,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3.资产管理。市供销联社直属企业现有的土地、房产予以确权,并依据有关规定完善不动产登记。对通过资产重组进入集团的资产,依法进行划转。对因土地性质未及时进入集团的市供销联社直属企业资产,由集团代为管理。

、运营规划和经营目标

(一)运营规划

1.依托现有经营服务体系,构建农业生产服务平台。以市供销集团为龙头,以供销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通过导入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围绕农产品基地建设、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等,打造一批供销为农服务骨干企业,构建覆盖全市的供销为农服务网络,使之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

2.创新经营模式,构建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服务平台。聚焦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整合系统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特色农产品加工、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冷链物流、中央厨房等从农产品种植到餐桌的全新产业链,构建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服务平台,畅通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加快形成城乡网点广泛覆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流通新格局,努力成为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不断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利用赣州综合保税区优势,探索开展农产品进出口、农产品保税区内再加工等新业态、新渠道、新模式,拓宽业务种类,创新“三农”服务新通路。同时,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力度,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中积极作为,服务乡村振兴

3.创新资产经营,构建为农服务金融平台。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性资产,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等方式将资产转化为资本,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互助合作保险、供销合作产业基金、农业供应链金融等供销金融业务,将金融要素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各个环节,有效发挥合作金融粘合助推作用拓展农业产业融资新模式,助推我市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二)经营目标

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市供销集团资产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年经营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赣州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直(驻市)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销联社,负责市供销集团组建的日常事务

(二)政策保障。市供销联社社有企业整体改制后只有留守人员及物业资产出租无其他经营业务空壳企业(赣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土产总公司、赣州市棉麻公司、赣州市金果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茶果副食品公司、赣州市华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赣州供销大厦、赣州市拍卖行、赣州市日用杂品公司、赣州市供销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土地、写字楼、仓库、店面等资产划转到赣州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只收取权证变更或首次登记工本费涉及房地产测绘的,相关收费按收费标准的下限减半收取;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剥离社有企业社会职能,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三)资金保障。支持市供销集团符合条件的为农服务平台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支持赣州市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与赣州发展基金、1+5+N产业基金合作,通过合作设立子基金方式扶持市供销集团做实金融服务、拓展经营范围、创新产业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权益保障。市供销集团组建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原社有企业债权人及员工的权益。对涉及资产划转或合并重组的原社有企业,自相关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媒体上公告;原社有企业在职员工全部进入市供销集团或下属子公司。

附件:赣州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赣州市供销集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  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罗红梅  市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员: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章贡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供销联社,负责市供销集团组建的日常工作,罗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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