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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中心城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中签家庭准备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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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中签家庭于2023年7月11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城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街道(乡镇)、居委会领取中签通知单了,并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具体人员名单可在公众号历史文章查询(https://mp.weixin.qq.com/s/Y0PfWEwYjczzU8Lql1guVw)。
   经汇总,现将所有中签小区办理入住有关事宜公布如下,具体以公租房各运营主体发布的为准。


01 

渡口路、和谐家园、黄金家园、吉泰新城、金色春城、龙都嘉苑、章江南苑、西域华城等小区


办理承租手续时须携带的资料及费用


一、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银行办理以下手续:

预存租金:到赣州银行开户,并预存租金陆佰元整(¥600.00)

若住户已持有赣州银行账户的无需重新开户,可直接预存上述费用

二、承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时间及地点:

集中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4日,分别根据时间安排表在渡口路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122837)、章江南苑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082630)、吉泰新城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352060)、龙都嘉苑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236156)、黄金家园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278069)、金色春城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236180)、西域华城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8223225)、和谐家园小区房管所(联系电话:7087715)办理。

三、承租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办理承租手续:

1.《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

4.低保户需提供民政局盖章认可的低保证原件;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

6.承租人为外地户籍或非中心城区户籍的需提供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劳动合同原件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在中心城区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

7.需交回的拆迁证(或拆迁协议)、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原件(与此无关可忽略);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用于系统上传);

9.预存租金银行存折/卡原件;
10.结婚证、出生证原件;
11.离异家庭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和离婚证原件;
12.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机动车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原件、新车发票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3.其他相关资料。
四、在办理中,需缴纳的费用(可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1.房屋租金(预缴两月):低保户约120元;低收入约600元(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收取);
2.履约保证金:低保户200元,低收入1000元;(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收取)。
3.一次性垃圾清运费:廉租住房住户9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80元(由各小区物业收取)。如未装修,经核验后可凭票退款。




02


和谐小区、幸福小区、出口加工区

办理承租手续时须携带的资料及费用


一、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银行办理以下手续:
1.预存租金:到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迎宾大道和工业三路交界处)或就近工商银行开户(存折和卡皆可),若住户已持有工商银行卡(需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开的户)的无需重新开户,可直接预存上述费用
二、承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为:出口加工区C区、幸福小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和谐小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具体详见公租房入住手续时间表),联系电话:出口加工区/幸福小区19170407368、和谐小区8280312
三、在办理过程中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共同承租人复印件每人2张(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含户口首页,需与承租人复印在同一页);
4.低保户需提供民政局盖章认可的低保证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2份;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价和复印件2份;
6.承租人为外地户籍或非中心城区户籍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在中心城区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各3张;
8. 预存租金用的工商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2份(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9.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离异家庭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11. 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机动车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新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其他相关资料。
四、在办理中,需缴纳的费用(支付方式:刷卡):
1.房屋租金(预缴两个月):廉租住房住户约12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约600元;2.履约保证金:廉租住房住户20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000元;3.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廉租住房住户9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80元 ;4.装修保证金:500元;5.和谐小区高层电梯房租户用水押金300元,出口加工区高层电梯房租户水电押金合计450元。




03


平安小区、宜居小区

办理承租手续时须携带的资料及费用


一、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银行办理以下手续:
预存租金:到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迎宾大道和工业三路交界处)或就近工商银行开户(存折和卡皆可),并预存租金陆佰元整(¥600.00),若住户已持有工商银行卡(需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开的户)的无需重新开户,可直接预存上述费用。
二、承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时间及地点:
宜居小区办理地点:宜居小区物业处(赣通大道888号),办理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8日;联系电话:宜居小区:8160877。
平安小区办理地点:平安小区物业处(香江大道88号),办理时间:2023年7月27-7月28日,联系电话:平安小区:13479724358
三、在办理过程中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共同承租人复印件每人2张(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含户口首页);
4.低保户需提供民政局盖章认可的低保证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2份;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价和复印件2份;
6. 承租人为外地户籍或非中心城区户籍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在中心城区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各3张;
8.预存租金用的工商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2份(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9.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离异家庭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11.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机动车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新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 其他相关资料。
四、在办理中,需缴纳的费用(支付方式:刷卡):
1.房屋租金(预缴两个月):廉租住房住户约12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约600元;2.履约保证金:廉租住房住户20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000元;3.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远费:廉租住房住户 90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180元;4. 装修保证金:500 元;5.用电押金 300 元,用水押金150元。




04


贡江春城、瑞祥苑小区


办理承租手续时须携带的资料及费用


一、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租赁手续

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30日

地点:贡江春城、瑞祥苑小区物业管理处(根据配租通知单中签小区)

联系电话:贡江春城物业3623639;瑞祥苑物业8177273;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8199648。

二、在办理中,需缴纳的费用租金按一居室40平方米,二居室62平方米预交,具体月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一) 公租房承租户需缴纳费用

1.预交租金(一居室660元,二居室1023元)

2.履约保证金1000元

3.装修保证金1000元

4.一次性垃圾清运费180元

(二)廉租房承租户需缴纳费用

1、预交租金(一居室108元,二居室168元)

2、履约保证金200元

3、装修保证金500元

4、一次性垃圾清运费90元

以上费用交至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户名: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账号:1312792300000152190000)并保留存款凭单,缴纳费用时需在凭单上注明费用详细名称。)

三、在办理过程中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共同承租人复印件每人2张(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含户口首页);

4.低保户需提供民政局盖章认可的低保证明文件及低保证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2份;

5.承租人户籍为外地户口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心城区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最新收入证明2份;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各3张;

8.预存租金用的赣州农商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2份(在空白处填写好联系电话与房屋栋号房号);

9.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离异家庭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11.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份,登记证复印件2份、车辆的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2份;

12.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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