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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管】欺诈骗保!江西曝光2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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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依法打击医疗机构、药店和个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曝光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案例1

九江市修水县朱某某、冷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9月6至9月29日期间,朱某某在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冷某某为其出谋划策,并以欺骗的手段获取精准扶贫对象金某某(系冷某某前妻)的相关证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9825.98元,事后朱某某家属主动向直补结算医院退回骗取基金9825.98元。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4月,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决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2

抚州市乐安县长征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3年至2017年期间,乐安县长征医院负责人徐某某、董某某通过伪造该院职工住院病历骗取医保基金28039.60元,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8039.60元。2020年9月,乐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董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江西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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