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医疗信息

【疫苗监管】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访问量: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要求,对辖区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一、采购环节:第一类疫苗由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条线配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至各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江西省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采购疫苗,与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索取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资质材料,各预防接种单位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每一批疫苗加盖其印章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每一批进口疫苗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能够做到票、帐、货、款一致。

二、储存运输环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按要求装备有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并对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中按要求定时监测、记录储存温度,保证疫苗质量;按要求核实储存、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并保存。冷链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温度监测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建立了满足疫苗可追溯的相关记录。

三、收货验收环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索取索取疫苗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并保存。收货时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

本次专项检查,检查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单位11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