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名称:九年义务教育学籍
办事部门:章贡区招考办
办事依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受理对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办理条件:1、户籍在章贡区的适龄少年儿童
2、符合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属公办中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划定的中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随迁子女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区居住证明(暂住证与居委会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居委会证明其中1种即可);(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章贡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就业部门备案的劳动就业合同或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社保局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在章贡区经商的:提供投资经商办企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一年级新生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非起始年级学生按照区招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招生秩序工作的通知》(区教招字〔2014〕1号)提供符合要求的转学材料。
办事程序:
1、新生办理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持《新生录取花名册》、学生户口簿,交区招办审核后,将学生信息统一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然后在安排的时间内办理纸质学籍档案。
2、补办遗失损坏的纸质学籍:
⑴由学校依据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学生信息名单补办。
⑵学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3、转入学籍办理:
⑴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区内一式三份)。
⑵向转入学校提交章贡区户口簿或符合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证明材料。
⑶学生彩色相片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
4、就读完小学六年级需在我区升入七年级的,凭转学证(或介绍信)、原学校学籍表(卡)在我办提前报名登记,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统一录取,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章贡区教育网(/res//)。
以上由学校根据章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时间办理。
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只收工本费。
联系电话:07978350281、079783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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