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赣州市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6月20日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转让赣州市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CQ2025135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原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机电设备、管道、线缆及生活附属物等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拆除范围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参考清单)。
整体起拍价:274万元,竞买保证金:82万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资产清单、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固废资产、地下构筑物等资产的数量、质量等)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按时完成资产残值拆除处置。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到场监督移交,拆除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监督。
2、 拆除处置设备或物料库中可能有固废或残留化学液体,买受人必须提供《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包含“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具体的方案内容可以参考附件②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见P53页)。重点明确关于应急处理预案及安全管理保障措施,买受人必须在拆除活动施工前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开始施工。施工时严格按照《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施工方案》施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对固废处置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按一般固废处置管理要求执行,达到环保部门的标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费用由受买人承担。若未按规定施工造成遗留问题及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进行拆除施工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拆除顺序和进度进行施工。拆除施工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水电,经委托人同意后由买受人自行接水接电,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由买受人承担。拆除施工时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及物品买受人不得损坏或搬走,否则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委托人将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4、资产残值拆除处置完工后买受人要提交《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见P55页)。
5、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款的30%(向上取整到万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转让合同》前由买受人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办理完标的的交接、拆除、清运等相关事项无违约并提交《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后,由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给买受人。
6、买受人在接收标的后,须在委托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并确保场地无安全隐患,不得破坏现有水泥路面,拆除后应将拆除现场整平,完成残余物的清运工作,拆除后现场残留物不得高于地面0米。若买受人拆取地下钢筋、电缆涉及破坏现场水泥路面,施工结束后需对破损路面进行水泥修复完善。此期间若委托人因周边项目建设需要,须更正买受人拆迁时序时,乙方须全力配合委托人要求。对于拆除施工后剩余废土、废渣及垃圾买受人需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现场废土、废渣及垃圾(对于危险废物及化学品不能和废土、废渣及垃圾一并清理,必须单独依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7、买受人如果未能按照“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环保事故,未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未能依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处置好废土、废渣垃圾、危险废物及化学品以及未能按照《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转让合同》条款施工及完工,完工后未提交《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对于处理买受人因违约而遗留问题产生的费用将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进场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破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设施,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承担损失的,买受人应按实际损失照价进行赔偿。
9、为保障安全生产,买受人应聘请专业人员负责设备拆卸、搬运清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由专业人员操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别是在固废处置时需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拆卸、搬运清场过程中出现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人员伤亡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必须做好防尘围挡措施。建筑物残留确保无坍塌、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10、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负责房屋拆除喷水降尘工作,人员由买受人聘请;所有机械、工具、人员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对所有聘请的人员安全及劳务纠纷负全责。委托方检查买受人拆除房屋未喷水降尘一次处罚1000元,检查发现累计三次未采取降尘措施,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转让合同,买受人不再承接此项目,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12、标的物的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拆除清理期限为在标的物移交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若超过期限未完成拆除视为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方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则根据不可抗力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买受人不得以此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14、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资料中的相关附件,详尽阅读并了解《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转让合同》(范本)有关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本资料附件中的《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转让合同》为范本,有关施工细节以按约定正式签署的《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权转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有效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在住建云登记备案的截图证明。
(5)具有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施工业绩,其中含有过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处置。
(6)三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誉,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见P43页);
(7)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8)竞买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9)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拍卖设定有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叁级以上(含叁级)有效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报名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企业信用记录。
(3)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在住建云登记备案的截图证明。
(4)近三年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施工业绩,其中含有过危险废物及化学品处置(提供资产残值拆除处置施工的:委托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上述资料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
(5)三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誉,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见P43页)。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仅限采用CA锁报名参与竞买,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
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 120 秒,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
六、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5年6月20日 10:00 开始。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委托人: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肖先生18807972884
②拍卖人: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曾女士 13361771365。
八、报名事项
1、本次拍卖需进行资格审查,请潜在竞买人在2025年6月18日17:00(递交资料截止日)前向委托人(赣州市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委托人对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竞租人应充分预留报名时间尽早提交审核资料,以免影响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应在2025年6月19日17:00前办理网上报名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详情见《网上报名及竞价流程》)。
2、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章贡区青年路7号)办理;
3、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资产清单、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竞买人应实地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以及投资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2、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5、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拍卖人联系,拍卖人可协助竞买人完成相关报名及竞价工作,但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6、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7、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电话
1、委托人:赣州市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肖先生18807972884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李先生0797-8390936;
3、拍卖人: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曾女士 13361771365;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07。
十一、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2、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anzhou.gov.cn/);
赣州市章贡区汇文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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