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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Q2025120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翠谷康居等小区十一宗资产公开招租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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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61010 :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招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翠谷康居等小区十一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CQ2025120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资产

类别

房屋坐落

资产

现状

建筑

面积

(㎡)

租期

(年)

递增比例

起租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

(元)

1

店铺

翠谷2-4-6#楼10#商铺

在租

72.56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411

10000

2

店铺

翠谷10#楼2#商铺

在租

32.68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1961

10000

3

店铺

赣港2-01-1#、2#、3#5#商铺

在租

106.8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4700

15000

4

店铺

赣港二期1号楼、3号楼9#商铺

在租

40.28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1934

10000

5

店铺

赣港二期4#楼4#商铺

在租

58.18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4306

15000

6

店铺

和谐小区16#楼1#商铺

在租

40.26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604

5000

7

店铺

温馨家园23#楼2#店铺

在租

41.53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1537

10000

8

店铺

翠谷18-19-20#楼15#商铺

空置

60.62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1516

10000

9

店铺

翠谷47#楼9-10#商铺

空置

105.07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468

10000

10

写字楼

章江新区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c地块9栋219#-220#店面

空置

149.7

5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2695

10000

11

写字楼

章江新区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c地块9栋201#-202#、221#店面

空置

203.49

5

(免租一个月)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663

10000

特别提示:

1、本次招租的所有标的都未办理产权证,此类情况有可能会影响竞得人办理相关营业证件,但并不妨碍资产的租赁和正常使用,出租单位会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因此建议所有意向竞租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竞租前先与出租单位联系以获取详尽资产信息,并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相关营业证照办理要求。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对上述情况已经充分知晓并认可,且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竞租人无权据此再向出租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2、租金缴纳方式:按半年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竞得人应在竞租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首期共计6个月租金。

3、物业费:标的7温馨家园、标的10、标的11章江新区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c地块的物业费由相应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其他标的按2元/㎡/月由出租单位收取。竞得人应在竞租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首期共计6个月物业费。

4、水电费(所有标的均为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由竞得人自付,不包含在租金中。水电费按月缴纳,缴纳期限为每月28日前,竞得人应于每月28日前向水务集团及供电公司缴纳上月费用。

5、履约保证金:标的10、标的11为成交价首年三个月租金,标的9为30000元,其余标的均为15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由竞得人(承租人)缴入出租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6、免租期:标的11免租期一个月(第一年最后一个月免租),其余标的均无免租期。

7、标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但不得用于工业及化肥农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不符合安全和环保等要求的经营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禁止有较大噪音、较大污染及危险性较强的项目经营,从事餐饮业所租房屋,需自行做好油污分化池,不得私自乱排油污,自行负责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

8、竞得人如作为餐饮使用的,建议用电作为食材烹饪能源,严禁使用瓶装气,如需使用燃气,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报装并使用管道天然气,如不按规定执行的,出租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9、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原承租人如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下不得参与竞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的行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1、以上清单内容仅供竞租人参考,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有意竞租者请亲自实地查看具体位置以及相关环境。鉴于老旧小区,资产(含消防设置等)按现状出租,自行踏勘其承租使用要求,未看标的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招租机构和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13、原承租人未竞得标的应及时办理腾退,新竞租人完善租赁手续后,若租赁标的未及时腾空,新竞租人租期相应顺延。

三、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行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出租单位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房屋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5、与出租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否则竞租报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可采用CA锁和账号密码两种方式注册报名参与竞租。竞租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加价幅度10/次。

六、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租过程中如由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新承租合同起止时间按原合同约定时间顺延。

七、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69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6917:00止;

3、竞价时间:202561010:00开始。

八、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69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翠谷康居、赣港康居等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肖女士 19917980606

②招租机构:江西赣源拍卖有限公司邹女士15879727376。

九、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569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69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人,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江西赣源拍卖有限公司(赣州中心天枢1号楼407)办理;

4、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租保证金

5、竞租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联系方式:0512-58188507)。

十、特别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竞租人竞得成功后,出租单位将对竞得人进行核查,如竞得人是与出租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3、竞租人务必详细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的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租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4、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6、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招租机构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7、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8、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肖女士19917980606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先生、刘女士0797-8390937

3、招租机构:江西赣源拍卖有限公司邹女士15879767376;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07。

十二、详情请登录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2、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zhou.gov.cn/)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赣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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