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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以次充好”,南康一经销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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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底,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线索,显示南康某消防器材经销商(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灭火器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钾)含量低于75%,不符合GB4351.1-2005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遂依法对该经销商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灭火器24具,已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灭火器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25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产品生产单位进行溯源,依法将案件线索移交至生产单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据悉,公安部门已对不合格灭火器生产单位刑事立案。

以案说法

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一旦发生火灾,有效的自救器材是守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线,而伪劣的消防器材不但起不到防火灭火的作用,还会耽误火灾的扑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至三十二条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经营者应主动夯实主体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质量管控各项制度,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1.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识假提示

灭火器是常见的消防器材之一,常见的干粉灭火剂质量应符合标准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要求,即灭火剂中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75%。实际发现,部分不良商家销售的“非标灭火器”中,主要组分含量降至标准以下,成为了“灭不了火的”非标灭火器。那么,如何辨别灭火器是否合规合格呢?

一是查产品信息。可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是否真实,凡有备案的产品一般为合格品。应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缺一不可。

二是查身份信息。正规厂家生产的灭火器上有两个“身份证”,又称消防AB签,一个挂在平嘴,一个贴在瓶身,可用手机扫描标志上的二维码,查看相关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假冒伪劣产品的外观标识往往模糊粗糙,内容不全且不耐用。

三是查产品实物。灭火器外表的涂层应当色泽均匀、无明显刮痕、碰伤、无腐蚀、无泄漏等缺陷。灭火器的底圈会有钢印,钢印上面一般是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值、生产年份和生产连续号;灭火器上应张贴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生产批号、净含量、检验日期等。

四是查压力表和保险装置。灭火器的压力表呈圆形,内分为红、黄、绿三个区域,压力指针只有达到绿色区域才为合格产品;保险装置的铅封应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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