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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定南县“2019.1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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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191213840分许,定南县X303县道老城镇水西村温屋组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定南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提交了《定南县“2019.1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的认定。经调查认定,定南县“2019.1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肇事者黄丽华单方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非经营性事故。

二、原则同意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治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定南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定南县“2019.1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预防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源头防范,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巡查管控责任落实,加大对酒驾、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定南县“2019.1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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