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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进一步加大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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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促进我市赣江航运业高质量发展,20267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进一步加大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263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68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扶持措施年度评价时间段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两年,我市五云码头吞吐量实现快速增长,但也面临出港货源单一、体量小等挑战。为促进我市赣江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促进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202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并结合赣州实际,起草《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在吸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政策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履行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扶持对象、扶持举措、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及管理、保障措施、其他事项等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扶持对象和扶持举措方面

扶持举措包括:支持本地货源出港、支持组货进港、支持短途集装箱航线发展、支持省外直航航线发展、支持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各举措的补助由对应的扶持对象申请。各补助项目情况详见第三部分内容。

(二)补助资金来源方面

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补助和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补助,属于省级补助项目,由省级资金负责。货源出港补助、组货进港补助和短途集装箱航线补助,属于市级补助项目,由市级资金负责

(三)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及管理方面

包括补助资金不予支持情形、补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补助项目审核拨付、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方面

主要从加强水路货源调度提高申报审核效率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补助项目情况

货源出港补助。对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货源企业组织本地货物通过公路运输至赣州港五云码头并经码头装卸作业运出,且直航至南昌港、九江港或省外港口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装卸作业运入的按照五云码头装卸作业量干散件杂货13/吨、集装箱36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货源企业奖补。每航次载货量不低于500吨或16重标箱,其中粮油类、柑橘类等绿色农产品出港每航次无载货量限额。目的港与始发港装卸作业量误差较大的航次,不予支持。

组货进港补助。对在我市从事经营活动的货代企业组织市货物通过省外港口、九江或南昌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装卸作业运出,且直航至赣州港五云码头装卸作业运入的,每航次按照4000元标准给予合约货代企业奖补。每航次载货量不低于500吨或16重标箱。申请企业完成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目的港与始发港装卸作业量误差较大的航次,不予支持。

短途集装箱航线补助。扶持具有资质的航运企业稳定吉安港往返赣州港集装箱航线,且在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的,载货航次按照10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航运企业奖补该航线补助考核要求为:每月开行载货航次不少于4次,每月五云码头总吞吐量不低于100重标箱(4月至6月按实际载货航次及吞吐量奖补)。航运企业需取得合法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补助。根据《江西省促进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2025年修订)》,对具有营运资质的航运企业经营船舶开展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业务,且在合法经营资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的,干散件杂货每航次按照船舶实际载货量15/吨、集装箱每航次按照300/重标箱标准给予航运企业奖补。目的港与始发港装卸作业量误差较大的航次,不予支持。航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需取得合法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照船舶营运证上的船舶经营人(航运企业)申请此项补助。

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补助。根据《江西省促进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2025年修订)》,对应九江港、南昌港或省外港口往返赣州港集装箱航线范围内,符合集装箱航线奖补条件的,市内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按照100元/重标箱标准给予市内港口企业奖补。市内港口企业需取得合法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含集装箱装卸业务)。

    四、申报频次及流程

货源出港补助、组货进港补助和短途集装箱航线补助半年申报一次,分别于2026年8月30日前和2027年1月30日前申请;省外直航赣州港航线补助和港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补助年底申报一次,于2027年1月30日前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承诺书、申请表及申请佐证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附件),由申请企业所在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受理审核(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航运企业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申请航线补助,外市企业向赣县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受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的汇总表、项目申请文本资料组织复核。补助资金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套取、骗取补助行为。

解读单位: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黄存志、刘惠桥

联系电话:0797-8996500

附件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章贡区交通运输局    0797-8153256

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0797-6616459

赣县区交通运输局    0797-4441189

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0797-3320162

大余县交通运输局    0797-8701929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0797-8525421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0797-3812030

安远县交通运输局    0797-3785085

龙南市交通运输局    0797-3541113

全南县交通运输局    0797-2632003

定南县交通运输局    0797-4291154

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0797-5322407

宁都县交通运输局    0797-6830833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0797-6233460

瑞金市交通运输局    0797-2522869

会昌县交通运输局    0797-5622284

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0797-2830766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0797-7180513

赣州经开区经发局    0797-8372330

赣州蓉江新区经发局0797-8163073

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0797-80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