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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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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71日起施行,现对《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赣州是矿产资源大市,战略性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不仅是赣州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柱,更直接关系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际战略资源博弈主动权与区域经济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利益驱动加剧等影响,我市相继发生多起涉矿违法违规案件,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矿产资源领域形势严峻复杂,监管难度与压力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方面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属地责任虚化、监管衔接不畅、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矿产资源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当前严峻形势,实施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监管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涉矿违法乱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我市由“矿业大市”向“矿业强市”迈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103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总体原则与部门职责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覆盖赣州市辖区内矿产资源全链条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二是明确管理原则。按照市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县级政府主责原则,建立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体系,市县部门各司其职、信息互通、结果互认。三是明确部门职责。清晰界定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林业、公安、交通等16个部门及监管职责。

(二)严格规划与矿业权准入

一是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引领,严守生态与空间管控。二是建立矿业权设置多部门联合审查,实地踏勘机制。三是规范竞争性出让,推进“净矿”出让。

(三)规范勘查开采全过程

一是加强勘查管理。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严禁“圈而不探”“以采代探”。二是加强开采管理。规范采矿许可审批,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等方案要求。三是加强生态修复。落实“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强化矿区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四是规范矿山管理。明确矿山停产及复产、闭坑注销、过期矿权公告注销流程要求。

(四)强化加工、运输、贸易、储备与保护管理

一是规范加工环节。加工项目须完善审批手续,战略性矿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矿产品流向记录制度,严禁加工非法矿产品、使用落后工艺。二是规范运输与贸易环节。加强矿山源头运输管控,战略性矿产贸易企业应当建立矿产品流向记录制度,严禁销售无证、非法矿产品。三是加强资源储备。落实矿产储备地并严格保护。四是加强资源保护。打击越界开采、变相非法采矿,运用科技手段实时监管;严守生态环保底线,明确生态损害赔偿与责任承担。

(五)建立协同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及时共享、更新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相关信息,实现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壁垒。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从严查处涉矿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及加工、运输、贸易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对守信主体予以政策支持,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依事权保障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工作经费。五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在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六)明确相关附则

明确办法由赣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承担。本办法自20267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630日,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主要特色亮点

一是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的治理模式。《办法》立足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加工、运输、贸易、储备、保护8大环节,以全链条管理思维重塑监管模式,把分散的监管环节串联成闭环体系,实现从单点管控向系统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建立权责清晰的共管共治体系。《办法》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生态环境法典》等上位新法新规,立足当前管理实际,按照市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县级政府主责原则,科学界定市县政府、16 个职能部门权责边界,全覆盖涉矿监管主体,建立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体系,破解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属地政府责任履行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管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三是精准锚定当前治理的突出短板。紧扣赣州当前监管环节存在的短板弱项,突出矿山开采、机制砂、选矿、矿区污染防治等领域,细化监管责任与标准、明确执法边界,强化重点领域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同时,把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责任、损害赔偿机制嵌入矿产资源开发全流程,统筹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健全共管共治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监管、经费保障、追责问责五大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全域覆盖、全程可控的共管共治新格局,以高水平监管保障矿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解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张乾

咨询电话:0797-555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