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电商进乡镇进农村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赣州市电商进乡镇进农村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2024年11月11日印发,现就《行动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乡村振兴,电商大有可为”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24〕39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1月11日印发公布。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为抓手,不断优化农村电商发展政策环境、推动示范带动、引导融合创新,构建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生态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初步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领跑县和年网络销售额超1亿元的电商强镇,电商对农村产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力争全市网络零售额突破800亿元,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00亿元。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含打造网销运营平台、创新农村产品网销模式、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强化农产品供应能力、推进农村电商集聚发展、改善电商冷链基础设施、提高快递物流配送水平、重视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10条主要任务。
(三)政策支持:主要包含支持赣南特色产品网销平台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提质扩能、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电商销售、开展线上销售活动、电商主体培育和加强配套支持等8个方面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建立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电商工作。大力支持电商新业态发展,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电商领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商发展长效机制。
本《行动方案》自2024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赣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夏志文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797-89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