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发改委、赣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按照省、市稽察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我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2014年(第二批)中央投资13个项目进行稽察。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
稽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名称
2014年(第二批)中央投资13个项目,计划下达投资204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190万元,其中:
1、寻乌县东江源头区垃圾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0万元);
2、全南县垃圾中转站项目(投资1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0万元);
3、宁都县黄陂片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0万元);
4、上犹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投资7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0万元);
5、瑞金市区域性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3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0万元);
6、龙南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投资125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0万元);
7、崇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投资12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0万元);
8、安远县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0万元);
9、赣县城北新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工程(投资31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
10、寻乌县污水管网工程(投资2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
11、会昌县城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投资2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
12、全南县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投资2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
13、赣州市中心城区潭口镇污水处理工程(投资2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
三、检查人员
由稽察科、环资科牵头,抽调县市稽察人员。
四、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是否开工建设);
2、前期工作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3、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检查方法
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稽察,采取听、看、查、核、谈等方式。
六、检查要求
有关县(市)发改委、赣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接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1、项目建设单位必需填写“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2、提供汇报材料及相关项目建设资料和财务会计资料。
附件: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5年6月23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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