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要求对赣州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备案的请示》(区发改农字〔2015〕11号)及附件均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精神,现将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推进赣州市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水土保持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同意对赣州市绿宝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项目予以备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章贡区沙石镇火燃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赣州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占地213亩,建设水保科普展示区、水土保育示范区、高效生态农业区、休闲娱乐综合区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8439.8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政府补助。
五、请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
六、项目备案通知有效期2年。
请项目单位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建设。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5年6月17日 |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