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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赣州市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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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委、林业局: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开展检查的通知》(赣发改[2014]654号)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省发改委对全省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省发改委、省林业厅以《关于做好赣州市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整改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15]193号)文件通报了此次有关林业方面的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林业中央资金和省基建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情况是好的,为地方和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如,不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不严格执行计划,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等。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如,项目未实行专账管理,没有按照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直接支付资金给个人等。三是部分项目未开工或进度特别迟缓。

请抓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所有整改结果均附报有关证明资料、报告,并将整改情况于2015415日前报市发改委和市林业局。省市将视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与今后的项目申报和投资安排相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项目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林业局

20154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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