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03 20:56来源: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14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

D2JX202104210057

红星村村委会后面一片返迁房,该区域未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乱排、下雨时涨水漫至居民家中;同时垃圾遍地无人清理;居民在屋前屋后种菜浇粪便,散发恶臭造成空气污染。

赣州市章贡区

水,大气,土壤

章贡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的红星村村委会后面一片返迁房是由当地村组和个人自建,无相关的物业管理,排水设施由村组和个人自建而成,缺少统一规划,但大部分区域都有排水设施,只因排水沟堵塞导致污水存积,未见生活污水乱排现象;现场有部分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在返迁地旁的空地上,因无物业管理,周边居住居民在此开荒种菜,有时会用粪便等肥料施肥。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疏通堵塞的排水沟,并增设排水沟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井内。
2、立即将未及时清运的大件垃圾清运至垃圾场处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3、对空地上开荒种菜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此空地进行清理,在清理整治后加强日常监管。

阶段性办结

14

D2JX202104210078

1、牛岗山采石场毁掉100多亩公益林,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2、采石场内的致远沥青有限公司产生烟尘造成空气污染,油污排放至池塘、农田和果园内。

赣州市宁都县

生态,大气

4月25日,宁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采石场为宁都县青塘镇牛岗山采石场,位于宁都县青塘镇和赖村镇交界处;反映的致远沥青有限公司全称为宁都县致远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宁都县青塘镇牛岗山。
2、经现场调查,宁都县青塘镇牛岗山采石场占用省级公益林面积97.9亩。该采石场自2016年以来,因非法占用林地,分别被宁都县森林公安局、青塘镇政府、县林业局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9月30日,宁都县林业局下达《临时使用林地批准同意书(宁林第批字〔2020〕67号),同意该采石场在牛岗山山场临时使用林地面积2.4123公顷(36.1845亩),使用期限2年(2020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目前,该采石场占用林地已经复绿。
3、经现场调查,宁都县致远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在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1、加强对回收的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破坏生态。
2、责令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成,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阶段性办结

20

D2JX202104210080

举报人称2016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后要求谷山村五组和六组的家具、雕花、纸箱厂等五家工厂关闭,实际只关闭了四家工厂,还有一家恒辉家具厂至今未关停,持续产生噪音、粉尘、油漆空气污染。

赣州市经开区

噪音、大气

4月23日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恒辉家具厂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谷山村,2014年6月开始生产,2018年6月,群众投诉后该厂即停止生产,2018年7月拆除了生产机械至今未再生产;
2、信访人反映2016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后要求谷山村五组和六组的家具、雕花、纸箱厂等五家工厂关闭的信访件,实际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两件信访件,反映的五家工厂均于2019年10月30日现场核查时确认关停到位,11月25日完成销号。
3、4月23日,现场检查时恒辉家具厂厂房内未通电、无机器、无员工,不具备家具生产基本条件,没有家具生产的迹象。因下卸、堆放家具原材料于厂房内,使信访人误以为该厂欲恢复生产。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责令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已办结

28

X2JX202104210068

龙南市兴邦采石场离居民区不到200米,离县道不足50米,在石场旁边开了3个加工厂,放炮声音很大,粉尘污染严重,(以前是昼夜开工,现在是晚上上班)。认为其未通过环评审批、安全审批。

赣州市龙南市

大气,噪音

4月22日,龙南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件反映的兴邦采石场系龙南县鼎旺建材有限公司兴邦采石场,位于龙南城区北偏西约3.2处,由原桃江乡大理石厂、长峰精细粉厂、虔龙精细粉厂、吉龙超细粉厂四家采石场整合而成。
(二)关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问题。经查,该采石场矿区西北侧约200m处有民房,北侧边界处有桃洒乡村公路,石料加工厂及办公区位于公路旁,距采点最近距离约150m。该采石场矿区西侧为禁采区,目前在矿区的南侧及东侧范围内开采,开采区与民房的距离约300m,符合设计允许的爆破安全距离。
(三)关于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采石场精细钙粉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厂房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粉尘扬散,车间路面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采矿过程采取湿式作业降尘,厂区路面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根据2021年3月25日对该采石场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JHB(2021)00673),显示厂界四个监测点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龙南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3日再次对采石场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约5个工作日出具报告。因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复线正处施工期间,进出该地段车辆较多,采石场运输货车及大广高速复线施工车辆存在运输车辆带泥至路面造成道路扬尘的情况。
(四)关于环评问题。该采石场年采15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分别于2015年3月、2017年2月取得原龙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龙南兴邦采石场年采15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龙环批字〔2015〕17号)和《关于龙南兴邦采石场年采15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龙环批字〔2017〕24号)。该采石场年产10万吨精细钙粉建设项目分别于2014年11月、2017年2月取得原龙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龙南兴邦采石场年产10万吨精细钙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批字〔2014〕55号)和《关于龙南兴邦采石场年产10万吨精细钙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龙环批字〔2017〕25号)。该采石场于2020年5月28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五)关于安全审批问题。该采石场于2012年8月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龙南兴邦采石场露天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2014年委托湖南蓝天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龙南兴邦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2014年12月13日,经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进行了评审,2015年2月出具了《关于龙南兴邦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安全设施审查意见》(赣市安监非煤设计审字[2015]2号),同意该采石场按要求进行施工。2015年4月,该采石场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龙南县兴邦采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经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于2015年6月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5]B0018)。2018年5月委托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龙南兴邦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现场复核合格后,重新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市行审证(3)[2018]098号)。

部分属实

1、由于矿山西侧有民房,北侧爆破警戒线内破碎厂房、矿办及乡村公路,均距采石场较近。企业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做好爆破警戒工作,对公路两端指派专人负责,同时爆破警戒线内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不得有人员滞留。督促矿山必须限制最大段炸药使用量,控制爆破频率,同时爆破方向须偏离村庄民房。
2、龙南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周围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3、由交通部门督促大广高速复线施工单位增加车轮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避免运输车辆带泥至路面,产生扬尘。

阶段性办结

32

X2JX202104210026

1、举报人怀疑赣州市牛家寨食品有限公司利用非法手段取得环境许可评估,该厂没有专门的排污管道,也没有生产污水的排污网管,噪音大,对居民生活产生了影响。
2、赣州市章贡区金泰板鸭厂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

赣州市经开区

水,噪音

4月22日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所反映的赣州市牛家寨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龙岭村老棚下组赣州市章贡区金泰板鸭厂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湖边村(105国道旁)。
2、经查,赣州市牛家寨食品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北侧烘房循环风机临近居民区,设备运行噪音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赣州市章贡区金泰板鸭厂为登记管理,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存在鸭粪露天堆放问题。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赣州市牛家寨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验收完成前不得复产。
2、要求赣州市牛家寨食品有限公司停用北侧烘房。
3、要求赣州市章贡区金泰板鸭厂将鸭粪放入固废暂存间并及时清运。

阶段性办结

37

X2JX202104210003

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太阳坪村金坪石业有限公司为采石企业,其在生产时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赣州市赣县区

大气

4月22日赣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采石企业为赣州金坪石业有限公司,位于茅店镇太阳坪村。
2、经查,金坪石业公司还未正式投产,目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加工区作业面偏大,专用道路未实施硬化且路线偏长,扬尘治理设施配备不完善,洒水降尘作业不及时,导致施工场地和矿山专用道路会产生一定的扬尘,给当地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综合以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金坪石业公司立行立改,限期2021年5月2日前完成整改。
1、责令金坪石业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施,不间断对施工场地实施降尘作业,做到建设施工时无扬尘。
2、责令金坪实业公司根据矿山专用道路路面扬尘情况,时进行洒水车洒水降尘作业,确保道路扬尘治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38

D2JX202104210074

梅江镇天赋铭强小区8栋1-2楼宁都味美滋营运中心(面包店),噪音大,香精味道重,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赣州市宁都县

噪音,大气

4月23日,宁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的面包店系宁都县味美滋面包加工店,位于宁都县梅江镇金盆小区新广场南路天赋铭强小区临街商铺。该店经营时间为早上7: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现场检查时,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转,噪音主要是油烟净化器与连接鼓风机的管道产生共振发出。该店生产油烟通过地下管道排出,导致香精味外排。

属实

已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环责改字〔2021〕54号),要求该面包加工店立即整改,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阶段性办结

50

D2JX202104210032

南迳镇武合村下村钟某杰养猪场、李某盛养猪场,臭味严重、滋生蚊蝇,养殖废水排入村内河沟,导致下游鱼塘不能养鱼。

赣州市全南县

全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钟某杰养猪位于全南县南迳镇武合村鹧鸪坑,该区域属于可养区域范围;李某盛养猪场位于全南县南迳镇武合村婆婆坑,该区域属于可养区域范围。经查,在李某盛猪场的现场及附近村庄未发现有严重臭味、滋生蚊蝇、下游鱼塘不能养鱼的问题,也不存在养殖废水排入河沟的问题。在钟某杰养猪场,虽采用了异位发酵床模式并且正常运行,但是仍有部分养殖废水没有完全收集,进入氧化塘后,遇雨水较大时外溢后排入下游河沟;养殖场环境清理不到位,导致出现一定臭味,并存在蚊蝇滋生情况。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钟某杰猪场限期整改。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全面收集养殖废水,杜绝养殖废水外溢;氧化塘周边开挖沟渠,实现清水、污水分流;全面清理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并定期灭杀蚊蝇。
2.将对钟某杰猪场进行立案处罚。
3.不定期对钟某杰猪场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

阶段性办结

56

X2JX202104210014

赣州市兴国县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每年都会有未知气体泄漏至外环境,导致周边农作物、果树、鱼死亡。

赣州市兴国县

大气

兴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兴国县经济开发区,2020年12月30日开始停产至今。
2、针对该件反映的问题,兴国县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绿化苗木、林地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办公楼门口的景观池内红鲤鱼活动正常,池内水草及院内花木全部生长正常,未出现死亡现象厂区南边及东边的两个池塘未出现死鱼现象,周边种植的蜜梨、花生、茄子、辣椒、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因未知有毒气体泄露致死现象。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责令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不违规生产。

已办结

66

D2JX202104210039

版石镇安信村邹某和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入村内河沟,散发臭味,导致鱼类死亡。

赣州市安远县

安远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所反映邹某和猪场位于版石镇安信村石子坝,属于非禁养区。经查,该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较为完善,但是沼气囊未合理利用、氧化塘出现渗漏现象,导致未经充分处理的污水渗出流入河沟中,污染了溪水,举报属实。

属实

已对邹某和猪场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4月底前将猪出售完,增设一个200立方米的集污池和450平方米的异位发酵床,并完善原有的二分五改设施。

阶段性办结

71

D2JX202104210045

华东商贸城没有验收就开始经营,水果摊位乱摆乱放无序经营,建筑垃圾没有覆盖乱堆乱放。

赣州市章贡区

土壤

章贡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华东商贸城中国(赣州)华东国际商贸物流城,位于章贡区沙河镇天龙山路1号(赣州东高速收费站南侧)。
2、按照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相关要求,华东城提前承担了市场商户的外迁入驻,存在未验收提前入驻经营情况。目前,华东城A、B两个商业区已完成部分验收,规划、消防等验收工作正在办理;C区已基本完成验收工作。三个商业区均在营业。
3、华东城C区水果市场确实存在部分摊位乱摆乱放无序经营的情况,并有部分建筑垃圾没有覆盖乱堆乱放。
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自2021年2月开始,相关部门已多次调度并召开协调会,各职能部门正在全力推进华东城项目各区的验收工作。目前,三个商业区已完成部分验收,剩余部分验收正在办理。
2、已要求华东城加强管理,解决摊位乱摆乱放无序经营问题,督促所有经营者须持证规范经营,对无证经营者予以清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尽快清理没有覆盖的建筑垃圾。

阶段性办结

82

X2JX202104210070

赣州市宁德县竹笮乡塘屋村一搅拌站距离民房过近,居民饱受噪音、扬尘之苦。

赣州市宁都县

噪音,大气

4月22日宁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兴泉铁路附属工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区已征地范围内。搅拌站未办理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生产噪音,只采取了简单料棚堆放措施降尘。信访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对该搅拌站主要负责人现场制作笔录,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恢复原状。

阶段性办结

84

X2JX202104210027

龙下乡龙下村自来水水质经常浑浊,颜色发黄,水体带有泥沙,大肠杆菌超标。

赣州市
全南县

全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龙下乡龙下村目前采取圩镇农饮工程集中供水和牙子土、黄坑、油料下3个微小型农饮工程供水。圩镇农饮工程新水源工程于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水源地位于龙下乡虎条村垇上同背坑和下栋背;牙子土农饮工程水源地位于龙下村老虎窝,黄坑农饮工程水源地位于龙下村青甬窝,油料下农饮工程水源地位于龙下村处坑尾。
2、龙下乡圩镇农饮工程水源点和牙子土、黄坑、油料下3处微小型农饮工程水源点均为山涧地表水,设置了水源保护警示牌和围栏,取水口上游集雨面积内无村庄、工矿企业及畜禽养殖点,当地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2020年度2次检测,均符合饮用水标准,不存在大肠杆菌超标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再次取水进行了送检,符合饮用水标准。
3、龙下乡龙下村圩镇农饮工程遇暴雨或连续强降雨存在短时浑浊现象,同时处理工艺也不够完善,该件反映的水质浑浊、发黄问题部分属实,大肠杆菌超标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再次加强对农饮工程管理员管理和培训,督促进一步加强开展农饮工程的常态化运行管理和维护,每年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等措施,确保用水充足、安全。
二是对龙下乡圩镇农饮工程净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设重力无阀滤池,使水质更加清澈,改善水质。
三是对牙子土、黄坑、油料下农饮工程增设围栏,对牙子土农饮工程增设反应沉淀池,使水质更加清澈,改善水质。

阶段性办结

85

D2JX202104210077

村里1000多亩山林被浙江老板破坏,未经审批就挖山种茶树,破坏山体,下雨天泥水流到灌溉农田水沟里,污染水源。

赣州市宁都县

生态

4月23日宁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的浙江老板为余某平,系江西浙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种植黄金茶。经查,2017年、2018年开发种植的茶园目前不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但2020年新开发种植的200多亩茶园,确实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在开发建设中没有履行联审联批手续,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没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没有按水保要求修建水平梯田,坡面大面积裸露,没有护坡措施,导致整个项目蓄水保土保肥功能差,遇雨水冲刷形成坡面侵蚀沟,造成水土流失;违规陡坡开发建设,未做到山顶戴帽,山脚留缓冲带的林果开发要求。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加大对新《森林法》及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2、强化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加大对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督促提醒林地使用项目业主及群众依法依规使用林地、采伐林木,需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未批先占、未批先砍现象的发生。
3、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业主对茶园修建水平梯田,做到在梯田内侧开挖坎下沟、外侧修建田埂、梯田坡面进行播草复绿,并覆盖防护网护土,防止进一步造成水土流失;对陡坡超25度违规开发部分,必须做到山顶10米范围、山脚5米范围进行植树种草恢复植被;修建完善排水系统,茶园上端开挖拦水沟,下端开挖排水沟,在茶园山脚总排水出口处,修建沉沙池,防止泥沙下泄。

阶段性办结

87

X2JX202104210024

垂钓、围网捕捞现象在章江、贡江还有很多,建议禁止垂钓、围网捕捞章江、贡江的鱼虾,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

赣州市章贡区

生态

4月22日章贡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章贡区章江、贡江及赣江水域确实存在垂钓、围网捕捞现象。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允许在章江、贡江、赣江(除饮用水保护区)垂钓及正常围网捕捞,章贡区章江、贡江及赣江水域没有设置禁渔区及禁渔期,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该件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加强章江、贡江、赣江流域捕鱼行为的监管,通过开展渔政执法巡查,重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抓好章江、贡江、赣江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阶段性办结

89

X2JX202104210067

于都六小右侧有一条烂路,路面破损下水道不通,污水直流,下雨后积水严重,垃圾成堆。

赣州市于都县

水,
土壤

4月23日,于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的于都六小右侧道路系于都县工业大道,为2009年硬化的水泥路,因使用时间较长,路面不同程度存在老旧破损问题,下雨会出现积水现象,该件反映的路面破损,下雨积水的问题属实;2021年2月23日,相关部门接到群众反映此处污水管堵塞的情况,已安排人员进行了管道疏通,解决了该问题。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下水道不通、污水直流、垃圾成堆的现象。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委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该道路进行一次翻修施工,彻底解决道路破损及下雨积水的问题;同时,责成县城管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科体局、贡江镇党委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宣传工作。

阶段性办结

92

X2JX202104210064

于都县银坑镇里汤村长坪组村民谢某华,在小组房屋中开办了一个上千头的养猪场,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村民无法生活,多次向村里干部反映无果。

赣州市于都县

4月23日,于都县政府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银坑镇里汤村长坪组实际地点为银坑镇里汾村长坪组,经排查,共在该小组发现有3家养殖场,分别为谢某海养猪场、于都县署生养殖场及谢某华的于都县贵福养猪场。其中,谢某华的于都县贵福养猪场现存栏生猪850头。
2、经查,谢某海养猪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氧化塘未防渗漏处理,距居民区直线距离不足100米,现场有臭味散发,属禁养区;于都县署生养殖场的氧化塘未做防渗漏处理,距居民区直线距离约100米,现场有臭味散发,属禁养区;于都县贵福养猪场的氧化塘未做防渗漏处理,距居民区直线距离约100米,现场有臭味散发,属禁养区。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责成银坑镇党委政府对谢某海养猪场、于都县署生养殖场、于都县贵福养猪场下达《于都县畜禽养殖场限期关停拆迁通知书》,限期关停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督促落实。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于都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养殖业的行业行为。
3、责成银坑镇党委政府做好当地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93

X2JX202104210022

反映赣州市章贡区和平路56号小区内居民宋某福(国企退休工人,现70余岁)在小区内堆放捡来的垃圾污染小区环境。

赣州市章贡区

土壤

4月23日章贡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和平路小区56号为无物业管理小区;被举报人宋某福70多岁,身体状况较差,并患有老年痴呆症,平时有收捡旧纸壳、木板和金属物料等废旧物品的习惯,并将这些废品杂物堆放在小区的公共场地。该件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已将该小区内乱堆放的杂物清理干净,并加强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同时,也要求所在街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营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

已办结

94

X2JX202104210082

1、南康区江西兴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号,秘密违法开设电镀生产线进行电子元器件的电镀生产,电镀工序位于南康工业(电子)设计中心办公楼6楼,主要有电子元器件镀镍和镀锡两个工序,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电镀生产产生大量有害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卫生间下水道和楼顶下水道,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2、南康区江西兴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环境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书中隐瞒其有重污染电镀工序,编制虚假环评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
3、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严重不作为,现场核实不严,在批复该公司环评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中,对该公司的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没有现场勘验,走走过场,对该公司存在非法电镀的生产活动未发现、未处理,使得非法电镀废水违法排放达三年之久。

赣州市南康区

4月22日,南康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江西兴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赣州市南康区龙岭电子信息产业园53栋,主要生产铁氧体片式电感器等电子元件。
2、该件反映的问题1核实情况:经查,南康工业(电子)设计中心6楼为江西国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国创)办公楼,并非江西兴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兴康电子)所有。江西国创将6楼一个办公室改造为电镀试验室,为龙岭电子信息产业园内的电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2020年4月起不定期为兴康电子开展镀镍和镀锡实验工作,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环保相关手续,实验过程中电镀清洗废水通过水泵抽入楼顶的废液收集桶内经石英砂和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改造的管道外排至污水管网,有部分含有铁氧体粉料的纯水直接通过水管连接至检测室旁的男卫生间的污水管道排放。
3、该件反映的问题2核实情况:江西兴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亿只片式电子元件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9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康环审字〔2019〕48号),2019年底开始试生产,2020年6月21日进行了自主验收。经调查核实,未在该公司厂区内未发现电镀工序。
4、该件反映的问题3核实情况:2019年7月8日兴康电子向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7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产业园区规划,选址可行。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20日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公示,2019年8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公示,2019年9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环评批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审批。2020年6月21日兴康电子已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主验收。经反复核实,兴康电子在审批项目内无非法电镀工序。该件反映的电镀工序实为江西国创在南康工业(电子)设计中心办公楼6楼的电镀试验室。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江西国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查封其位于南康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康工业(电子)设计中心6楼的电镀试验室,并对其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95

X2JX202104210084

窑边村村民反映家居特色小镇大门不远处的一块农田上被人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目测有几万立方米,散发恶臭味。

赣州市南康区

土壤

4月23日,南康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的家居特色小镇大门不远处的一块农田属于东山街道窑边村,该农田已于2017年由南康区土地收储中心收储,为鲁班广场、鲁班广场与赣南大道连接线及鲁班广场周边项目收储地块,总面积约300亩。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农田里有附近居民偷倒的几处生活垃圾及家居特色小镇游客乱扔的垃圾,未发现有大量生活垃圾和散发恶臭味的现象。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对偷倒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并设置禁止乱倒垃圾警示标志。
2、加强日常巡查和清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已办结

97

X2JX202104210066

举报沙心乡沙心村河背组村民朱某生,勾结本乡政府工作人员借清理河道为幌子,非法开采、盗卖河砂,危害生态环境。

赣州市于都县

生态

4月23日,于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该件反映的清理河道实为沙心乡沙塘村至沙新村河段正在实施的洪患村镇洪涝整治工程项目,项目施工方为江西昌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合法工程项目;被举报人朱某生系江西昌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主要在沙心乡沙塘村石湖茶组河段负责洪涝整治工程挖机施工和运输砂石泥土弃料。
经现场核实,在清理河道过程中所清理的砂石泥土弃料大部分用于该项目两岸河堤护坡填充使用,剩余的砂石泥土弃料则送至沙心乡沙新村木曾组路口大坪弃料临时存放点临时堆放。目前在该临时存放点堆放有大量砂石泥土弃料,未发现有运走迹象,现场沙心河水比较清澈。经走访当地村民,未发现有非法采砂、倒卖河砂的现象。因此,清理河道情况属实,非法采砂、倒卖河砂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要求立即制定出处置砂石泥土弃料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责成于都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洪患村镇洪涝整治工程施工行为;
3、责成于都县沙心乡党委、政府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01

X2JX202104210065

赣州市龙南市桃江乡水西坝大通行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为生产加工电镀企业,该企业存在废气乱排、污水不达标直排江河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环境。

赣州市龙南市

大气,水

4月23日,龙南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件反映的龙南市大通行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位于龙南市桃江乡水西坝,经营范围为五金、塑料产品生产及电镀加工。
(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镀镍生产线在生产,其他生产线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总排口有废水外排,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上传正常,化学需氧量28.2517mg/L、氨氮1.5760mg/L、PH值7.24、总镍0.0775mg/L、瞬时流量30.766L/S。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的行为。
(三)该公司镀铜镍生产线虽未生产,但车间内存在异味,经排查为临时存放的生产原料(硫酸、盐酸、碱液等)挥发形成的综合废气。

部分属实

1、已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
2、加大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和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合法加工生产。

阶段性办结

112

X2JX202104210062

2017年原瑞金市委统战部长曾某柏、原象湖镇书记梁某、镇长钟某平非法暴力毁坏龚屋后龙古森林(包括古树名木)、毁掉林地十几亩(红线外林地被毁3亩),林木采伐无合法手续。

赣州市瑞金市

生态

瑞金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该问题源于赣龙铁路扩能工程拆迁安置用地(瑞金象湖)项目土地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因龚氏兄弟对地上附着物(林木)补偿标准不满意而引起的。赣龙铁路扩能工程拆迁安置用地经2012年12月11日瑞金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瑞府办字[2012]505号《关于解决赣龙铁路扩能工程拆迁安置用地的批复》),同年瑞金市国土资源局与象湖镇南岗村签订了《征地协议》(瑞国土征字[2012]59号),面积102.91亩。因林地所有权属南岗村老屋小组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政策,象湖镇南岗村民委员会与南岗村老屋小组签订了《林地补偿协议》,所涉农户均在《南岗村铁路安置地征地款发放表》签字并领取了征地款,林木所有权归农户个人,除龚氏兄弟外,其他农户签订了林木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2014年11月,市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瑞金市采字[2014]1128002号)。2015年6月,省林业厅对该项目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2015]064号)后,该宗地地类调整为建设用地。该安置区项目2013年启动后,虽经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该地块上的林木进行了价值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龚氏兄弟以林木补偿标准太低为由不愿签订林木补偿协议,也不愿采伐林木,导致一直无法交地,影响赣龙铁路扩能安置区建设,致使部分拆迁户无法进行放线和建房。2017年4月,为了保障赣龙铁路扩能安置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由市委分管城建的领导统战部长曾某柏牵头,组织市国土局、市征收办、市城建综合执法大队、象湖镇等单位依法对已征收土地集中统一清表,同时对该宗土地上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该行动在实施前进行了公告,程序合法,在清表行动中也未使用暴力;由于涉及龚氏兄弟的林木未补偿到位,林木未采伐,对该宗林地未进行全面彻底清表,只是在林地边缘进行了清理,机械作业时损坏了十几棵树木,到目前为止该林地仍保持原状。事后龚氏兄弟多次向上级林业部门反映瑞金市政府组织强毁古森林的违法问题,经上级林业部门多次调查核实,确认该地块已办理林地征占手续,也没有古树名木。综上,该件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加大政策宣传解释,耐心细致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管护力度。

已办结

113

D2JX202104210029

楼下村好几家养猪场(只知道健丰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在村里的河里,河里的污水流到农田中导致庄稼都死掉了。

赣州市信丰县

信丰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的楼下村好几家养猪场系健丰养猪场和钟某钱养殖场2家,均属可养区。经查,健丰养猪场存在干渣分离机周边场地未硬化及未砌墙问题,钟某钱养殖场存在氧化塘未做防渗漏设施问题。
经现场核实,两家猪场下面的水沟及下游鱼塘内水较清澈,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周边农田也未发现有污水排入。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嘉定镇督促健丰猪场在5月3日前完成干渣分离机周边场地的硬化,砌好围墙防止污水外溢。
2、责令嘉定镇督促钟某钱养殖场在5月3日前做好氧化塘防渗漏设施。
3、由嘉定镇做好信访人和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已办结

121

X2JX202104210083

定南县石磊矿业公司在牛牯岽的山场露天开采萤石矿,强占他人承包的山林,毁坏林木。

赣州市定南县

生态

4月22日,定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矿山为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寺坑萤石矿,矿区面积1.7305平方公里,已停产多年。
2、经查,牛牯岽山场目前无机械或人工在进行开采作业。根据山场主和矿山协商情况及法院有关判决结果,已明确该矿山不存在强占他人承包山林的情况。
3、县林业局对毁坏林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立案,该矿山已按照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没款,同时也已开展了植被恢复相关工作,目前已破坏的区域已复绿。

部分属实

责令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已办结

141

D2JX202104210013

举报人再次来电,表示对政府公开的D2JX202100154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对于调查核实情况显示的不属实,举报人认为调查情况所述是胡编乱造的。2007-2008,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环保措施违法开采稀土矿,但目前已停产。全南新资源稀土责任有限公司停产前所开采稀土所致的水源和土壤污染,无人治理。3.2号陂头镇政府工作人员放鱼在龙井坳开矿的下游鱼塘及水沟,3.6号鱼全部死亡。举报人称稀土废渣还埋在龙井坳最顶上的鱼塘。

赣州市
全南县

生态,土壤

4月23日全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件反映对D2JX202100154不满意,实为D2JX202104080085。经查,该件反映的稀土矿点位于陂头镇星光村龙井坳,于2008年底关闭至今。政府公开的D2JX202104080085公示内容以事实为依据,调查结果并非胡编乱造;原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上半年开始在龙井坳开采稀土,因越界开采,原县矿管局依法进行了查处并于2008年底关闭。该公司在龙井坳开采稀土期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矿点停产后废水存留在池中,因受当时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条件等影响,稀土开采期间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龙井坳稀土矿点关闭后,全南县先后于2011年、2013年、2018年对该矿点的废水废渣和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治理;2021年3月2日陂头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在原矿点下游鱼塘和水沟放鱼3条、2条,放养时鱼塘和水沟储水量较少,放养的鱼相继死亡,死因不明;经对龙井坳最顶上的鱼塘现场调查和向村干部了解,该区域为原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渣头池,赣州生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清理池外渣头时可能存在不够彻底情况,导致少量的稀土废渣残留。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将继续对开采稀土的矿山进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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