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04 21:05来源: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览表

(第十九批20215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

D2JX202104250053

巨亿城小区旁边的高架桥(赣南大道路段)整天车辆路过的噪音很吵,做了隔音栏对6层以上的住户丝毫不起作用。

赣州市章贡区

噪音

章贡区政府及赣州市公安局现场调查核实。该件反映的高架桥于2020年1月24日7时30分开通运行,该路段主路限速60公里/小时,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但因车流量大,车辆正常行驶时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是加大巡逻力度,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高架桥,及时疏导拥堵现象;

二是加大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三是章贡区将积极与市政部门沟通,针对高架桥路段的隔音栏做好养护措施,确保达到降噪效果。

已办结

15

D2JX202104250047

飞燕组有个养猪场(就家,养了几百头猪)的污水直接排进飞燕组的河里,河水现在已经断流了,且变得很脏很臭。

赣州市兴国县

4月26日,兴国县现场调查核实。

是对石燕村飞燕组进行地毯式摸排,飞燕组无生猪养殖场;

二是对飞燕组河道进行实地查看,当前河水水流量正常,暂未发现养殖场污水直排河道及河水断流现象;

三是开展举反三,对飞燕组周边整个自然村共5个组进行摸排,排查出新金组有养殖户4户,其中邱某海养殖户存在粪便临时堆放在路边问题,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在原堆放土地上恢复种植农作物;胡某锋养殖户和徐某根养殖户,暂未发现生猪屎尿直排下河情况;陈某福养殖户存在猪栏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情况,现已清理整改到位。以上养殖户均建有化粪沉淀池、沼气池等,排查发现的问题也已进行了整改,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里及河水断流情况。

不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发现污染环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已办结

23

D2JX202104250049

村里的山林被村书记的哥哥砍伐掉,用于建猪场(正在建),担心会对村里造成污染。

赣州市安远县

生态

安远县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猪场位于红光村陡山与版石村交界处,为刘某彬搭建,其弟是河西村村委会书记。经查,刘某彬于2021年3月下旬未经批准在该承包山小地名为高岽背的山场非法开垦林地3.8亩,用于建设猪场。

属实

已对被举报对象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对已开挖山场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

阶段性办结

34

X2JX202104250021

赣州市兴国县方太乡百丈村新程组有养殖青蛙基地,其在养殖时产生噪音污染、水质污染,滋生蚊蝇,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关闭该企业。

赣州市兴国县

水,噪音

兴国县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养殖场为百丈村牛蛙养殖基地,位于方太乡百丈村新程组,原由兴国县明远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由邱某华等5人合伙经营。经查,养殖基地存在季节性噪音污染,每年的5-6月份为牛蛙的发情繁殖期,在此时期特别是夜间有较多牛蛙鸣叫,对附近居民产生定影响,其余季节无此情况发生。该养殖基地目前有两个氧化塘及个鲶鱼养殖池进行水质净化,尾水经净化处理后排入附近河流,水质无明显污染物和恶臭气味。经查,因梅雨季节,在牛蛙养殖区域附近有极少数蚊蝇。存在养殖尾水处理不够合理,养殖环境卫生条件偏差现象。

基本属实

1.从即日起养殖基地不再扩建、牛蛙幼苗不再新进,对现有牛蛙逐步销售处理,并开始谋划转产,确保在2021年10月1日前全面关停。2.责令养殖场负责人于2021年5月20日前限期整改:对养殖基地加设隔音棚和纱网,减少噪音传播,待天气条件允许后,将对声环境进行检测。加设养殖池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待天气条件允许后,将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对死亡的牛蛙及时消毒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增扩鲶鱼池规模,提高死亡牛蛙的处理效率,避免产生恶臭水体、气味等污染。加强对面源污染管理,每日做好基地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杀,确保不发生蚊蝇滋生的现象。若以上事项整改不到位,立即关停。

阶段性办结

41

X2JX202104250025

在236省道两边有几十家砖厂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肆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在生产中未使用降尘措施,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赣州市宁都县

大气

4月26日,宁都县现场调查核实。236国道旁有18家砖厂,均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了批复,完成了验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部分机砖厂存砖厂地面没有完全硬化,在线监测数据未上传,料场建设了围挡但未密闭,喷淋设施未运行,烟道连接口存在渗漏现象等问题。

部分属实

已责令各机砖厂立即完善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并保持正常使用。

阶段性办结

45

X2JX202104250046

寻乌县移动公司购买了寻乌县长宁镇左岸香桂小区25栋1单元702作为机房,将光纤传输机柜、电源柜蓄电池等设备放在其中,机房24小时运转,加之空调,噪音严重扰民,有时候在凌晨开展维修,噪音更大。同时还有废气排除,有异味。该机房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没有环评手续,没有消防手续。机房存在电磁辐射污染。

赣州市寻乌县

噪音,辐射,大气,其他
污染

4月26日,寻乌县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机房系寻乌县移动公司于2007年11月购买的左岸香桂套复式楼,房号为25栋1单元702,用于建设通信机房与楼顶发射天线,2008年1月开通运营,2014-2016年进行了次升级扩建,2020年3月再次升级为5G信号传输核心基站。经查,该机房内存在设备、空调外机轰鸣情况。现场未发现有废气排出,也未闻到异味。因该机房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该机房分别于2013年、2016年取得了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2020年升级为5G汇聚传输节点核心基站,该项目于2020年3月进行了网上环评登记表备案。该机房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且已配置有灭火器、烟感报警器、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经查看2020年6月的电磁辐射监测报告,该机房电磁辐射未超标。

部分属实

督促寻乌移动公司加强隔音措施,对其机柜增加减震垫,更换静音空调。

已办结

46

X2JX202104250004

长胜镇旱脑村上蒲小组村民陈某明(村主任)、陈某宝在上蒲小组小枞子坑毁坏森林55亩,其中公益林38.5亩,水土流失严重,山下1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

赣州市宁都县

生态

4月27日,宁都县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10月陈某明、陈某宝在小枞子坑开垦准备种植脐橙,后因被举报而停止栽种,2019年7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对当事人发出了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认定:该小松坑山场开挖条带、毁坏林木55亩。现场没有发现水土流失毁坏农田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已责令陈某明、陈某宝对开垦毁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破坏生态。

2.加大对新《森林法》及林地使用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意识,提醒项目业主及群众依法依规使用林地,需使用林地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禁止未批先占、未批先砍现象发生。

阶段性办结

51

D2JX202104250009

K22返迁地对面的工棚(东江源高架旁)有人养了几百只鸡,散发臭味,环境脏乱差,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可能导致疾病传播。

赣州市章贡区

大气

4月26日和27日,章贡区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K22地块对面为赣州市城投集团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绿化带、小游园项目,现由K22地块建设方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经现场核实,该地块靠近东江源高架桥处确实存在圈占空地养鸡行为,现场散发出臭味,且部分工棚拆除后遗留垃圾,环境较为脏乱。

属实

协调赣州市城投集团、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整治场地脏乱环境,督促相关人员尽快清理所养的鸡,并进行全面消杀。

已办结

69

X2JX202104250029

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申报开采范围,瞒报事实,原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直属分局未实地调查,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的规定,导致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开采的范围的界限划至赣州市经开区报恩寺建筑物的墙边。后期所有监管,批准等又以此为依据。开采对报恩寺建筑物振动很大,房屋开裂,饮水困难。采石场作业时噪音、粉尘污染相当严重。

赣州市蓉江新区

噪音、大气

4月27日,蓉江新区管委会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矿点系赣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坑垅孜建筑用砂岩矿,位于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龙井村。2013年9月3日,经赣州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将现鸿源石材公司采矿权范围矿产资源予以出让。2014年2月27日,原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直属分局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由该公司竞得,2014年5月22日取得划定矿山范围批复,9月2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登记前,已取得原安全监督管理、环保、水保、国土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同意生产建设。并按照挂牌出让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未超出挂牌出让范围。

1.2017年5月12日,该公司因排土场安全隐患被原市安监局责令停产整改,直到2019年5月底才恢复生产。为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该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将原定距离7号拐点的300m禁采区变更为70m的禁采区,70-300m为非爆破开采区,300m以外开采工艺、方式不变。因报恩寺多次上访反映该公司开采范围将影响到主持塔等建筑,市行政审批局、区安监局多次就该上访事项与该公司进行沟通。2020年9月13日,该公司再次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变更,70m禁采区变更为110m禁采区,110-300m为非爆破开采区,300m以外开采工艺、方式不变。截至目前,未发现该公司不按安全设施设计开采的情况。

2.该公司已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赔付报恩寺建筑及挡土墙加固及修复等费用人民币108.32534万元,但报恩寺至今未对开裂受损建筑进行全面加固或修复。为降低或消除爆破作业对报恩寺建筑的影响,自该公司2019年5月底复工复产以来,区经济发展局和区公安分局多次就矿山开采爆破作业事宜与报恩寺及该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最终确定该公司每次爆破用量不超过480公斤(20箱)。区公安分局要严格炸药用量审批,并加强对该公司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截至目前,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不按要求爆破作业的情况。

3.报恩寺地处山区沟谷间,位于该公司矿区范围东南侧,报恩寺原先使用山涧水作为生活用水,由于2020年干旱少雨,全区多地出现缺水的情况,地表水、地下水水位下降较为明显,山区沟谷水流影响更为明显,寺庙旁的山涧水于2020年秋冬季开始断流,后报恩寺通过挖掘水井抽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目前水量充足,不存在饮水困难的情况。

4.因近日多雨天气,该公司未在生产。针对该公司采石场粉尘噪音扰民问题,已要求该公司在进行生产时,要全面开启采掘区的高空喷淋设施、加工区的喷淋设施,严控粉尘排放;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严控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科学调整生产时间,不得在休息时间生产。

部分属实

已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现场督导检查,并要求区党群部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报恩寺人员解释工作;区经济发展局加强对鸿源石材公司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区农办加强寺庙饮水情况监测,保障寺庙生活用水需求: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蓉江新区分局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防尘降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正常;有关部门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加强开采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越界开采行为严厉查处。

已办结

79

X2JX202104250006

农村道路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水影响水井,影响村民饮水。

赣州市瑞金市

土壤

4月27日,瑞金市现场调查核实。该件的举报详细地址为瑞金市壬田镇。经核实,瑞金市壬田镇现有垃圾中转站两座,该镇各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自2017年11月1日起采取市场化方式外包给瑞金市剑荣保洁公司负责。该公司现有压缩中转站对接车1辆、水平式中转站对接车1辆、压缩收集车3辆、三轮垃圾清运车14辆以及清洁员215人,负责壬田镇生活垃圾清运。通过调阅运行记录发现,在壬田镇相对集中的村庄能够做到清,相对偏远的村庄为两日清。经走访调查,未发现大面积生活垃圾保洁不到位、生活垃圾长期积存或溢桶现象,仅发现零星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壬田镇政府2020年5月已对全镇范围内的饮用水进行了检测,未发现饮用水不符合饮用标准问题。

部分属实

1.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落实考核措施,责令保洁公司举反三,加强保洁清运,确保清运及时,并定期回访村民对保洁清运是否满意。加大对壬田镇生活垃圾清运情况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保洁清运问题。

2.对壬田镇范围内的饮用水再次进行检测,并加强对全镇范围内饮用水源的巡查。

已办结

86

D2JX202104250035

大田圩镇乡政府一公里附近有家选矿厂,离河边大概五十米,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入到贡江。

赣州市赣县区

4月27日,赣县区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选矿厂系赣州亿旺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赣县区大田乡大坳村推龙滩组;该件反映的贡江实为桃江。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停产至今,现场有萤石矿450吨左右,萤石粉13吨左右。2021年1月20日该公司向电力公司申请停电,现已停电。厂区有4个沉淀池,无环评手续,污水处理设施简单,无喷淋和雾炮机等降尘设施,最外围沉淀池有溢口,废水通过溢口经厂区道路边沟再入桃江,最里面沉淀池的污水通过小溪流向桃江。经测量,该公司生产区距桃江最近处约30米。

属实

已对赣州亿旺矿业有限公司下达停业通知,责令其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现有公司转型,原生产项目不得再生产,不得再转租他人再从事萤石行业生产;

2.对该公司实施断水、断电;

3.对厂区内废弃的油桶及萤石矿粉等进行全面地清运。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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