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4-21 10:22来源: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公开情况

备注

6

D2JX202104130055

定南人家餐馆在小区10栋二楼,未装油烟净化器也没有专门的油烟管道,只装了一个铁皮排油烟,铁皮没有任何密封性能,在小区排油烟影响居民的生活。

赣州市定南县

大气

414日,定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定南人家餐馆位于巴黎印象小区10栋二楼,营业执照名称为鹅卵石食府。调查发现,该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污染周边环境,该问题属实。

属实

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对定南人家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导致油烟污染附近环境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并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已办结

已公开

12

D2JX202104130065

水南街道章江路第五大道小区二期,赣州市葆和润实业有限公司为排放欧亚达家居商场散发的异味侵占本小区公共区域空间,私自违建大量排气设备,异味较大,且排气设备噪音很大。

赣州市章贡区

大气、噪音

章贡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信访件反映的第五大道二期铂
小区为商住一体小区,1-4层为欧亚达家居广场,第6-29层为住宅,第5层(4层楼顶)为开放式的空中花园。该小区不是传统封闭的住宅小区,第5层(商场屋顶)配套建设了花园、休闲娱乐设施等,也在规划位置放置了部分必要的排风机和消防风机等设施。
2
、关于异味的问题:通过现场调查,放置在第5层空中花园的排风机是商场的排风系统外机,总共有4处,四个风机出风口均正对花园内部。由于商场主营家具且刚装修不久,排风存在一定的气味,该问题情况属实
3
、关于噪音的问题:通过现场调查,排风机在工作时电机会产生声音以及出风口内会产生回音,该问题情况属实。
4
、关于排气设备是否违建的问题:经向市、区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等部门了解,排风设备安放位置在规划设计内,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关于异味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一)在风机出风口处增加吸附能力的活性炭棉和增设空气净化器,对排出的空气净化后再排放;
(二)延伸排风管到室外空间,彻底解决向花园排放的问题;
(三)对商场内通过除甲醛等措施进行处理,从源头上减少异味。
2
、关于噪音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一)增设出风段消声器,达到降噪的效果;
(二)风机控制采用变频器,通过降低风机转速达到降噪的效果;
(三)在风机周边设置隔音墙板,达到降噪的效果。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27

X2JX202104140009

反映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不正常运行,基本处于停用状态,只有遇到有检查时才运行除臭设备。除臭设施没有运行、维护、巡检等台账。

赣州市上犹县

414日,上犹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污水处理厂是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上犹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黄埠镇上犹工业园南区(南村村八步墩组);现场检查时,上犹工业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处于运行状态,恶臭气体收集后经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除臭设施运行、维护等有台账记录。但存在除臭设施间歇性启停的情况(白班开启时间:8001200,晚班开启时间:18002200)。

部分属实

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
一是务必保持除臭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
二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记录、保存相关台账。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30

X2JX202104130052

浙江红狮水泥厂烟尘污染严重;噪音污染严重;垃圾焚烧产生刺鼻气味;企业爆破导致6户村民房屋震裂;企业违反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举报人认为卫生防护距离里仍有村民;企业从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企业环评批准前未征求周边村民意见,应予以撤销。

赣州市会昌县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415日,会昌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信访反映的浙江红狮水泥厂实为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会昌县西江镇莲石村。
2
、信访反映烟尘污染严重的情况。红狮水泥公司生产过程中,原燃材料、混合材等采用封闭式室内堆棚堆放储存,生料磨房、煤磨磨房、烧成车间篦冷机厂房、制成车间厂房等实行外墙密封,发运车间采用立体式全方位的彩钢瓦密封,减少了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及噪音的扩散。公司的2个大气排放口(窑口及窑尾)安装了低氨脱硝设施1套和粉尘袋式处理器70台套,现场检查大气污染处置设施运行正常,调阅公司的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无异常。
3
、信访反映噪音污染严重的情况。红狮水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高噪音设备安装了消音器及对厂房进行密封,最大限度降低了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每季度由第三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要求。416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红狮水泥公司厂界四周进行布点监测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外1米的噪音分贝值为白天56.9分贝,夜间47.5分贝,符合厂界噪音环境功能区标准。
4
、信访反映垃圾焚烧产生刺鼻气味的情况。红狮水泥公司无垃圾焚烧作业,信访反映的是红狮水泥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范围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医药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等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均在密闭厂房内负压进行,经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理,通过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窑尾大气排放口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管理有序,台账登记规范,数据操控正常,危险废物贮存符合防护要求。该项目在处置过程中不会产生异味,但公司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需要用到氨水脱硝,氨水在每日1次的装卸过程中,有时偶尔会产生异味。
5
、信访反映企业爆破导致6户村民房屋震裂的情况。经调查核实,红狮水泥公司有鹅公岽、莲石2个采矿区,其中鹅公岽矿区采取机械采石作业,莲石矿区采取中深孔爆破采石作业,2个矿区均办理了安全许可等手续。莲石矿区的中深孔爆破采石安全防护距离为200米,矿区西北向有10户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的村民房屋。莲石矿区每天上午11时放炮1次。2020620日,红狮水泥公司委托江西中磊司法鉴定中心,对距莲石矿区最近的4户村民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经鉴定,莲石矿区爆破作业过程中,产生震动确实对周边居民房屋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202011月,红狮水泥公司与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委会签定了补偿协议,红狮水泥公司对受到莲石矿区爆破开采影响的10户村民房屋进行了每户6万元的经济补偿,并已全部支付到户。
6
、信访反映企业违反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举报人认为卫生防护距离里仍有村民的情况。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的指标和环评要求,红狮水泥公司的卫生防护区为400米。20098月企业在动工建设时,对400米卫生防护区的村民住宅进行了征地拆迁,并通过了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检查验收。现场走访排查发现红狮水泥公司400米卫生防护区内仍留有3户房屋。这3户房屋在2009年就已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并发放了征地拆迁款,无人居住,用于村民堆放骨灰盒及杂物。
7
、信访反映企业从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20098月,红狮水泥公司动工建设,20118月建成投产,企业建设期间在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并通过了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在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了公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在全国污染源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传及公司大门口LED显示屏进行了公开公示。
8
、信访反映企业环评批准前未征求周边村民意见,应予以撤销的情况。2009年红狮水泥公司在环评审批期间,在当地周边村庄张贴项目建设公示,发放了80份问卷调查表,涉及莲石、红星、石门、坝子等周边村民,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部分
属实

红狮水泥公司开山炸石的震动造成了村民房屋开裂的问题,责令红狮水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一是对不符合爆破采石安全距离的矿山开采爆破作业点划为禁采区,设置警戒线,在警戒线外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二是加强爆破技术管理,控制爆破规模,减少爆破火工产品使用当量,最大限度降低震动影响。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33

X2JX202104140029

有人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兴国县均村乡石门村石门组违法挖山,改变林地用途,大面积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赣州市兴国县

生态

41517日,兴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信访人反映的是均村中学、均村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该项目为2020年兴国县重点工程、2020年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国家烟草总局对口援建兴国县人民政府2018-2019年新农村项目。
2
、该项目经自然资源局套合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数据,两个项目均不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3
、该项目在江西省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在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目前项目使用林地未超过审批面积。
4
、为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经兴国县水保局批复同意,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方城投公司已委托专业设计公司对道路建设、边坡治理等进行详细科学设计,周边的涵洞、水沟、水圳等均已合理优化设计到位。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待工程主体完工后,对周边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周边林地植被。

已办结

已公开

38

X2JX202104140042

举报人系上犹县黄埠镇黄沙村英稍片区村民,举报称英稍片区本是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却被征收作为上犹县工业园区北区扩区建设,损毁了举报人的耕地、林地、水库等农用地1439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举报人称2021324日,为应付督察,上犹县政府突然组织扩区施工队紧急撤离,并在扩区混凝土路上铺上塑料地膜及一薄层黄土,临时种上蔬菜掩盖。

赣州市上犹县

其他

415日,上犹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举报所述
英稍片区为上犹工业园北区扩区项目建设区域之一,于20188月依法启动征地拆迁,2019年底根据征地拆迁进度逐步实施建设,项目总平面占地约1378亩,包括石榴坑片区502亩和信访所述的英稍片区876亩,规划建设内容包括用地土方平整和道路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绿化亮化工程。该项目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2
、关于
2021324日,为应付督察,上犹县政府突然组织扩区施工队紧急撤离,并在扩区混凝土路上铺上塑料地膜及一薄层黄土,临时种上蔬菜掩盖。的问题。经核实,上犹工业园北区扩区项目英稍区片区部分土地存在暂未完善用地报批手续情况,为此,202010月,对该部分用地已立案查处和处罚。同时根据整改要求,20213月底对未完成审批区域进行了复耕整改。

部分属实

202010月,对该部分用地手续不完善情况已立案查处和处罚。同时根据整改要求,20213月底对未完成审批区域进行了复耕整改。目前,该县正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要求加快用地手续报批。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44

X2JX202104140037

兴国县兴江乡土管所,违规办理涉及生态红线相关手续;敖某茹破坏当地国家生态公益林。

赣州市兴国县

生态

414日和15日,兴国县政府相关部门两次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该件反映的企业为江西草鞋山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养殖场位于兴江乡陈也村龙虎组。
2
、关于
兴国县兴江乡土管所,违规办理涉及生态红线相关手续问题。经现场核实,根据二调和三调数据成果,该项目的用地属性为采矿用地,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5月组织专家对江西草鞋山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专业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复垦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江西草鞋山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该问题不属实。
3
、关于
敖某茹破坏当地国家生态公益林问题。经核实,江西草鞋山牧业有限公司在兴江乡陈也村龙虎组的养殖场占地面积29.74亩,属非林地,也不是国家生态公益林,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要求兴江乡加大对江西草鞋山牧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已办结

已公开

47

D2JX202104130034

1、企业开采钼矿非法占用山林农田;
2
、矿山开采矿渣废水造成饮用水污染、农田污染以及果园污染。

赣州市安远县

生态,水,土壤

415日,安远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该件反映的企业为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岭寨钼矿,位于安远县新龙乡和车头镇交汇处。
2
、矿山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已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未发现非法占用山林行为;根据国土二调数据调查成果,显示尾砂库地类为坑塘水面和其他草地,未发现占用基本农田行为;该件反映
企业开采钼矿非法占用山林农田问题不属实。
3
、经核查,该企业尾砂库废水未排入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未发现废水污染饮用水情况。尾砂库废水符合该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废水排放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不影响水稻、果树等农作物生长。该件反映
矿山开采矿渣废水造成饮用水污染、农田污染以及果园污染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要求新龙乡人民政府向当地村民做好答疑解释工作,消除村民的担忧和顾虑。

已办结

已公开

50

X2JX202104130051

红狮水泥厂产生的大量煤灰、粉尘严重污染当地的空气,周边百姓深受其害,尤其是麻营、大岭背、连矿石下、赣塘下、石岽背等自然村。

赣州市会昌县

大气

415日,会昌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该件反映的红狮水泥厂实为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会昌县西江镇莲石村。
2
、现场检查时,红狮水泥公司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无异常。
3
、该件反映的是道路煤灰扬尘问题,其中部分自然村的地名有误,连矿石下、石岽背的正确地名是莲塘石下、石圳背。麻营、大岭背、莲塘石下、赣塘下是西江镇石门村的村小组,石圳背是西江镇坝子村的村小组,这5个村小组分布在西江镇石门村铁路货场运输道路至323国道附近。20209月红狮水泥公司运输路线已改道,规避了麻营、大岭背、莲塘石下、赣塘下、石圳背这5个村小组。经查,该公司进厂道路及公司原材通道已安装道路喷淋和车辆轮胎清洗设施,增加了洒水车、清扫车清扫频次。另外,2020年该公司投资6000余万元新建了石灰石运输皮带长廊,现已投入运行,进一步解决了道路运输扬尘。

不属实

要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严格企业管理,确保进厂道路及公司原材通道的道路喷淋及车辆轮胎清洗设施正常运行,增加洒水车、清扫车的清扫频次,避免产生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已办结

已公开

58

D2JX202104130001

龙南县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搞风力发电,建设过程中挖山开路等导致水土流失,举报人称下雨时引发洪水冲下来形成泥浆水导致村民十多万斤的鲟鱼死光了。

赣州市龙南市

生态

415日,龙南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的龙南市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龙南市马古塘镇金塘开发区宏业大厦4楼,负责建设杨村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需对山体进行开挖,修建施工道路。施工造成山体原有生态发生改变,泥土松动裸露,但泥土松动裸露复绿固土需要较长时间,在此期间如遇强降雨,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对下游水体将会造成部分影响。2020年春季,龙南区域降雨量较高,溪水浑浊情况较重,该区域鲟鱼养殖场的鲟鱼出现了部分死亡情况。

部分属实

已对龙南市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龙水改〔202114号),要求该公司对裸露山体进行复绿,并做好拦挡、排水、沉砂池等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杨村镇政府已经先行垫付12万元给予养殖户,帮助渡过难关。目前,调解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62

D2JX202104130035

位于村庄河流上游的好几家养猪场长期排放粪水污染河流,水上众多漂浮物,河流臭气熏天。举报人曾举报过该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养猪场设了排粪池,但是该举报人称依然有粪便溢出排粪池。

赣州市安远县

安远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龙布镇迳背村彭屋小组共有22家养猪场,其中10家是高效栏舍养殖户,属于零排放猪场;其余12家养猪场基本符合该县二分五改建设标准,但是氧化塘存在渗漏现象,导致粪便溢出,该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安远县政府相关部门已于414日对所有驻安远县生猪养殖公司的服务部经理进行约谈,同时对迳背村彭屋小组12家存在问题的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养殖户将粪污处理设施整改到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65

D2JX202104130023

2019714日产生山体滑坡,滑坡产生的泥土堆积在陈某发、陈某林等村民屋后,至今未处理,举报人希望能够尽快进行处理。

赣州市于都县

其他
污染

415日,于都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陈某发、陈某林是梓山镇梓山村岭下组村民。
2
、经查,2019714日,于都县发生特大暴雨后,梓山镇梓山村岭下组陈某发、陈某林2户村民屋后发生山体滑坡,主要原因为陈某发、陈某林切坡建房,坡脚距离房屋3-5米,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发生后,镇、村干部立即组织人员对山体滑坡产生的土方进行清理,经现场核实,滑坡产生的土方已被清理,不存在泥土堆积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责成于都县梓山镇党委、政府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已办结

已公开

70

D2JX202104130006

投诉会昌红狮水泥厂,1.生产产生扬尘;

2. 每天下午焚烧有害垃圾产生刺鼻气味及浓烟,造成空气污染;3.24小时作业产生噪音污染;

4.开山炸石的震动造成了村民房屋开裂。

赣州市会昌县

大气,噪音

415日,会昌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
、信访反映的会昌红狮水泥厂实为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会昌县西江镇莲石村。
2
、信访反映生产产生扬尘的情况。现场检查时,红狮水泥公司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无异常。
3
、信访反映垃圾焚烧产生刺鼻气味的情况。红狮水泥公司无垃圾焚烧作业,信访反映的是红狮水泥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范围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医药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等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均在密闭厂房内负压进行,经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理,通过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窑尾大气排放口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管理有序,台账登记规范,数据操控正常,危险废物贮存符合防护要求。该项目在处置过程中不会产生异味,但公司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需要用到氨水脱硝,氨水在每日1次的装卸过程中,有时偶尔会产生异味。
4
、信访反映噪音污染严重的情况。红狮水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高噪音设备安装了消音器及对厂房进行密封,最大限度降低了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每季度由第三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要求。416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红狮水泥公司厂界四周进行布点监测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外1米的噪音分贝值为白天56.9分贝,夜间47.5分贝,符合厂界噪音环境功能区标准。
5
、信访反映企业爆破导致6户村民房屋震裂的情况。经调查核实,红狮水泥公司有鹅公岽、莲石2个采矿区,其中鹅公岽矿区采取机械采石作业,莲石矿区采取中深孔爆破采石作业,2个矿区均办理了安全许可等手续。莲石矿区的中深孔爆破采石安全防护距离为200米,矿区西北向有10户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的村民房屋。莲石矿区每天上午11时放炮1次。2020620日,红狮水泥公司委托江西中磊司法鉴定中心,对距莲石矿区最近的4户村民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经鉴定,莲石矿区爆破作业过程中,产生震动确实对周边居民房屋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202011月,红狮水泥公司与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委会签定了补偿协议,红狮水泥公司对受到莲石矿区爆破开采影响的10户村民房屋进行了每户6万元的经济补偿,并已全部支付到户。

部分属实

已责令红狮水泥公司对开山炸石的震动造成了村民房屋开裂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一是对不符合爆破采石安全距离的矿山开采爆破作业点划为禁采区,设置警戒线,在警戒线外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二是加强爆破技术管理,控制爆破规模,减少爆破火工产品使用当量,最大限度降低震动影响。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77

X2JX202104140007

举报人是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油山镇兴隆村小坑组的村民,曾某洽在距离举报人不足50米的地方建立养猪场,气味十分难闻。养猪场的没有污水处置设施,污染将近3040亩农田。

赣州市信丰县

信丰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曾某洽在距离举报人不足50米的地方建立养猪场,气味十分难闻问题。经查,曾某洽猪场于20203月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在油山镇兴隆村小坑组建栏舍养猪,属未批先建。经现场核实,猪场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气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举报人反映属实。
(二)关于
养猪场没有污水处置设施,污染将近30-40亩农田问题。经查,该猪场环保设施不齐全,粪污采取干清粪处理,仅有简单的集污池约30m³,没有防渗漏设施,水沟长58米,有直排至农田的现象。信丰生态环境局已对附近的农田水质进行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该猪场外排至水沟废水化学需氧量1260mg/L,氨氮276mg/L;外排至农田废水化学需氧量153mg/L,氨氮1.72mg/L,不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举报人反映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责令油山镇政府于20216月底前对该猪场实行关停。
(二)在20216月底前,由油山镇政府督促养殖户用清粪设施运走场区粪污还田利用,杜绝污水外排。
(三)责令养户与政府签订停养承诺书,不再复养;责成大阿供电所20216月底对该养猪场进行拉闸停电。
(四)由油山镇政府安排镇村干部稳定养殖户情绪。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78

X2JX202104130047

大都村内有近十家无手续运营的养猪场,味道难闻,当地水质变味,不能正常饮用。

赣州市赣县区

大气、水

414日,赣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赣县区南塘镇大都村养猪场有五家,分别为上林苑家庭农场、昌海家庭农场、友华家庭农场、大茶养殖场(谢某丰养殖场)、谢某胜养殖场。
(二)大都村五家养殖场的猪粪、猪尿均由猪栏
集粪池发酵床全程封闭无害化处理,距离周边居民较远,经走访,未反映有难闻的气味的现象;
(三)大都村村民使用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水质经区疾控中心检测合格(赣县疾检字202003-724号),符合正常饮用标准。
综上所述,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要求养殖户提升环保意识,加大对生猪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管护、运行,防止污染环境。要求南塘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监管。

已办结

已公开


103

D2JX202104130033

重石乡黄坑村委会三塘村一家养猪场将猪粪排入三塘河,污染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赣州市安远县

415日,安远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的养猪场为赖某毛猪场,位于重石乡黄坑村石榴。该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较为完善,设施建在猪场外围,但因为目前存栏生猪已超过150公斤,超过正常出栏生猪体重标准(110-125公斤),排污量剧增,粪污处理设施已超负荷,氧化塘已达最大容量并出现了渗漏,导致未经充分处理的污水渗出流入溪流中,该举报属实。

属实

安远县相关部门已责成赖某毛在3天内将该猪场所有生猪销售完,并在生物氧化塘中增设防渗层,增建一级生物氧化塘和一个阳光发酵车间。

阶段性办结

已公开

108

D2JX202104130007

定南县鹅公镇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鹅公镇政府)在鹅公河田心村段、企坝村段、水邦村段非法采砂(无采砂证),破坏水生态环境,占用田心村、水邦村村民耕地。

赣州市定南县

生态

定南县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所反映的定南县鹅公镇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全称为定南县鹅公镇村集体经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定南县自2011年纳入东江源头保护区后,已暂停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业务。20203月,定南县政府综合考虑当前河道淤积现状,同时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出台了《定南县2020年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定办字202015号),该文件第四条明确了支持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以各镇为实施主体,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实施疏浚工程,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清理的砂石进行资源再利用。定南县水利局制定下发了《定南县河道疏浚实施方案》,负责清淤疏浚项目的审批及监管。202057日,定南县鹅公镇政府申请对鹅公镇辖区内鹅公河、柱石河、穆湖河流域进行清淤疏浚,经定南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于517日下达了《关于同意对鹅公镇鹅公河、柱石河、穆湖河流域疏浚的批复》,同意鹅公镇政府对辖区内河道进行疏浚,疏浚时间为20205172020817日。鹅公镇政府委托定南县鹅公镇村集体经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该公司在520日到815日期间,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先后对白沙村、水邦村、企坝村、塘唇村、穆湖村、田心村、镇田村、乐田村、木杨村等9个村部分淤积河道实施了清淤疏浚,累计清理出淤积物(含淤泥、碎石、垃圾)共计36000立方米,并统一堆放在鹅公镇大风村下马石小组的空地上,未做处理。经调查取证,该公司在清淤疏浚期间,未破坏水生态环境、也未发生群众纠纷、占用村民耕地等情况。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重拳出击的原则,切实强化行业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河湖管理秩序。对于群众举报的涉水违法案件,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已办结

已公开

注:1.*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备注栏要注明;

2.15列及最后一列内容与督察组转办清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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