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2020年 7月15日)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16 17:21来源: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600320200710142

大余县新城镇丽鑫花园小区马路对面高龙路口上的天和汽修厂,机油废水、喷漆时不经任何处理排放,有时晚上11、12点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大余县

其他

据现场核实情况:1.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与维护服务、汽车安全检测服务及汽车配件零售;2.现场未进行喷漆、钣金作业,未发现喷漆废气、钣金噪声产生;3.现场对一体化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开机检查,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4.现场存在:废弃机油瓶及收集废机油桶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堆放混乱现象。

大余县新城镇天和汽修厂马上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废气机油瓶及收集的废机油由赣州市南康区绿洲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立即联系厂家更换喷漆房吸附棉,并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

D3600320200710143

投诉人反映:“崇义县龙沟乡和坪村官音山赣州科恩集团,在建一个规模约十万头的大型养猪场,离居民区很近,当地村民不同意在此建养猪场,担心会对环境及村民生活造成污染。”

崇义县

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一个规模约十万头的大型养猪场”为崇义柯恩农牧有限公司拟在龙勾乡合坪村建设的年出栏10万头生猪繁育项目。目前,龙勾乡人民政府正在开展土地流转和项目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未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未新建任何生产设施,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

D3600320200710144

反映兴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门工业园A区大道的兴旺洗水厂(曾用名),在尼克宝丹制衣厂马路对面,离赖屋村红星组仅一墙之隔,生产时烟尘大,烟囱向外排放浓烟造成粉尘污染,附近井水也污染了,生产时噪音扰民。

兴国县

大气

、水、噪音

1.关于信访人反映“生产时烟尘大,烟囱向外排放浓烟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兴国县鸿鑫服装洗水厂在正常生产,该企业于2018年3月将锅炉燃料由燃煤改为生物质颗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粉尘现象。2020年1月15日该厂聘请江西博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厂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BH20011011),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2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兴国县鸿鑫服装洗水厂生产时废气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再报。

2.关于信访人反映“生产时噪音扰民”的问题。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2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兴国县鸿鑫服装洗水厂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未检出有超限情况。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信访人反映“井水也被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建有十五级沉淀池用来收集废水,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工业污水管网,已安装流量监测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渗漏现象。2020年7月2日该厂聘请江西省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厂生产时的废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NHJC-A-2020-950),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信访人反映附近居民井水被污染的情况不属实。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2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兴国县鸿鑫服装洗水厂生产时废水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再报。

等检测结果出来了再定是否属实

等检测结果出来了再定整改方案。

*

4

D3600320200710145

龙南县东江乡富康工业园西多利厂长期违规生产,排放物超标。据投诉人称该厂的保安室安装了报警器,有执法人员来厂检查时就会按下警铃提醒车间正常生产。

龙南县

其它类

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派出执法人员会同龙南经开区经发局工作人员对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1条滚镀生产线(镀镍)和1条连续镀生产线(镀铜、镍)在生产,环保处理设施在运行,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数采仪数据显示:2020年7月12日18时50分,PH值6.7574、化学需氧量10.1650mg/L、氨氮3.6264mg/L、氰化物0.0050mg/m³、铜0.0310mg/L、污水流速4.8030L/s。该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                                                                         

现场检查了该公司门卫值班室、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并核对了环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该公司门卫值班室安装有门禁开关装置和一部损坏的座机,检查当天未发现非法生产、偷排现象和门卫值班室安装有类似等报警器装置。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人员见证下对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送检,并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拍照取证。2020年7月14日江西省昌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江西昌弘检字(2020)第0612号)显示:该公司废水总排口PH值7.52,化学需氧量11mg/L、氨氮0.039 mg/L、总铜<0.05、总镍<0.05、氰化物<0.004,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排放标准。

*

5

D3600320200710146

投诉人称赣州市气象局在其家里隔壁做制作化学化工合成燃料的作坊,投诉人表示能闻到臭鸡蛋味和烧锅炉的味道,影响其正常生活。

章贡区

针对该信访案件,东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队员于7月12日上午会同投诉人前往调查处理,并现场联系沟通气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曾某,据投诉人反映是在气象局单位内三间库房里制造燃气设备散发的臭气,引起空气质量下降,这三间平房与投诉人家只有一墙之隔,因此对生活环境产生影响,当场气象局工作人员配合调查,将三间库房门打开,我街道工作人员进入查看,发现并无异味及异常情况,其中一间库房用于堆放杂物,由于地面潮湿存在发霉现象,其他两间均为车库,经核查,所投诉情况不属实。

我区要求市气象局对其中一间存有地面发霉现象的库房进行及时处理,该局现场负责人表示会尽快解决好。投诉人对我区所做工作表示满意。

6

D3600320200710147

会昌县西江镇红狮水泥厂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粉尘与噪声,经常生产至夜间12点,厂区范围距住宅区不到30米,吹东南风时能闻到二氧化硫的气味,爆破时声音较大,导致周边的房屋受损,曾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会昌县

噪音、大气

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件属于重复投诉件。2020年7月12日立即组织县生态环境局、西江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针对群众所反应的情况采取现场查勘,走访群众,调阅台账等工作方式对信访件进行核实。

关于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粉尘与噪声问题: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全厂的原燃材料、混合材等均采用封闭式室内堆棚堆放储存。生料磨房外墙、煤磨磨房外墙、烧成车间篦冷机厂房外墙、制成车间厂房外墙密封、发运车间立体式全方位的彩钢瓦密封工程也全部完工。以上工程的实施对减少生产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及噪音的扩散均起到直接和有效的隔离作用。另外为了减少物料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全厂皮带输送机廊进行整体密封;对石灰石破碎卡车卸料口、原燃材料运输道路等粉尘难以收集处理的扬尘点也专门设计了水喷洒装置。红狮水泥公司的莲石村采矿区位于公司后侧,矿山采取炸药爆破、挖掘机等机械采石的方式进行矿石开采作业,现场勘查矿山防护区内无村民住户,矿山正在进行开采作业,扬尘较为轻微。红狮水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正常,卫生防护区内无村民居住,厂区噪声对周边影响轻微。

关于企业经常生产至夜间12点问题:根据走访调查了解,水泥生产行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除了矿山开采(工作时间多为白天)和原料车间(工作时间一般都在凌晨12点之前停止)以外,因为生产工艺的需要,其他生产线均为3班24小时运行工作。公司对设备产生的噪声已采取了消声、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关于厂区范围距住宅区不到30米,影响较大的问题: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年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的指标要求,设立了400米的防护距离。经现场查勘400米防护距离内并无住户。

4、关于吹东南风时能闻到二氧化硫的气味的问题: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已对窑头、窑尾废气排放安装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对窑尾的烟尘浓度、SO2、NOx、O2、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烟气湿度8参数及窑头的烟尘浓度、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烟气湿度5参数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截止检查当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窑尾废气排放中SO2 的月平均值为9.46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控制标准200 mg/m3,该公司会不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比对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5、关于爆破时声音较大,导致周边的房屋受损的问题: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莲石矿矿山的开采爆破作业区域300米范围内无村民房屋,村民的房屋距离矿山爆破作业点均在400米以上,矿山符合安全距离和安全开采条件。爆破作业的过程必然会形成一定的声波和振动波,但影响是较为轻微的。经现场查看,部分村民的房屋是有轻微的墙面裂痕裂缝,但是否是因房屋本身质量出现的问题还是矿山爆破作业所致,建议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实评估论证。

6、关于曾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过的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从2020年5月19日开始截止到2020年6月26为止,环保“12369”微信举报平台上共接收到群众投诉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安全防护距离设定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噪声等污染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投诉举报件共13条。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同西江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对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内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大气污染处理设施、采矿现场都进行了查勘,仔细查勘了其排污处理流程及相关台账,未发现异常违规现象。针对群众所投诉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答复。不存在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根据群众所反映的情况,要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加强企业管理,避免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出现污染问题,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

7

D3600320200710148

投诉人反映:安远县高云山乡濂丰村有家沙厂白天八点过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噪音、扬尘和河水污染;沙厂距住宅区不到100米,炸石头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安远县

噪声、气、水

1.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3月过期,2020年6月,采石场申请复产,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正在按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主要是对历史遗留的突石进行爆破清除(共实施爆破作业3次)。2.该采石场周边200米区域范围内无居民房屋,300米区域范围内有4处居民房屋(住户已搬离),其中2处房屋出租给采石场作为生产用房。周边村民居住情况符合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300米安全间距要求。附近河道内河水未出现浑浊现象。3.附近居民肖添英、孙德林夫妇等人反映,2017年下半年以前,在采石场生产过程中曾出现过爆破声响较大的情况,但对采石场近期安全隐患整改实施的爆破作业,未感受到明显的震动,声响和扬尘也不大,表示其对生活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投诉人举报情况不属实。

已将生态保护、安全爆破的政策要求和投诉人意见告知采石场负责人,要求采石场主动对接周边村民,做好答疑解释工作,消除村民的担忧和顾虑;要求采石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后方可复产,减少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8

D3600320200710149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九堡镇付村铁牛小组有家污水处理厂挖好了坑未建好,离住宅区只有3米左右。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担心有安全隐患。

瑞金市

其他

2020年7月12日,瑞金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乡村振兴公司、九堡镇、当地村委及施工单位一同到施工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九堡镇富村村铁老屋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场站已挖好基坑,完成底板混凝土浇筑,目前处于养护期。场站位置离居民房屋约10米,场站基坑开挖深度3米,基坑有放坡、围档等安全措施,不存在安全隐患。底板混凝土养护期满后会立即安装设备,基坑会及时回填夯实硬化。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工程未发现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投诉不属实。

1.已与距离场站最近的居民钟素芳沟通,积极宣讲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告知工程完成后设备运行无噪声、无异味,钟素芳对此表示理解支持。2.督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加快施工,待底板混凝土养护期满后立即安装设备,及时回填夯实硬化,加强设备运行后监管维护,确保运行安全、无噪声、无异味,确保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9

D3600320200710150

投诉人反映:上犹县黄埠镇合溪村合溪组有家垃圾填埋场持续一个月产生难闻的气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上犹县

大气

7月13日上午,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埠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对实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查。经现场调查和走访,当地群众反映近期垃圾场有恶臭产生,特别是雨后天晴时,存在恶臭产生,影响了居民生活,但在黄埠镇合溪村合溪组调查时,未能闻到恶臭;在垃圾填埋场现场调查时,该填埋场库区预留作业面存在轻微臭气,而在填埋场地磅房和渗滤液处理站均闻不到气味。综上,经调查核实认为,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一是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封闭、消毒处理;同时加强了地磅房值班管理,严格对进场垃圾车辆进行把控和计量,杜绝一切外来车辆乱倒垃圾现象发生。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喷洒灭蝇药物和利用洒水车进行喷洒除臭复合剂的办法,坚持做好消毒、灭蝇和除臭。三是按规范标准适时对垃圾采取碾压覆土消毒,确保垃圾覆土达到卫生填埋要求。四是针对目前正处夏天炎热季节,蚊蝇繁殖较快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及时对每天进场生活垃圾进行整平、碾压,适时进行消毒、覆土、喷洒除臭复合剂及灭蝇处理,以保障垃圾填埋处理达到卫生标准。

10

D3600320200710151

于都县祁禄山镇马岭村下脚田有家砖厂(老板孙祥云,13607071283)无审批证件,在生产中挖山造成水土流失和水污染。投诉人希望恢复原貌。

于都县

水土污染

7月12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工信局牵头,与祁禄山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保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于都县长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取得了县政府《关于于都县马岭煤矿转型有关事项的批复》(〔2019〕第651号)文件批复,取得了县工信局《关于于都县马岭煤矿转型建设节能环保砖厂的批复》(于工信字〔2019〕2号)文件批复,并获得了县发改委下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该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好钢架厂棚,尚未投产。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公司林地等相关用地使用手续、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县林业局已于2020年5月22日对其下发了停止林地使用通知书,并告知其办理好相关占地审批手续,目前相关材料正在申报中;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县生态环境局已于2020年6月受理了该公司环评审批手续相关资料,目前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二是存在水土流失现象。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供了委托合同),但还未申报县水保局审批。由于该项目处于建设初期,整地弃土堆放在项目周边,除项目下方存有原马岭煤矿沉砂池4口,无其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未做到水土保持“三同时”。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该砖厂无审批证件”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在生产中挖山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属实;反映的“造成水污染”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水污染现象。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希望恢复山体原貌”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县提前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尽早退出煤炭行业。经过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原规划于2020年关闭退出的马岭煤矿主动提交关闭申请,已按要求提前关闭到位,并于2018年9月顺利通过了省、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因该煤矿经多年开采,堆集大量煤矸石,存在水土流失及安全隐患,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该煤矿拟在原煤矸石堆场旁建设一个节能环保砖厂,可消化矿区范围内遗留的煤矸石,此举符合《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关于鼓励关闭退出煤矿企业转型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因此,该环保砖厂在完善好相关手续、完成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等前提下,可正常生产。

1.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五条第二、三款规定,按照“部门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工信局、祁禄山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2.县水保局现场要求业主限期整改:(1)立即停止建设;(2)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3)依法启动执法程序。

11

D3600320200710152

章贡区章江新区南康路与五指峰路十字路口以北中海地产内约三十亩地原本计划用于建设中海飘带公园,现被住户用于种植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粪便浇灌菜地导致空气产生难闻气味。。

章贡区

大气

2020年7月11日,我区安排水南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中海东郡A区与B区之间空地属待建城市绿化带,近年来多次整治,仍有部分附近居民在此空地违规种菜,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2020年7月11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铲除清理。7月12日,已清理整改到位。

12

D3600320200710153

南康区龙岭镇村头村村头学校以北约50米处赣州市雅洁家具厂有限公司生产时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南康区

2020年7月13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康区龙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部分木工机械除尘设施配备不完善,导致部分粉尘未集中收集。

2020年7月14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对赣州市南康区雅洁家具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康环责改字〔2020〕370号),责令其停产整治,并按要求整改,限期增设除尘设施。

同时,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4日对赣州市南康区雅洁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康环立审字〔2020〕18号)。

*

13

X3600320200710018

南康区横寨乡长塘村委田新组有一户生猪养殖户(叶书秀)在没有建设粪便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水塘,导致水体发黑发臭,并且相连多口水塘也受到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曾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南康区

水污染

2020年7月14日,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会同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横寨乡工作人员前往南康区横寨乡长塘村对叶书秀养猪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养殖场除有1个约9m³的粪尿储存池,现场无其他粪污处理设施。

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对其下达了《南康区畜禽养殖场(户)限期关停退养通知书》,责令该场处理现有猪只,只出不进,并清理周边的猪粪,在2020年10月13日前关停退养,逾期未完成将依法对该场进行处罚并强制关停退养。

注:*代表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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