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四批(2020年)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10 15:36来源:字号:

(第     20207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600320200703035

宁都县竹笮乡竹笮工业园偶尔排放很浓的酸臭味气体(投诉人怀疑是赣锋铝业),投诉人居住的小区(瑞祥小区)距赣锋铝业约1千米左右都能闻到很浓的酸臭味,影响了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宁都县

大气

7月4日收到D3600320200703035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县分管领导立即组织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宁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现场调查、询问、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核实核查,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宁都县赣峰锂业有限公司为无机化工生产碳酸锂的企业,公司从2020年2月22日开始除正常检修、偶发性停电公司一直保持正常运转中,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转、废气在线监控正在使用,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一座,从运行记录看有运转,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走访瑞祥小区保安、住户等10余人均表示未发现有“酸臭味”影响,反应小区化粪池有时有外溢影响小区生活。

 

已现场责令宁都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同时,督促县房管局加强瑞祥小区物业监管,及时组织清理化粪池,并做好小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2

D3600320200703036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九堡乡清溪村下鱼子背小组的清溪砖厂,下雨时泥沙和煤渣流进田里影响农田和茶油树的生长。

 

瑞金市

水污染

2020年7月5日,由九堡镇政府牵头,组织瑞金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调查核实工作组,前往瑞金市九堡镇清溪村,对反映的问题采取实地查看、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2020年6月6日,九堡镇突降暴雨,平均降水量达到50余毫米,因瞬时雨量较大,造成小部分泥沙冲入清溪红砖厂下方水渠,因水渠长时间未清理、淤积严重,导致部分泥沙溢出,水渠周边种植了一些红薯和零星油茶树。因此,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清溪红砖厂存在泥沙、煤渣在降暴雨时有溢出的问题,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2020年7月12日前将沉沙池扩建到12余立方米;2、2020年7月12日前清理周边40余米水渠。

 

3

D3600320200703037

赣县区梅林镇章贡村客家大桥下的章贡安置区西区离污水处理厂安全防护距离太近了,清污泥时气味太大,希望有关部门解决。

 

赣县区

大气污染

2020年7月4日下午,区住建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工作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密闭系统正在安装,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全部通过管道输送至脱泥车间进行脱水后,通过管道自动输送到污泥收集的集装箱车厢,最后由赣州市盛德环保运送污泥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综上,赣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程属于密封收集,但是因除臭系统+密闭系统正在安装,有时有气味散逸,情况属实。

项目业主单位(区住建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除臭系统+密闭系统并投入使用。

 

*

4

D3600320200703038

反映寻乌县吉潭镇吉潭村李子坝有个垃圾场每天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和气味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解决。

寻乌县

大气污染

7月4日收到信访转办件后,寻乌县配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立即责成吉潭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和县城管局对李子坝垃圾中转站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现场调查核实,垃圾中转站内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痕迹,现场也未见有垃圾堆放的现象。但在离垃圾中转站上方100米处空地处发现有少量焚烧的痕迹。从现场遗留的残留痕迹看,多为木质焚烧物。经走访了解,部分群众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产生的废弃木头等运送到中转站,因垃圾中转站只能压缩垃圾,木制品、枯枝树叶等无法压缩,故中转站工作人员要求其运回,而群众不愿意,便趁工作人员不注意之时在空地上焚烧。故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吉潭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已责令城乡环卫一体化机构(玉和田公司)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对发现有堆放焚烧的行为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全镇各村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强化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杜绝堆放焚烧垃圾的行为;另一方面,实行分类处置,对木质废弃物提倡生物质解决办法,将可燃烧木质废弃物集中免费供给农户烧火做饭,或运送至豆腐坊、制酒坊,对可压缩的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垃圾中转站。7月5日信访问题已调查处理完毕。

*

5

D3600320200703039

大余县池江镇同心村牛栏坑顺发仿古青砖厂,生产时会散发难闻的气味和大量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砖厂旁边有农田,投诉人担心农田会受污染。

 

大余县

大气污染

7月4日下午,池江镇人民政府、大余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大余县顺发仿古青砖厂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现场存在:1、4号和5号窑配套喷淋池及循环水池容积过小,烟气经喷淋后产生的废水有外溢现象;2、4号和5号窑未按要求设置烟囱等排烟设施。通过对砖厂周边稻田巡查,未发现存在受污染现象。

责令大余县顺发仿古青砖厂立即停产整改,严格按要求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对4号、5号窑配套喷淋池及循环水池进行加高扩建,并规范设置排烟设施。

 

 

6

D360032020070304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梅新村华坚路的D34幢有两家餐馆:健康美食店和老乡餐馆的油烟气味较大,晚上健康美食店经常营业至两三点造成噪音扰民

经开区

大气、噪声

7月4日、5日,区城管执法分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健康缘餐馆油烟气味较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餐馆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功率小,油烟净化效果不佳,造成油烟气味较大,同时该店占用人行道摆放餐桌供客人用餐,营业时间较晚,客人用餐时说话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2)关于老乡土菜馆油烟气味较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老乡土菜馆营业时间11:00至20:00,区城管执法分局于7月5日委托江西恒定环保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外排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0.83mg/m3,未超出国家标准2.0mg/m3,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综合以上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7月4日凌晨1:00,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到健康缘餐馆、老乡土菜馆进行现场核查后,对健康缘餐馆存在的噪音扰民现象,现场责令餐馆负责人进行整改。7月4日上午,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对健康缘餐馆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店于7月5日上午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现已整改到位。

 

7

D3600320200703041

于都县段屋乡严岗村牛岗坪组雪竹山上有人挖煤矿石造成污染,1.导致村民水井的水无法喝,2.山下大片的田地被挖煤矿石的泥沙填埋无法种植,3.挖煤矿石造成水土流失,4.万一发洪灾,下面的房屋会有安全隐患。要求恢复原貌。

 

于都县

生态环境

75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于都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段屋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水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1.于都严岗小岽砖瓦页岩矿自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组织开采,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停止采矿近4年。2.20203月5月,矿区所在地周边的严岗村按脱贫攻坚要求统一送检了农户家分散式水样标本4份,集中式供水样品3份,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不存在村民水质无法饮用的问题。3.矿山旁确实存在田地撂荒的情况,但与该煤矿山隔一条马路,距离较远,且煤矿山已停采近4年。现场并未发现有煤矿石、泥沙掩埋田地的情况,发现农田有部分已种植玉米及蔬菜,其他尚未种植农作物的地方已长满杂草,属人为撂荒。4.矿区弃土堆目前已种植湿地松,矿区周围已开挖引流沟,雨水天气可以将水流引入山下,并已设置相关排水设施和导水渠,陡坡已分台阶降坡处理,山体处于稳定状态,且矿区离房屋较远,不存在水土流失和洪灾安全隐患。综上所述,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要求恢复原貌诉求,鉴于该矿区现状,经段屋乡人民政府走访征询周边群众建议,群众均有意愿可利用地形设置一个山塘,切实解决下游农田灌溉缺水问题。目前,段屋乡政府计划向水利部门申请立项设置山塘。

*

8

D3600320200703042

都县长胜镇赖方采沙厂、会同乡和石上镇共三个采沙厂均存在证照过期还在开采的问题,疑会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宁都县

水土流失

74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宁都县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长胜镇、会同乡、石上镇等单位于76日到长胜镇赖坊村、会同乡小布头村、石上镇斫柴岗村等三个采砂厂实地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为缓解宁都县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用砂矛盾,确保兴泉铁路、兴赣北延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脱贫攻坚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砂石供应,经赣州市水利局同意,宁都县从20191024日起实施应急采砂(投诉人反映的三个采砂厂为宁都县临时应急采砂点),由县城投集团公司负责临时应急采砂点采砂期间河道砂石的生产和销售工作。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到期停止过渡期采砂及应急采砂的通知》(赣市水利建管字〔202026号)和县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宁都县河道采砂临时应急方案>的批复》(宁府字〔201932 号)文件要求,我县应临时应急采砂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县水利局于625日向县城投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停止临时应急采砂的通知》(宁水利字〔202049号),要求从202071日起,停止临时应急采砂;202077日前,平整各临时应急采砂河段,采砂废弃料运离河道管理范围,封堵下河通道,将采砂船舶(机具)撤离河道管理范围。

为确保防洪安全和防止非法采砂者利用应急采砂现有道路之便利,实施非法采砂,成为非法采砂隐患点,县城投集团公司按照县水利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于71日起,开始组织机械挖除各应急采砂点河道中的运砂道路和下河通道,并将作业产生的废料和应急采砂期间的设备运离河道管理范围,统一存放在县城南停车场,此项工作于77日完成。投诉人反映时间正值县城投集团公司组织平整河道,运离采砂废弃料织等,被投诉人误认为非法采砂。

74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宁都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县城投集团公司已按县水利局《关于停止临时应急采砂的通知》要求,于77日完成相关工作,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县水利局。

 

9

D3600320200703043

宁都县青塘镇(谐音)南堡村和赤水村交接处有家名叫朝盛公司在生产硫酸时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宁都县

大气

7月4日收D3600320200703043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县分管领导立即组织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青塘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现场调查、询问、查看现场的方式核实核查,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1.排渣(铁晶粉)时产生粉尘,因排渣车间大棚前期遭遇冰雹大棚受损未及时修复,致使粉尘外泄,主要厂区道路进出装运矿料车辆未能及时清洗,污染路面造成大量扬尘,影响周围居民生活。2.厂区主干道右侧排水沟淤塞,挡墙破损未及时清理修复,清洗道路路面时污水外排。

已责令江西朝盛矿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该公司承若在7月30日前完成。宁都县将加强对该公司监督检查,督促该公司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

10

D3600320200703035

投诉人反映:兴国县永丰乡茶石村茶石沿年龄希望小学旁,有个正在建设的养猪场(已建成80%)和新背岭一个尚在公示未施工的养猪场,离小学太近及离居民住宅区两百米左右,村中无自来水,担心影响饮用水,要求检查和另选场址。

兴国县

其他

据现场所核实,1.关于反映“离小学太近及离居民住宅区两百米左右”的问题。据现场所核实,该两处拟建养殖场与该村小学相隔几座大山,垂直距离也有3-4公里远,拟建的两个养殖场均在深山处,四面环山,距最近的村民居住地也有600米以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村中无自来水,担心影响饮用水”的问题。调查组对该两拟建养殖场选场址进行了现场踏看,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聚区、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要求检查和另选场址”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拟建猪场的位置符合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字〔2020〕10号)文件规定,符合环保部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选址要求及相关环保要求。

1.两养殖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

2.根据永丰乡党政联席会决定,凡畜禽养殖用地,需按照人居用地的审批程序办理,故以上两个养殖场必须在征得场址周边村民及利害关系人同意基础上,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

11

D3600320200703045

寻乌县晨光镇司村有家养猪场,(为该村村主任刘华荣所开)未办任何手续,该养猪场排放未经处理直接排至附近小溪或沟渠,导致了水污染,影响村民生活。

寻乌县

经查司村刘华荣养猪场2019年因市场行情停养,原有氧化塘于201961日洪灾冲毁。20203月开始重新复养,但未及时修复原有氧化塘,导致养猪场排废水经沼气池后直接排至附近田间沟渠。

司城村刘华荣养猪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地且距离居民区较远,养猪场外围约有60亩农田、旱地,在控制养殖规模的情况下养猪场不存在影响村民生活的情况。

晨光镇责令司村刘华荣立即改正,要求其78日前完成氧化塘修复,确保养猪场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由管道排入氧化塘,做到废水、粪污不外排,全部用于还田种植。

 

 

12

D3600320200703046

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特警支队旁有三家砖厂分别为隆康建材、强生建材、博方建材,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章贡区

蓉江新区

大气污染

7月4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章贡区沙石镇工作人员对赣州博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赣州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料堆场粉尘污染情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行台账等,检查时赣州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赣州博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检查人员在两家企业生产区内未闻到明显刺鼻气味。检查人员就现场检查情况对赣州博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了《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对其负责人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对赣州博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赣州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治,并对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13

D3600320200703047

章贡区南河浮桥附近晚上有人在那里电鱼,白天时该船就停靠在章江北大道杨梅渡大桥边上,这条船外面涂了草绿色。投诉人认为这样电鱼会破坏生态环境。希望有关部门管理。

 

章贡区

其他

1、接到信访案件后,章贡区渔政执法部门根据举报案件描述内容,找到与举报人描述相近的船只2艘,其中通过在浮桥水南一侧天网监控和我区渔政执法岗的反馈,近期在浮桥周边夜间作业的船只为“赣县10434”,船主为杨武凤,持有至2021年1月16日到期的三证合一捕捞证,作业人员为其丈夫肖天财(因今年1月被市城管水上环卫辞工,原有船只一直在章江未离开)。肖天财于7月2日夜间至3日凌晨在飞龙大桥到南河浮桥间放网,期间带头灯作业约2小时,并与岸边垂钓人员发生口角。

经章贡区渔政执法部门对该船只和网具检查,未发现电鱼设备和非法网具,并结合天网和监控情况,判断:该船未电鱼,在非禁渔区内开展正常的捕捞作业。

2、章贡区渔政执法部门于7月3、4、5日白天和晚上分别派6批渔政执法人员,驾驶渔政执法船在举报的南河浮桥周边巡查,未发现有电鱼的现象。同时,对章江南河浮桥桥梁管理所的张秋远询问,其反映自他守桥13年以来从未发现浮桥周边有电鱼的现象。

长期坚持巡查,发现立即查处

 

14

D3600320200703048 

章贡区红旗大道西段大润发超市门口的广场每天晚上7点开始至9点跳鬼步舞,音乐声调的特别大,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噪声污染。

 

章贡区

噪音污染

2020年7月5日,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到达现场对章贡区红旗大道西段大润发超市门口,跳广场舞时音乐声音较大,音响可调大小,为人为产生的噪音。

2020年7月5日、7月6日连续两天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章贡区红旗大道西段大润发超市门口的广场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进行劝导。

2020年7月7日19:30南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协同南外派出所公安人员对跳广场舞的大妈进行劝离,并要求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大润发超市门口跳广场舞,大妈们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

 

15

X3600320200703001

于都县罗坳镇杨梅村旗岭组和野塘组联名举报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厂,1.水泥厂排放粉尘非常严重;2.生产时噪音大;3.卫生防护距离近,希望有关部门早日解决。

 

于都县

大气、噪

7月5日,由于都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罗坳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征迁办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有洒水车不间断洒水,原料堆场用绿网进行了覆盖,作业区有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堆场附近有自动喷淋,用来给入场车辆原料淋水降尘,出厂区有自动车轮冲洗设施,未见有投诉人所反映粉尘非常严重的情况。2020年7月5日,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从分析报告数据来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厂界噪声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从历年的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控数据看,该公司粉尘和噪音等污染物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信访人反映的“卫生防护距离近”的诉求,实际为反映该公司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工作未完成。经核实,2020年3月,于都县人民政府启动了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600米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房屋搬迁工作,罗坳镇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搬迁工作组,按照三个步骤由近及远推进搬迁工作,确定200米范围内为第一批搬迁对象,400米范围内为第二批搬迁对象,600米范围内为第三批搬迁对象。因前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及企业产能技改正在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600米防护距离房屋搬迁日期顺延推迟6个月完成。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该公司排放粉尘非常严重、生产时噪声大的问题不属实,卫生防护距离近的问题属实。

罗坳镇人民政府按照工作部署,正在分步骤由近及远、有条不紊地开展搬迁工作,600米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房屋搬迁工作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

 

 

16

X3600320200703002

宁都县1.文乡东路碧水鑫都和碧水佳苑楼下有七八家烧烤店占道经营,天天营业至深夜两三点,噪声扰民;2.碧水鑫都和碧水佳苑前面空地,每天早上6点开始放音乐跳广场舞,影响周围居民;3.碧水鑫都对面的宁师中学周一至周五早上6点多放起床广播,对其带来困扰。

宁都县

噪音

污染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县领导立即召集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处。经调查核实:1.老邱烧烤、0793烤吧、肖曾烧烤炒菜、火烧火燎烧烤、老华烧烤等5家烧烤店,因夏季有客人要求到店外喝酒,由此产生噪音;烧烤大咖、正宗克里阿山烧烤店并未在店外占道经营。2.梅江公园4起自发组织跳广场舞的市民,一般由中老年人组成,舞蹈时间为早上6:00-7:00,晚上7:30-9:00,确实会产生噪音。3.宁师中学周一至周五早上6时播放住宿学生起床音乐,时长仅几分钟。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1.7月3日至5日,我县组织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联合整治,对正宗克里阿山烧烤、老邱烧烤、烧烤大咖、0793烤吧、肖曾烧烤炒菜、火烧火燎烧烤、老华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七家业主均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宁都县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处置,坚决杜绝出现此类现象;2.宁都县已组织县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通知各广场舞负责人,要求其控制活动时间,冬季早上不得早于6:30,晚上不得超过20:30;夏季早上不得早于6:30,晚上不得超过21:00。声音严格控制在60分贝以内,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超分贝、超时间者依法予以处置;3.宁都县已组织县城管局、县教科体局等部门与宁师中学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控制起床音乐音量,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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