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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43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实施方案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4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引领、试点探路、示范树标”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集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于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站、点),促进赣州地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助力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面向稀土、钨、现代家居、电子电路、生物医药等7510产业链,聚焦链上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培育企业库通过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高校等各方力量联合发力,对入库企业实行挂牌指导、精准服务、高效维权,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1个、指导站3个、联络点20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3个,指导站40个、联络点80个。逐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共治机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执法经验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成果

三、任务措施

(一)建章立制,构建高规格制度体系

1.建立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执法联动、要案会商、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创新组织落实机制,结合自身经济特点和产业发展需要,专门制定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现代家居、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发布易受侵害秘点清单,为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赣州市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对企业秘点的全过程管理和保护,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多措并举,提供高层次服务保障

3.打造商业秘密一站式服务阵地。依托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赣州分中心作用,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引领带动全市商业秘密保护服务阵地建设,在行业协会、商会、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产业园区设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承担企业需求反馈、意见信息归集、政策法规宣贯等职责和工作。打造线上服务平台,服务内容包括政策指南、问答知识库及培训视频、数据查询窗口等,发布侵犯商业秘密各类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各县(市、区)积极组建商业秘密保护志愿服务队,通过集中座谈、“一对一”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调研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问题和需求,定制化开展管理体系构建、风险防控、案例警示教育等不同主题的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指导帮扶、召开行政指导会、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讲座等方式,加强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培训,宣讲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5.打通商业秘密成果转化通道。以产学研对接、推送推介、校企对接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商业秘密供需对接服务活动。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商业秘密转让、许可使用、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业秘密价值增值,创新设立商业秘密保护险,为企业商业秘密侵权损失“兜底”。挖掘企业商业秘密潜在价值,设立商业秘密贷款,进一步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产,打通商业秘密成果转化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突出重点,打造高质量示范引领

6.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创建。聚焦7510”重点产业链上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实行挂牌指导,指导和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体系,积极试点应用《赣州市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打造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7.依托产业园区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重点在中国稀金谷、赣州恒科产业园、南康家居小镇、信丰5G业园4个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网络,融合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形成“四位一体”的保护架构,推动园区知识产权培育与发展,把园区打造成普法宣传阵地、投诉维权阵地、典型示范阵地、综合保护阵地,实现对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无死角的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康区人民政府、信丰县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打规结合,实施高效能监管执法

8.强化行政保护。发挥行政保护快速便捷的优势,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加强商业秘密案件认定难、举证难等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推广《赣州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形成全市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规范,提高执法办案和助企维权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侵权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9.强化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刑事犯罪,重点惩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力度,积极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持续推进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帮助企业构筑与刑事维权相匹配的商业秘密合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10.畅通两法衔接。联合制定《关于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制定统一互认的商业秘密认定、立案、证据等标准,进一步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堵点,提升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五)整合资源,推进高水平社会共治

11.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依托全市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机构、高校、企业、协会、商会,组建多领域、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联盟,为联盟会员提供精准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培育商业秘密保护人才队伍。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沟通对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吸纳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专家、高等院校法学教授、知名律师以及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赣州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人才库,在创新试点工作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参与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疑难复杂案件指导,以及授课培训、宣讲解读等支持性工作。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执法队伍建设,遴选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的执法骨干,定向培养、重点使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整合第三方服务资源。引导、支持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保险机构、金融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维权援助、业务培训、司法鉴定、融资贷款等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赣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有关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规范,研究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指导全市总体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强化协调推进,建立多部门信息互通、工作例会等机制,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完善创新试点建设指标体系,细化创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工作动态监测,各成员单位、县(市、区)根据职责统筹推进,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和典型案例,加强全社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了解认知,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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