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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1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路长制”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赣交公路字〔202051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我市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赣州篇章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试点目标

2021年起,通过3年时间,确保到2023年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全面完善“路长制”管理模式,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改革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通过设置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推动各级路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2023年,实现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规范,运行高效。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县域涉路综合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联动工作方式,在各乡镇设立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着力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在落实省、市、县各级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充分运用省级自动化快速检测成果,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四)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五)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注重农村公路文化品牌建设,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品质驿站、观景台、休憩区等服务设施,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公路文化和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六)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质投入,推动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试点促规范,以示范带动全盘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每年精心挑选出至少30基础好、示范性强的村公路(其中县、乡、村道均不少于10,分期实施,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着力打造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路长制”特色示范路。

(八)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创新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推动将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切实整合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监管、科技治超等系统资源,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广使用“路长制”管理系统APP,为农村公路日常管养提供信息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41日—1230日)。20214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制定出台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试点工作方案;12月底前,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完成路长制登记信息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实施阶段202211日—12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方案,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实施。202212月底前,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6月对路长制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改进意见。

(三)总结阶段202311日—1231日)2023底前,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总结“路长制”试点工作,推广交流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建设意见,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路长制”试点工作协同机制,市、县交通、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路长制”试点实施工作,形成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公路“路长制”试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路长制”试点经费落实。

(三)严格督促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要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进行考评适时通报考评结果,考核结果列入年终考评成绩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路长制”创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创新举措,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推动农村交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3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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