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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财政收支调整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赣市府发〔2020〕1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收支调整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8〕26号)文件予以废止。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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