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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度
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赣市府字〔2020〕3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

       2019年,全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全市林长制组织架构全面建立,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林长制“三化”建设(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森林资源质量持续提升,绿色生态产业加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根据《赣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18〕150号)精神,市林长办组织开展了全市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章贡区(97.9分)、全南县(96.7分)、崇义县(96.65分)、南康区(96.62分)、安远县(96.54分)、信丰县(96.5分)、龙南县(96.45分)、上犹县(96.4分)、石城县(96.21分)、赣州经开区(95.99分)、定南县(95.8分)、于都县(95.75分)、赣州蓉江新区(95.67分)、会昌县(94.42分)、瑞金市(94.05分)、宁都县(93.9分)、寻乌县(93.83分)、兴国县(93.7分)、大余县(93.5分)、赣县区(93.2分)。

       2020年,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站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林长制工作出成效、出特色,为筑牢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推进林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引导各方联动协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成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形成推动林长制的源源动力。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省、市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整改销号。

       三、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要落实落细2020年林长制各项工作,围绕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深入推进林长制“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建设,着力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做好“护绿、增绿、用绿”三篇文章,推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更上台阶。

20205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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