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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培训考核流程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17 16:41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字号: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培训考核流程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主要负责人是指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设专门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培训合格后,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经设区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并成绩合格

、实施程序

1、由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业务培训;

2、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须重新培训);

3考核合格的由行政审批部门发证。

、需提交资料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附11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高中或以上毕业证复印件一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5、换证和复审的须提供有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1、2、4项材料

五、联系方式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8991178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816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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