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涉税中介税收策划和发布涉税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网信办、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强化职责分工,建立监测研判、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知并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聚焦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及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三是排查虚假宣传及广告、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信息,开展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工作,整治办税服务场所周边发放虚假广告招揽业务等行为。
四是积极发挥涉税中介机构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为涉税服务提供便利;采取针对性措施激励涉税中介,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