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县水利局召开“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蔡有德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福生,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刘春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县水利局、河长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全县涉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方面情况;围绕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在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信息共享,畅通线索移送渠道,提起公益诉讼,协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将“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为落实河湖管理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的切实举措,实现协同推动河湖共治大保护格局,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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