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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心城区第三批次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合格家庭的调整说明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31 17:09来源: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字号:


根据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心城区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212号)要求,2022年7月25日我办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市中心城区第三批次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审核合格家庭情况公示》。经公示并核实,现就有关调整说明如下:

一、人才层次1人由F类调整为E类

申请人庞再升(身份证号130826********5310)为2020年企业自主举荐人才,根据《 关于明确2020年度具备自主举荐人才资格企业名单的通知》(赣市人才办字〔2020〕4号)规定,企业自主举荐人才纳入急需急缺人才范畴,人才层次由F类调整为E类。

二、合格家庭由1212户调整为1210户

申请人肖楠(360782********3061)、赖怡(身份证号360721********5244)因个人自愿放弃,取消本次配租分配。

故合格家庭由1212户调整为1210户。

    特此说明。

                   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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