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五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区域性传染病医疗中心(医疗应急大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市五院文〔202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应急能力与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打造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需求,同意建设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区域性传染病医疗中心(医疗应急大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村第五人民医院院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为7.5亩,总建筑面积为29000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6840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160 平方米。包括医疗应急大楼1栋,设置结核病房、艾滋病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病房、急性传染病房、传染病ICU 及传染病检验中心等,以及地下车库、食堂等配套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解决。
特此批复。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