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和服务>人事信息

赣州市环保局蓉江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访问量:

 

《赣州市环保局蓉江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729日上午进行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的要求,现将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蓉江新区分局办公室

序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1

赵 焱

10121260304

 

80

1

2

卢 焱

10121260416

 

72

2

3

曾利云

10121260915

 

71.5

3

 

二、蓉江新区分局财务室

序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1

肖 椿

10121260608

78.5

1

2

何祥波

10121260616

75.5

2

3

杜 金

10121260214

74.5

3

 

 

 

 

 

三、蓉江新区分局环境管理及环境监察部门

序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1

丁维丹

10121261120

79

1

2

赖国锋

10121260526

74

2

3

蓝万春

10121261324

73

3

4

黄 俊

10121261516

73

3

5

王海良

10121260122

71

5

6

姚健庭

10121260927

71

5

7

胡登科

10121261114

71

5

请入闱面试的考生于201781516日(星期二、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蓉江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到市环保局1301室(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797-8685025  8680232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特此公告

 赣州市环保局

2017年8月1日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