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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保局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百日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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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环保局: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转型发展,推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环保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兴国县环保局等19个县(市、区)环保局为2014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百日专项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探索,努力开创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百日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名单

  2014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百日专项行动

  先进单位名单

  兴国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章贡分局、崇义县环保局、会昌县环保局、寻乌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全南县环保局、赣县环保局、于都县环保局、宁都县环保局、石城县环保局、瑞金市环保局、定南县环保局、龙南县环保局、信丰县环保局、上犹县环保局、大余县环保局、南康区环保局、安远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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