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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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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新闻发布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所长温泉介绍了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有关情况,共同回答了社会关注问题。

刘新平在会上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赣州市城乡特色风貌工作,强调要挖掘赣南客家建筑特色,提升赣州市城乡发展的区域竞争力。2018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历时两年开展了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专题调研工作,并形成了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我市今年正式启动了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

刘新平介绍,今年3月,赣州市印发《关于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的实施意见》,统筹谋划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在全市精选42个试点乡村,开展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风貌管控引导的经验做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同时,还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通知》,明确风貌特色、方案审批、规划许可、实施监管等全过程操作要求。各县(市、区)在新建、改扩建建筑中严格按照《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指引》中关于屋顶、墙面、色彩等强制性内容及其它引导性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在规划许可中予以落实。

赣州市还精心制作面向不同授课对象的乡村建筑风貌营造视频教材,并免费发至市、县、乡相关单位部门。赣南客家建筑风貌研究及营造课程入选全市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百年百课十佳”好课程。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市、县各类宣讲培训活动20余场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掌握乡村风貌营造基本知识。同时,赣州市还将乡村建筑风貌营造纳入农村建筑工匠重点培训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农村建筑工匠3800余人。

赣州市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赣南建筑风貌营造优秀实例》《赣州市赣县-瑞金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技术指引,为各地风貌管控和营造工作提供有效指导。今年以来,我市组织技术团队先后30余次赴县、乡、村开展调研指导,切实加强技术保障服务。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打响赣南客家建筑名片,积极筹办“赣南客家建筑研学会”,将重点开展赣南客家建筑文化的学术研究、业界研讨、传承应用、宣传推广等活动。



发布会上,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所长温泉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几个重点。一是与历史文化保护相结合。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注重村落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坚持保护与改善村(居)民生产生活相结合。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二是与规范村民建房相结合。要做好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农房单体设计,积极引导村民依据风貌指引要求建房,逐步扭转农村建房风貌缺失的局面,加强村民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三是与培育传统建材产业相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墙材企业利用现有企业生产条件转产,加强传统建筑材料的稳定供应。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办一批传统建材生产企业,对财税、用地、环保、取(粘)土等方面予以支持。四是与农村工匠技艺传承相结合。发掘一批掌握传统建造技艺的工匠传承人,培养壮大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加大对农村个体建筑工匠的培训力度,加强对风貌营造管控知识的掌握。五是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眼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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