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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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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三次会议

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邹鑫、赖才丁、钟和燕、薛春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议的提案》(第191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问题”食品进入市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一是压紧压实食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全市食品生产单位配齐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各项记录,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二是抓紧抓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高风险品种食品生产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部署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专项整治、山茶油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重点查处生产环境不达标、进货查验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持续督促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全过程合法合规。三是持续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自2019年起持续开展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以今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和示范建设力度,不断推动我市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近2年共争取专项资金645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建设改造县乡农贸市场35个,县乡居民购物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2022年,向上争取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900万元,并出台了《赣州市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通过支持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冷链流通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和重点干支线冷链配送能力,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合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了《赣州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从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等方面,加快补齐我市县域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配套出台了《赣州市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目前,全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已在全市18个县(市、区)全面实施。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生产行为。全力推广应用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的高效性、便捷性,构建起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生产主体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有力提升农产品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573家,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我局开展基地巡查巡检1280次,同时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开具合格证427570张,做到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检测结果、巡检巡查、农事记录“四必链”,实现农药使用情况等生产记录电子化、可追溯管理。五是扩大基地规模,强化品牌宣传。为加快推进省市共建“赣州样板”建设,我局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创建,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农业技术标准与管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整体提升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增收致富、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6个(面积93.1万亩),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23个、市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9个;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新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7个,面积90.66万亩;新申报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5个,面积2.52万亩。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各行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一是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掀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潮。2022年8月,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频发势头,市公安局按该类案件侦办流程线索摸排、检验鉴定、统一收网等关键时间节点发起专项攻坚,侦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38起,生产、销售假药案12起。二是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印发《赣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禁限用药物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7404人次,受理举报案件64件,立案数117件,办结案件30件。三是我市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开展了多次的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117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7791户次,监督抽检食品396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6份。完成了对156所农村食堂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全市共组织校园食品安全宣传进课堂13万余节,发放宣传材料70万余份。组织了食品安全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9388人次。全市校园食堂共有3749家,全部实现了“明厨亮灶”。

四、广泛开展宣传,共建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宣传机制。市食安办(市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把创建宣传工作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协调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利用单位自有媒介、公交车体、公交站台、火车站广告屏、小区电梯等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二是深入开展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加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和防控工作,全市形成广泛深入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安全提示。在元旦、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及中高考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体,立体式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布消费警示风险提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浓厚工作氛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利用“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客家新闻网、赣州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宣贯禁限用农药、兽药品种和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增加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了解,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疑问。

下一步,市食品安全办将牵头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以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聚焦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风险监测,强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和学校食堂、网络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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