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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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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兴涛委员:

您在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中小学周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明晰行业定位”的建议

经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对应行业为:809其他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对其的说明为: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从事非学科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服务的,需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并登记相关经营范围。因此,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属于家政服务业,应属于其他居民服务业。

二、关于您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

目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积极推进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一是教育部门已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共划分了1277个网格,落实1877名网格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将网格化监督作用落实到校外培训治理的“神经末梢”。同时,积极探索校内托管服务,至今年春季学期,全市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有609所,参与学生85.2万人;将课后服务向假期延伸,2021年暑期为有需求的5万余名学生提供课后服务,2022年寒假分两期开展了假期课后服务。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托管机构,确保食品安全。2021年度,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771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1055户次,监督抽检食品939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5份。三是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全市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20216-10月对全市117所托幼机构、80所校外培训机构、373所学校进行了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并对其中12家中小学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督促其改善教室采光照明环境,同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三、关于您提出“明确管理职责”的建议

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非学科教育培训由各级教育部门监管;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环节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住宿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教育部门继续探索提升课后服务等校内托管服务。实现城区学校和农村中心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同时,将持续织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网,确保全域覆盖;织牢管理网,落实县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长四级包干制,筑牢基层防线,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把校园周边幼托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护校行动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强联合、全覆盖、解难点、多举措开展学校(含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防范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力度,促进学校自律,努力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联合教育部门压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三是部门联动,培育优质的校外托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育建设一批资质优秀、日常管理规范的校外托管示范点,优化提升校外托管服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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