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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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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和两轮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新能源技术发展和道路通行安全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研,提出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和两轮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建议》直击目前我市新能源技术发展和道路通行安全的问题所在,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深刻。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学习,并经研究,现就加强赣州市新能源汽车和两轮电动车管理答复如下:

在新能源汽车和两轮电动车生产和市场销售监管方面我局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常抓不懈。

一、积极部署,主动作为

严格贯彻落实《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为质量执行标准,今年4月份,部署开展了“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非法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7580余人次,检查专业市场3个,检查市场经营户1250余户,召开行政约谈会2场,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二是召开全市机动车和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约谈会,约谈会上召集了全市机动车和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专家、授权签字人共计200余人,此次约谈会是到目前为止,我市检验检测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约谈会。约谈会结合当前形势,以鲜活的案例,以案示警,就我市检验检测行业当前市场状况、存在的“行业乱象”、机动车和生态环境检测工作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深刻剖析。要求检测机构、专家、授权签字人、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承担起主体责任、社会责任。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联合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开展2019年度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及不低于60%比例的要求,对全市2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重点对检验检测机构未经检验检测、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和超出能力范围检验检测以及检验设备、人员、项目、结果,报告管理和资质认定持续保持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落在实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四轮电动车和两轮电动车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我局今年4月份部署开展了“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6月27日开始,我局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2个检查组,分赴部分县区,开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回头看”。此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实地查看了电动车经营单位库存电动车信息及销售情况。在检查的同时,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引导电动车经营者销售合法、合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二是加强源头治理。2018年对江西华鹰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其生产的电动车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有关技术标准,我局对该企业采取了行政措施,责今其停产,目前该企业正在升级改造。

三、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加强宣传电动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行政约谈会宣讲《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争取广大群众和经销商、零售商的理解、配合、支持。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日常监督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站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高度,重点对电动车加强监督,充分协同交警、交通、工信等部门的力量进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再接再厉,坚决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规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1日